第四從位法立名。
因該五即之位果通分滿之法記云位妙若立實通因果為對三法且從因說又云三法屬果義可通因即指初住為因妙覺為果也他釋位是住前所歷故屬因法是登住分證故屬果今文正示初心觀體所以唯指初住為果正與止觀文同以彼感大果只是初住故也今謂不爾且因果門中義開六即又云幻因既滿鏡像果圓染淨門云分真垂迹十界亦然乃至果成等彼百界此等豈非因該五即果通分滿耶而欲例同止觀唯指分果其可得乎應知彼感大果蓋示行人當報之相故且言其初也今明三法
乃是佛地已證之德故須顯其終也豈以果法太高使乖於初心觀體耶。
第五第六第七從感應神通立名。
染淨二法所以對辨者為示染體攝於淨用也淨用之事屬乎應通應通之相在乎依正此為能化必對所化故有自他自即應通他即機感。
第八第九從說法立名。
說必三業俱運法乃權實迭興。
第十從眷屬利益立名。
眷屬即受化之人利益即蒙潤之相。
一色心不二門者且十如境乃至無諦一一皆有總別二意總在一念別分色心。
色心萬法通論其理一一法體無非是總以由別相唯心所生如枝派之有根源故的指一念而為總也此中雙標則先總後別下文各釋則先別後總者蓋非別無以明總即以生顯具之義也問十如境乃至三諦可有總別一實及無總別安在答玄義雖說一無亦對事辨故一諦中引涅槃二諦其實是一無諦中引法華諸法常寂滅相故知是並就色心之境以顯一無之理總別二意例亦有焉。
何者初十如中相唯在色性唯在心體力作緣義兼心色因果唯心報唯約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