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訓七篇,裨諸女助勉,不宜上,宜下也。然而后方以六五稱制,在上迺能大善相遇,豈非所謂大吉者哉。眾傳之言,若有為而發也。觀者詳之。
梁鴻,字伯鸞,家貧,尚節介,博賢無不通。鄉里慕其高,多欲女之,鴻絕不娶。同縣孟氏有女狀肥醜,而擇對不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聘之。女求作布衣麻履,織作筐緝之具,及嫁以裝餚,入門七曰而始行婦禮。
錄曰:珪嘗為魏王泰師矣。帝曰:事珪如事我。泰可拜,主獨可挾乎。珪不能正泰之失,而能成主之美,異乎房杜之壺則矣。
德宗建中六年,始定公主見舅姑禮。先是主下嫁者,舅姑拜之,婦不答。上命禮賞定公主拜見舅姑之儀,舅姑坐受於中堂,諸父兄娣立受於束序,如家人禮。
錄曰:自南平下嫁之後,公主已異前代之法。然其意久而復失,蚓世俗承襲,未易遽改。今始定之,可謂善矣。唐室世席女寵,善媒奇禍,太平安樂,紛紛覆轍,至是多不以時。嫁有華髮者,則雖欲不執禮,胡可得哉。抑德宗始卻有司曰:爾愛其費,我愛其禮。及唐安之逝,又罪公輔,以其費甚微過朕。求名何其先後之不倫耶。豈其定禮之時,國家多故,造塔之日,侈心復萌乎。好禮不終良有以也。
《宋史》:哲宗孟皇后,眉州防禦使贈太尉元之孫,閤門衹候在之女。元祐七年,宣仁太后諭宰執曰:孟氏子年十六,教以女儀,能執婦禮,宜正位中宮。又以近世禮儀簡略,詔翰林臺諫給舍與禮官議冊后六禮以進。
至是命尚書左僕射呂大防攝太尉充奉迎使,同知樞密院韓世彥攝司徒副之,尚書左丞蘇頌攝太尉充發策使,會書樞密院事王巖叟攝司徒副之,尚書右丞蘇轍攝太尉充告期使,皇叔祖同知大宗正事,宗景攝宗正卿副之,皇伯祖判大宗正事,高密郡王宗晨攝太尉充納成使,翰林學士范伯祿攝宗正卿副之,吏部尚書王存攝太尉充納吉使,權戶部尚書劉奉世攝宗正卿副之,翰林學士梁燾攝太尉充納釆問名使,御史中丞鄭雍攝宗正卿副之。
帝親御文德殿,冊為皇后。太后復語帝曰:得賢內助,非細事也。進后父為崇儀使、榮州刺史,母王氏華原郡君。
錄曰:此有宋一代,典禮冠於百王,超於唐漢,以淑女之好述,為朝廷之正嫡。且上有至化之母主之,下命眾大之臣相之,肆今六禮之行,何其鄭重耶。曾未瑜時,一介小臣,得以讒間。至章敦主計於前,郝隨釀禍于後,帝雖知其壞德行而猶惑之,豈真前日之重內助,今日之崇外奸,每與后相反耶。抑將有夷禍,故顛倒錯亂而不自知耶。幽王廢申后而戎伐于周,襄王黜翟后而敗亡于鄭,自古殷鑒如此,君子盍觀。其始之備禮,則知其中之寡恩。
中之寡恩,又安知末之免禍乎哉。成敗真不可以論人也。
荊國大長公主幼不好弄。太宗嘗發寶藏,令諸女擇取之,欲以觀其志。主獨無所取。真宗即位,下嫁附馬都尉李遵勗。舊制選尚者,降其父為兄弟行。時遵勗父繼昌亡恙,主因繼昌生曰,以舅禮謁之,帝聞密以兼衣寶帶器幣,助其為壽。遵勗每燕賓客,皆一時賢士,主必親視賽膳。及遵勗出守許州,暴得疾,主亟欲馳視之,左右白須奏報乃可,主不待報而往,從者裁五六人,帝聞遽命內侍督諸縣邏兵以衛。
後居其夫之喪,衰麻未嘗去身,服除,不御華麗。嘗燕禁中,帝親為簪花,辭曰:自誓不復為此久矣。
錄曰:按宋朝家法,仁宗以姪事姑,主獨不能以婦事舅乎。然則荊國之守禮,帝固有以先之也。以舅姑降為兄弟行者,三代以上未之前聞,惟夫人所行何如耳。觀者不可不知。
《伊川文集》:二程先公晌,母夫人侯氏事舅姑孝謹,與公相待如賓,公賴其內助,禮敬尤至。而夫人謙順自牧,雖小事,未嘗專制,必稟而後行。撫愛諸庶,不異己出,從叔幼姑,存視常均,治家有法,不嚴而整,不喜笞朴。凡公有所怒,必為之解。惟諸子有過,則不掩,曰:子之所以不肖,由母蔽其過而不知也。其教之不少假借如此。纔數歲,行而或路,未嘗不呵責曰:汝若安徐而行,寧至路乎。
飲食置之坐側,常食絮羹,即叱止之,曰;幼求稱欲,長當何如。與人爭,雖直不右,曰:患其不能屈,不患其不能伸。故二程平生於飲食衣服無所擇,不能惡言譽人,教使然也。夫人七八歲時,誦詩女子不夜出,自是不出房閣。既長,好文而不為詞章,見有以文章筆札傳於人者,則探以為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