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領功八,蒙秦平蓋右領功。
左監功九,雲台濜口右監功。
左都氣十,後城公慕右都氣。
左貢氣十一,平岡主簿右貢氣。
左察氣十二,玉局北邱右察氣。
右陰陽二十四氣官祭酒位號,同日付道陵。氣唯二本,宛同如上,餘三本從長氣以去,各各顛倒,不可校理。今定以宛同為是,故加朱筆記識次第,並各以次配治。於其下竟,尋陰名屬女,陽號主男,男則左平,女則右平,積舊相害,斯傳為元,何以嚴諸。出官儀云:男女氣二十四,明男女共玆十二,左右倍之,為二十四耳。事據有所,幸無疑難。或云:陽平得左平,鹿堂得右平,豈有男受鹿堂,反無陰名,女佩陽平,越任男號哉。
斯理决非,其典他倣此。
第一剛互治。主火
上治星宿,在漢陽縣界。
第二白石治。主金
上治張宿,在漢陽縣界。
第三鐘茂治。主水
上治翼宿,在涪口縣界。
第四具山治。主土
上治翰宿,在廣陽縣界。
天師以建安三年《太真科》云元年正月七日,出下四治,付嗣師,嗣師付系師,以備二十八宿。受治,飯賢十八人。《大真科》云:在外名別治,在內名備治,足二十四,備二十八也。別治與三八別也。
第一漓沅治,主金配昌利治。
第二利里治,主木配隸上治。
第三平公治,主水配湧泉治。
第四公慕治,主土配稠稉治。公慕名,同下八第四治。
第五天臺治,主木配本竹治。
第六瀨鄉治,主水配蒙秦治。
第七樽領治,主水配平蓋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