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九二: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四為卦主,故稱我。又稱吾,托為卦主,謂二、日九五剛健中正,有天之尊爵于己,在我之上,五卹與爾二當向慕係戀之也。四比五,二、五同位,故告此。
小過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
四為卦主,故稱我。九三蔽五坎之下體,象雲密塞而不過,故不雨。四為西,在內卦之外,故日郊。九四不上合六五,何望陰陽之和而成雨哉。
先天圖六十四卦,每二卦互為一卦,故中層三十二卦左右相同,實十六卦。中層三十二卦,每二卦又互為一卦,故內層共十六卦,四分相同,實四卦。
昊先生曰:自昔言互體者,不過以六畫之四畫互二卦而已,未詳其法象之精也。今以先天圖觀之,互體所成十六卦皆隔八而得,縮四而一,圖之左邊起,乾、夬歷八卦而至揆、歸妹,又歷八卦而至家人、既濟,又歷八卦而至頤、復。右邊起,娠、大過歷八卦而至未濟、解,又歷八卦而至漸、蹇,又歷八卦而至剝、坤。左右各二卦,三二卦合六十四卦,互體只成十六卦,又合十六卦互體只成四卦,乾、坤、既濟、未濟也。
《周易》始乾、坤,終既濟、未濟,以此歟。朱氏曰:中一層,左右各十六卦,其下體兩卦相比,一循乾一坤八之序。其上體十六卦,兩周乾一坤八之序,可玩其內層。下體乾、離、坎、坤為序,其上體乾、坎、離、坤為序,而四周之尤可玩。
鷟曰:夫子《雜卦》之末章,八卦取中層之大過、娠、央,以其互內層之乾也。取中層之頤以其互內層之坤也,取中層之漸、既濟以其互內層之未濟也,取中層之歸妹、未濟以其互內層之既濟也。不取乾、坤,以首於篇首故也。不取剝、復,以陰多略之也。不取湀、解,以取未濟,歸妹略之也。不取家人、奏,以取既濟、漸略之也。乾取三卦,坤惟頤、既濟,惟歸妹、未濟,惟漸者,乾尊故也。既未著于後,《周易》終既未之義也。
央、復殿乎既未之復,夫子《雜卦》之序也。夏、商、周之稱名也,雜而不越。夫子之稱名也,亦雜而不越。
古易考原卷下竟
大明萬曆三十五年歲次丁未上元吉
旦正一嗣教凝誠志道闡玄弘教大真人堂天下道教事張國祥奉旨校梓
#1『八』原為『人』,據文義改。
#2本句後疑有脫漏。
#3『之柔』當為『柔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