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曰:愚觀引燭焚詔之事,未嘗不嘆文靖之風烈也。夫封還猶美事,補綴亦盛典,而況於焚之乎。非其存心之廓然,太公所見之確然不易,未有不以利害動于中者也。且劉氏何為者,以其族則至微也,以其藝則至卑也,以其姓則至遠也。扁扁之石履之卑兮,帝盆不思耶。而賦性警敏通曉書翰,于政之漸肇基于此。沆之先見,豈惟陰卻履霜之微,而且明拒如綸之旨。他曰李迪之不肯從談,楊億之不從草制,是皆聞風而起者。
熟謂一時之舉措不足,以關一伐之得失耶。
帝以沆無密奏,謂之曰:人皆有密啟,卿獨無,何也。對曰:臣待罪宰相,公事則公言之,何用密啟。人臣有密啟,非讒即佞。臣常惡之,豈可效尤。
錄曰:自萋斐之風熾,而交亂之禍成,更未有如密啟之為害也。夫善欺者莫如指鹿為馬,善佞者莫如指烏為鸞。然尚有鹿之可指,烏之可
稽,情雖罔上,理或可通。至於密封之進,其始也,潛蹤秘跡,既無人知;其竟也,出此入彼,憑何執証。奚翅以薰為猶,變白為黑乎。蚓乎真宗之世,王欽若丁謂之徒接踵于朝。其-.所以論沆者,正以謂若待之爾。不知由君子觀之,所處者光天化曰之下,猶恐一毫之暗昧,肯自居於阿私之地耶。惟夫小人之心則不然-,其處已非便則利,其待人非怨則剋。利,非佞莫進;忌,非讒莫入。讒與佞,人之所深惡也。
於是假托隱密之名,以售其奸深之衛。然叉脅人主有不可辨之微怒,而窺其心有不可白之隱情。君臣之間,自謂投膠於漆,無瑜此者。至乃加之以封識,表之以函章,竣腸虎翼,隨其所指,而欺天罔人,無乎不至,復何所忌憚乎。由是聽不得不偏,信不得不獨,豈惟人暗罹其禍,而朝廷明被其撓矣。此李沆之論,萬代所瞻仰也。
張齊賢慷慨有大略,每以致君為志,嘗從容為真宗言:皇王之道而推本,其所以然。帝曰:朕以為皇王之道非有跡,但庶事適治,道則近之矣。
錄曰:《 大雅》 稱:無然畔援,真宗殆未之思乎。夫皇王者;堯舜禹湯文武之謂也。其道允執厥中,惟精惟一之傳也。是故存于心而為天德,達于政而為王道。若書傳所陳敬天勤民,與夫治人事神,皆其實事,何得為無跡歟。其曰非有跡者,迺茫昧無根之言,荒唐不經之語。惜乎。齊賢開端不竟,徒以為非常之報,而不知典模訓誥萬世經常之理,非有索隱,行怪希世絕儉,祗在曰用常行之問而已。厥後神道設教之言,果符此論。
遂至矯誣飾詐,無所不至,而道之津岸邈乎,遠矣。
韓琦蚤有盛名,識量英偉,臨事喜慍不見於色,居相位再庾大策以安社稷。時朝廷多故,琦處危疑之際,知無不為。或曰:公所為誠善。萬一蹉跌,豈惟身不自保,恐家無處所矣。琦嘆曰:是何言耶,人臣當盡力事君,死生以之。至於成敗,天也。豈可豫憂其不濟,遂報不為哉。
聞者愧服。其所建請,唯顧義之所在,無適莫心,與富弼並著勳業。故時稻賢相者者。必曰富韓。
錄曰:琦之知無不為。孟子曰:先得之。其曰:有安社稷臣者,以安社稷為悅者也。釋一者曰:大臣之計安社稷,亦如小臣之務悅其君。眷眷於此而不忘,豈以安危利害動其心哉。若以安危利害動其心,則不足與有為矣。
包拯性峭直剛毅,惡吏苛刻,為政務敦厚,雖嫉惡如仇,而未嘗不推以忠恕與人,不苟合,不偽辭色以悅人,平生無私書。及知開封,貴戚宦官為之斂手,吏民不敢欺,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以其笑比黃河清焉。
錄曰:愚觀閻羅包老之諭,由古及今未之有見,亦未之前聞也。然又本於人心,合乎天理。枉者吾所鈴錯,直者猶能伸之;實者吾所必究,
誣者猶能訐之。未有不論是非,罔分曲直,任意肆志而為通進之淵藪也。設若陰府果有閻羅見存,必使善者超昇,惡者墜墮。不然,天亦得而罪之,況人乎哉。近世有以風力自居,迺悍然不顧,冥然罔覺,傍視己側,若瞥無人,不旋踵隨,亦云亡然,則不但上帝之譴實,難避閻羅之誅耳。其於關節不到,何盡之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