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章,稱:某誠惶誠恐,稽首頓首,死罪,百拜上言。
中章,即不稱死罪二字。
小章,即不稱上言二字,只稱誠惶誠恐。稽首頓首。
若上南斗北斗表章,只具法位某人頓首頓首再拜,平頭起。
章即無前一階所稱,卻於章後稱階,年月日時等。亦不用章符十二印,只於年月上用一印。只若奏狀式合縫,亦用印印之。
大章、中章、大表、中表,並用十二印。合縫一印,傳都三印,蠟三印,亦是仙都印,印前一階後一階,題注如法,即用合同符印。
若有急事,但只用函內一重,中一重,外通用青,依章法題注,如法稱說事因,外用絳袋袋之,封題。如無外絳袋,亦誥上用木匣,即用絳袋,並用印。用几案,不可一例。滅裂用之,按五刑律。奪筭一紀,罰病一年,减祿一年,追三魂入天一北獄考魂三千六百日。大風大寒大熱大雨,不得上章。如違,準五刑律,奪筭半紀,罰病半年,减祿半年,追魂掃五臺山一匝,準陽間徒罪。
若犯十惡五逆之人,師不覺察,便與拜章,將曲作直,準玄都省大定律,師先追官,次追魂魄付陰山,掃山三匝,死入阿鼻無間獄治罪。
上章之人,不得使心用倖,不信三寶,欺心罔聖,內懷二心,即內不降中黃君,不保爾身,準五刑論罪。若能悔過思愆,不在其限。
章奏法師各章中說不盡事因,誥用隨章單狀,同章中附奏。
上章法師一見喪穢,並六畜產婦等,即時以符水蕩穢。如已蕩,未滿七日,不得上章。本家產婦,並貓犬六畜等穢,六十日不得上章。違準泰玄都律治罪。房色不得上章,違準五刑治罪。
章奏法師不得飲食酒肉,並厭穢等物,錯亂道炁。違準大定律治罪。
章奏法師不可身居厭穢之所,常用符水解穢,存思官將,不可暫離。坐臥與三五功曹正一功曹不相離身。思官,依方色化作。居止,三日一思,五日一存,十日一混合。
用印錯亂,準五刑律治罪。
道法會元卷之一百七十九竟
道法會元卷之一百八十
上清五元玉冊九靈飛步章奏祕法
章式第二
式者,書治封印格式也。
正一上科十條
一、泰玄都正一平炁係天師某治某炁祭酒正一姓名,稽首頓首再拜。今按前階,不用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