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以此心念佛。凡一切雜善雜惡之事。皆不必念。即日用應緣。萬不得已之務。應畢則捨。勿令纏綿。障我心念。且我心念之所以纏綿者。意地用事故也。若念到心地光明時。意地自妙於觀察。當知念佛能轉凡為聖。為世出世間。第一了脫之方。
戒口業持名
既以此口念佛。凡一切殺盜婬妄之事。不可在口頭播弄。若一涉及。當自思維。念佛人不當如是。猛念佛數聲。以提醒而滌蕩之。
端身持名
既以此身念佛。於一切行住坐臥時。務常端正。身若端正。心即清淨。當人自驗。誠不我欺。
過珠持名
念佛一聲。手過一珠。單念四字。勿雜六字四字易成片也。於四字中。或在阿字上過珠。或在陀字上過珠。劃定規模。不得錯亂。此借珠束心之一法也。
高聲持名
若神志昏沉時。或妄想紛起時。振作精神。高聲念佛。到得數百聲。自換一番境界。且耳根最靈。外緣易入。聲感心動。雜想熾然。惟高聲念佛。能護耳根。而啟心靈。心聽自聲。聲聲快足。一切閒是閒非。自然罷遣也。
低聲持名
若精神散失時。或勞極逼迫時。不必高聲。但收斂神明。低聲細念。候氣息完固。精神勃興。便可高聲念佛。
金剛持持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