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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南子》曰:周公之事文王也,行無專制,事無由己,身若不勝衣,言若不出口。有奉持於文王,洞洞屬屬然,如弗勝,如恐失之可,能謂子矣。
  錄曰:以公之擅制作而曰行無專制,事無由己,何也。蓋禮樂者,朝廷之事也,己可得而專也。志行者,存及之規也,非己之可專也。人惟三年無改,而後萬世不易。几有一日之專,則非終身之慕矣。此家與國之異同,人子所當知也。
  《孝經》云:昔者周公郊杞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祭。《詩》云:我將我饗,維羊維牛,維天其祐之。儀式刑文王之典,曰靖四方,伊緞文王,既右饗之。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時保之。
  程子曰: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冬至祭天,而以祖配之。以冬至氣之始也,萬物成形於帝,而人成形於父。故季秋饗帝而以父配之,以季秋成物之時也。
  陳氏曰:天即帝也。郊而曰天,所以尊之也,故以后稷配焉。后稷遠矣,配稷于郊,亦以尊稷也。明堂而曰帝,所以親之也。以文王配焉,文王親也。配文王於明堂,亦以親文王也。尊尊而親親,周道備矣。然則,郊者古禮,而明堂者周制也。周公以義起之也。
  錄曰:愚觀明堂之饗,不但崇以虛禮,而鈴曰:儀式刑文王之典。此嚴父配天之實也。天者尊而不可尚,故曰:庶其饗之,不敢加一詞焉。於文王,則所以法之,不一而足。天不待贊,法文王,所以法天也。末言畏天之威,而不及文王者,統於尊也。畏天,所以畏文王也。天與文王一也。後世明堂郊祀,問亦能行,而紛紛聚訟,治效不古。此則崇之以虛禮,不若隆之以實事之為愈也。
  又云:敢問聖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故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曰嚴。聖人因嚴以教敬,因親以教愛。聖人之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其所因者本也。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義也,父母生之,續莫大焉;君親臨之,厚莫重焉。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德。雖得之,君子不貴也。
君子則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樂,德義可尊,作事可法,客止可觀,進退可度。以臨其民,是以其民畏而愛之,則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武。
  錄曰:此教敬教愛,萬世人子之規範也。夫嚴父配天,莫大之典,未易稱也。文王在上,於昭於天,未易法也。而不知生之膝下,一體而分,其分至嚴而未之或違也,其道至高而莫之與問也。能循循於言行、政事、容止、進退之問,而所以儀式刑者,不外是矣。《詩》不云乎,紹庭上下,陸降厥家。有事於尊祖配天者,當以此為法。
  《顧命》:乙丑,王崩,太保命仲桓南宮毛,俾爰齊侯呂伋,以二干戈,虎賁百人,逆子釗於南門之外。延入翼室,恤宅宗。丁卯,命作冊度。越七曰癸酉,伯相命士須材,狄設敝宸綴衣。牖問南向,敷重篾席,敝純,華玉仍几。西序束嚮,重底席,綴純,文貝仍几。束序西嚮,敷重豐席,畫純,雕玉仍几。西夾南嚮,敷重筍席,玄紛純,漆仍几。越玉五重,陳寶,赤刀,大訓,弘璧,瑰瑛,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圖,在束序。
胤之舞衣,大貝,姦鼓,在西房,兌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在束房。大轄在賓階面,綴轄在昨階面,先轄在左塾之前,次轄在右塾之前。二人雀弁執惠,立于畢門之內,四人景弁,執戈上刃夾兩階儿,一人冕執劉,立于束堂,一人冕執鐵,立于西堂,一人冕執敷,立于束垂,一人冕執瞿,立于西垂,一人冕執銳,立于側階。王麻冕敝裳,由賓階臍;卿士邦君,麻冕蟻裳。入即位,太保、太史、太宗皆麻冕彤裳。
太保承介圭,上宗奉同瑁,由昨階臍。太史秉書,由賓階臍。御王冊命,曰:皇后憑玉几,道揚末命。命汝嗣訓,臨君周邦,率循大卞,燮和天下,用答揚文武之光訓。王再拜,興答曰:眇眇予末小子,其能而亂四方,以敬忌天威。乃受同瑁,王三宿,三祭,三叱。上宗曰饗,太保受同,降,盥以異同,秉璋以醉,授宗人同,拜,王答拜。太保受同,祭儕,宅授宗人同,拜,王答拜。太保降,收。諸侯出朝門俟。
  錄曰:此天王之即位,天下萬世敦乎。其禮夫子法之,以作《春秋》也。夫天王承天受命,與諸侯何萬萬也。而體元居,正大一統,正五始,則諸侯至於天子一也。故《春秋》書元年公即位,其成康周召之遺法。歟後世若漢武帝、唐太宗知有顧命而不知虎貴干戈,迎自南門,示以臨君大寶之禮;周勃、狄仁傑知迎太子而不知作冊度陳寶玉,命以率循大卞之法;至於宋太祖之崩,官人私侍,皆不得聞而啟千萬古之疑,又豈所以燮和天下之人也哉。
若乃納君拒父兄攝子,逐往往稱于比戈,納路招賄,較之斯禮,何啻徑庭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