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雲台治。主火
上治胃宿,在巴西郡閬中縣。
第二濜口治。主木
上治勗宿,在漢中郡江陽縣。
第三後城治。主土
上治畢宿,在漢中郡南鄭縣。
第四公慕治。主金
上治觜宿,在漢中郡南鄭縣。
第五平岡治。主水
上治參宿,在犍為郡南安縣。
第六主簿治。主金
上治東井宿,在犍為郡艾道縣。
第七玉局治。主水
上治畢鬼宿,在蜀郡成都縣。
第八北邙治。主土
上治柳宿,在京兆府長安縣。
右下八品,太上治。
太上以漢安二年正月七日中時,下二十四治,三八應天二十四氣,合二十八宿,付天師張道陵,奏行布化。受者,上廚,飯賢二十四人。
左平氣一,陽平鹿堂右平氣。
左長氣二,鶴鳴漓沅右長氣。
左都領三,葛璝更除右都領。
左領神四,秦中真多右領神。
左都監五,昌利隸上右都監。
左監神六,涌泉具山右監神。
左監察七,稠稉本竹右監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