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禀陽靈而生者為睿哲,資陰昧而育者為兇頑。陽好生,故睿哲者必惠和。陰好殺,故兇頑者必悖戾。或善或否者,乃二氣均合而生中人也。二者各有所禀,而教安施乎?教之所施,為中人爾。何者?睿哲不教而自知,兇頑雖教而不移,此皆受陰陽之純氣也。亦猶火可滅,不可使之寒,冰可消,不可使之熱,理固然也。
夫生我者道,禀我者神,而壽夭去留,匪由於己。何也?以性動為情,情返於道,故為化機所運,不能自持也。將超跡於存亡之域,棲心於自得之鄉者,道可以為師,神可以為友。何謂其然乎?蓋道與神無為而氣自化,無慮而物自成,入於品彙之中,出於生死之表。故君子黜嗜慾,隳聰明,視無色,聽無聲,恬淡純粹,體和神清,虛夷忘形,乃合至精,此所謂返我之宗,復與道同。造化莫能測,鬼神莫能知,況於人乎。
通於道者,雖翱翔宇宙之外,而心常寧,雖體息毫釐之內,而氣自運。故心不寧,則無以同乎道,氣不運,則無以存乎形。形存道同,天地之德也。是以動而不知其動者,超乎動者也。靜而不知其靜者,出乎靜者也。超乎動者,陽不可得而推。出乎靜者,陰不可得而移。陰陽不能變,而況於萬物乎。故不為物所誘者,謂之至靜。至靜能契於至虛,虛極則明,明極則瑩,瑩極則徹。徹者雖天地之廣,萬物之殷,不能逃方寸之鑑矣。
夫道包億萬之數,而不為大,貫秋毫之末,而不為小。先虛無而不為始,後天地而不為終,升積陽而不為明,淪重陰而不為晦。本無神也,虛極而神自生。本無氣也,神運而氣自化。氣本無質,凝委而成形。形本無情,動用而虧性。形成性動,去道彌遠。故溺於生死,遷於陰陽,不能自止,非道存而物亡也。故道能自無而生有,豈不能使有同於無乎。有同於無,則有不滅矣。陰與陽並,而人乃生。魂為陽神,魄為陰靈,結胎運氣,育體搆形。
然勢不俱全,則各返其本。故陰勝則陽竭而死,陽勝則陰消而仙。柔和慈善貞清者,陽也。剛狠嫉妬娌濁者,陰也。心澹而虛,則陽和襲;意燥而慾,則陰氣入。明此二者,陽勝陰伏,長生之漸也。
道不欲有心,有心則真氣不集。又不欲苦忘心,忘心則客邪來舍。故我心不傾,則物無不正;動念有著,則物無不邪。邪正之來,在我而已。故上學之士,怠於存念者,陰尸勝之也;忻於勤純者,陽神勝之也。一怠一勤者,其戰未决也。决之者在於克節勵操,務違懈怠之意,使精專無輟於斯須,久於其事者,尸銷而神王,謂之陽勝。陽勝者,道其鄰乎。且夫形動而心靜,神凝而跡移者,無為也。閑居而神擾,拱默而心馳者,有為也。
無為則理,有為則亂。雖無為至易,非至明者不可致也。
夫天地晝亦無為,夜亦無為,無為則一,而理亂有殊,何哉?晝無為以明,故眾陽見而群陰伏,夜無為以晦,故群陰行而眾陽息。是以主明而無為者,則忠良進,姦佞匿,而天下理。主暗而有為者,則忠良隱,姦佞職,而天下亂。故達者之無為以慧,蔽者之無為以昏。慧則通乎道,昏則同乎物。上學之士,時有高興寄傲,陶然於自得之鄉,謂真仙可接,霄漢可升者,神之王也。雖曰神王,猶恐陽和之氣發泄,陰邪之氣承襲耳。
可入靜室夷心,抑制所起,靜默專一,則神不散而陽靈全,謹無恣其康樂之情,以致陰邪之來爾。若有時躁競煩悖者,乃形中諸魄為靈之氣所鍊,陰尸積滯將散擾於絳宮之真。可入靜室存一握固,候神清意平,合於虛靜,斯亦洗心之一術耳。
言勿過乎行,行無愧乎心。行之不已,則天地愛之,神明佑之,凶橫無由加,鬼神不能擾。若言清而行濁,名潔而迹污。雖醜蔽於外,而心慚於內,天地疾之,神明殛之,雖力強於道,不可致也。故寧受人之毀,無招天之譴,人毀猶可弭,天譴不可這也。道之所至忌者,淫殺陰賊,此誠易戒。至於小小喜怒,是非可否,人之常情,甚難慎也。都不欲有纖芥之事,關乎方寸之中,慮靜神閑,則邪氣不能入,我志不擾,則真人為儔。
好譽而憎毀者,賢達之所未免。然審己無善而獲譽者不祥,省躬無疵而獲謗者何傷。陽之精曰魂與神,陰之精曰尸與魄。神勝則為善,尸強則為惡,制惡興善則理,忘善縱惡則亂。理久則尸滅而魄鍊,亂久則神逝而魂消。尸滅魄鍊者,神與形合而為仙,神逝魂消者,尸與魄同而為鬼,自然之道也。
夫目以妖艷為華,心以聲名為貴,身好輕鮮之飾,口欲珍奇之味,耳快美好之音,鼻悅芳香之氣。此六者皆敗德傷性,伐其靈根者也。故有之則宜遠,無之不足求。惟衣與食,人之日用所切也,亦務道者之一弊耳。然當委心任運,未有不浩其所用。且天地之生禽獸也,猶覆之以羽毛,供之以蟲粒,而祝於人乎。必在忘其所趣,任其自然爾。
覺與陽合,寐與陰并。覺多則魂強,寐久則瑰壯。魂強者生之徒,魄壯者死之徒。若餐元和,徹滋味,使神清氣爽,至於晝夜不寐者,善無以加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