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與三十二合之為五十六也。
九進之為三十六,皆陽數也,故為陽中之陽。七進之為二十八,先陽而後陰也。故為陽中之陰。六進之為二十四,皆陰數也,故為陰中之陰。八進之為三十二,先陰而後陽也,故為陰中之陽。
蓍四進之則百,卦四進之則百二十。百則十也。百二十則十二也。
歸奇合卦之數,得五與四四,則策數四九也。得九與八八#35則策數四六也。得五與八八,得九與四八,則策數皆四七也。得九與四四,得五與四八,則策數皆四八也。為九者,一變以應乾也。為六者,一變以應坤也。為七者,二變以應兌與离也。為八者,二變以應艮與坎也。五與四四,去卦一之數,則四八三十二也。九與八八,去卦一之數,則四六二十四也。五與八八、九與四八,去卦一之數,則四五二十也。九與四四、五與四八,去卦一之數,則四四十六也。故去其三、四、五、六之數,以成九、八、七、六之策也。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參伍以變,錯綜其數也。如天地之相銜,晝夜之相交也。一者,數之始,而非數也。故二二為四,三三為九,四四為十六,五五為二十五,六六為三十六,七七為四十九,八八為六十四,九九為八十一,而一不可變也。百則十也,十則一也,亦不可變也。是故數去其一而極于九,皆用其變者也。五五二十五,天數也。六六三十六,乾之策數也。七七四十九,大衍之用數也。八八六十四,卦數也。九九八十一,《玄》、《範》之數也。
大衍之數,其算法之源乎。是以算數之起,不過乎方圓曲直也。
陰無一,陽無十。
乘數,生數也。除數,消數也。算法雖多,不出乎此矣。
陽得陰而生,陰得陽而成,故蓍數四而九,卦數四而十也。猶榦、支之相錯,榦以六終,而支以五終也。
三四十二也,二六亦十二也。二其十二,二十四也。三八亦二十四也。四六亦二十四也。三其十二,三十六也。四九亦三十六也。六六亦三十六也。四其十二,四十八也。三其十六,亦四十八也。六八亦四十八也。五其十二,六十也。三其二十#36,亦六十也。六其十,亦六十也。皆自然之相符也#37。
四九三十六也,六六三十六也,陽六而又兼陰六之半,是以九也。故六者言之,陰陽各三也。以三爻言之,天地人各三也。陰陽之中各有天地人,天地人之中各有陰陽,故參天兩地而倚數也。
太極既分,兩儀立矣。陽下交於陰,陰上交於陽,四象生矣。陽交於陰,陰交於陽,而生天之四象。剛交於柔,柔交於剛,而生地之四象。於是八卦成矣。八卦相錯,然後萬物生焉。是故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八分為十六,十六分為三十二,三十二分為六十四。故曰: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易六位而成章也。十分為百,百為分千,千分為萬,猶根之有榦,榦之有枝,枝之有葉,愈大則愈少,愈細則愈繁,合之斯為一,衍之斯為萬。是故乾以分之,坤以翕之,震以長之,巽以消之。長則分,分則消,消則翕也。
乾、坤定位也,震、巽一交也,兌、離、坎、艮再交也。故震陽少而陰尚多也,巽陰少而陽尚多也,兌、離陽浸多也,坎、艮陰浸多也。是以辰與火不見也。
一氣分而陰陽判,得陽之多者為天,得陰之多者為地。是故陰陽半而形質具焉,陰陽偏而性情分焉。形質各分,則多陽者為剛也,多陰者為柔也。性情又分,則多陽者陽之極也,多陰者陰之極也。
兌、離、巽得陽之多者也,艮、坎、震得陰之多者也。以為天地用也。乾陽極,坤陰極,是以不用也。
乾四分取一以與坤,坤四分取一以奉乾,乾、坤合而生六子,三男皆陽也,三女皆陰也。兌分一陽以與艮,坎分一陰以奉離,震、巽以二相易,合而言之陰陽各半,是以水火相生而相剋,然後既成萬物也。
乾、坤之名位不可易也,坎、離名可易而位不可易也,震、巽位可易而名不可易也,兌、艮名與位皆可易也。離肖乾#38,坎肖坤,中孚肖乾,頤肖離,小過肖坤,大過肖坎。是以乾、坤、離、坎、中孚、頤、大過、小過皆不可易者也。離在天而當夜,故陽中有陰也。坎在地而當晝,故陰中有陽也。震始交陰而陽生,巽始消陽而陰生。兌陽長也,艮陰長也。震、兌在天之陰也,巽、艮在地之陽也。故震、兌上陰而下陽,巽、艮上陽而下陰。天以始生言之,放陰上而陽下,交泰之義也。地以既成言之,故陽上而陰下,尊卑之位也。
乾、坤定上下之位,離、坎列左右之門。天地之所闔闢,日月之所出入。是以春夏秋冬、晦朔弦望、晝夜長短、行度盈縮莫不由乎此矣。
無極之前,陰含陽也。有象之後,陽分陰也。陰為陽之母#39,陽為陰之父。故母孕長男而為復#40,父生長女而為姤。是以腸起於復,而陰起於姤也。
性非體不成,體非性不生。陽以陰為體,陰以陽為性。動者,性也。靜者,體也。在天則陽動而陰靜,在地則陽靜而陰動。性得體而靜,體隨性而動。是以陽舒而陰疾也。更詳之。
陽不能獨立,必得陰而後立,故陽以陰為基。陰不能自見,必待陽而後見,故陰以陽為唱。陽知其始而享其成,陰效其法而終其用#41。
陽能知而陰不能知,陽能見而陰不能見也。能知、能見者為有,故陽性有而陰性無也。陽有所不徧,而陰無所不徧也。陽有去陰常居也#42。無不徧而常居者為實。故陽體虛而陰體實也。
自下而上謂之升,自上而下謂之降。升者,生也。降者,消也。故陽生於下,而陰生於上。是以萬物皆反生。陰生陽,陽生陰,陰復生陽,陽復生陰。是以循環而無窮也。
天地之本,其起於中乎#43。是以乾、坤屢變而不離乎中。人居天地之中,心居人之中。日中則盛,月中則盈。故君子貴中也。
本一氣也,生則為陽,消則為陰。故二者,一而已矣。六者,三而已矣。八者,四而已矣。是以言天而不言地,言君而不言臣,言父而不言子,言夫而不言婦也。然天得地而萬物生,君得臣而萬化行,父得子、夫得婦而家道成。故有一則有二,有二則有四,有三則有六,有四則有八。
陰陽生而分二儀,二儀交而生四象,四象交而成八卦,八卦交而生萬物。故二儀生天地之類,四象定天地之體。四象生八卦之類,八卦定日月之體。八卦生萬物之類,重卦定萬物之體。類者,生之序也。體者,象之交也。推類者,必本乎生。觀體者,必由乎象。生則未來而逆推,象則既成而順觀。是故日月一類,物同出而異處也,異處而同象也。推此以往,物奚逃哉?
天變時而地應物,時則陰變而陽應#44,物黝陽變而陰應。故時可逆知,物必順成。是以陽迎而陰隨,陰逆而陽順#45。語其體,則天分而為地,地分而為萬物,而道不可分也。其終則萬物歸地,地歸天,天歸道。是以君子貴道也。
有變則必有應也。故變于內者應于外,變于外者應于內,變于下者應于上,變于上者應于下也。天變而日應之,故變者從天,而應者法日也。是以日紀乎星,月會於辰,水生於土,火潛於石。飛者棲木,走者依草,心肺之相聯,肝膽之相屬。無它,應變之道也。
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故變之與應常反對也。
陽交於陰,而生蹄角之類也。剛交於柔,而生根荄之類也。陰交於陽,而生羽翼之類也。柔交於剛,而生枝榦之類也。天交於地,地交於天。故有羽而走者,足而騰者,草中有木,木中有草也。各以類而推之,則生物之類不過是矣#46。走者便於下,飛者利於上,從其類也。
陸中之物,水中必具者,猶影象也。陸多走,水多飛者,交也。是故巨于陸者必細于水,巨于水者必細于陸也。
虎豹之毛,猶草也。鷹鸇之羽,猶木也。
木者,星之子。是以果實象之。
葉,陰也。華實,陽也。枝葉耎,而根榦堅也。
人之骨巨而體繁,木之榦巨而葉繁,應天地之數也。
動者體橫,植者體縱,人宜橫而反縱也。
飛者有翅,走者有趾。人之兩手,翅也。兩足,趾也。
飛者食木,走者食草。人皆兼之,而又食飛、走也。故最貴於萬物也。
體必交而後生。故陽與剛交而生心肺,陽與柔交而生肝膽,柔與陰交而生腎與膀胱,剛與陰交而生脾胃。心生目,膽生耳,脾生鼻,腎生口,肺生骨,肝生肉,胃生髓,膀胱生血。故乾為心,兌為脾,離為膽,震為腎,坤為血,艮為肉,坎為髓,巽為骨,泰為目,中孚為鼻,既濟為耳,頤為口,大過為肺,未濟為胃,小過為肝,否為膀胱。
天地有八象,人有十六象。何也?合天地而生人,合父母而生子,故有十六象也。
心居肺,膽居肝,何也?言性者必歸之天,言體者必歸之地。地中有天,石中有火,是以心膽象之也。心膽之倒懸,何也草木者,地之本體也。人與草木反生,是以倒懸也。口目橫而鼻縱,何也?體必交也,故動者宜縱而反橫,植者宜橫而反縱,皆交也。
天有四時,地有四方,人有四支。是以指節可以觀天,掌文可以察地。天地之理,具乎指掌矣。可不貴之哉?
神統於心,氣統於腎,形統於首。形氣交而神主乎其中,三才之道也。
人之四支各有脈也。一脈三部,一部三候,以應天數也。
心藏神,腎藏精,脾藏魂,膽藏魄。胃受物而化之,傳氣於肺,傳血於肝,而傳水穀於腸腸矣。
天圓而地方,天南高而北下,是以望之如倚蓋焉。地東南下西北高,是以東南多水,西北多山也。天覆地,地載天,天地相函。故天上有地,地上有天。
天渾渾於上而不可測也。故觀斗數以占天也。斗之所建,天之行也。魁建子,村建寅,星以寅為晝也。斗有七星,是以晝不過乎七分也#47。更詳之。
天行所以為晝夜,日行所以為寒暑。夏淺冬深,天地之交也。左旋右行,天日之交也。
日朝在東,夕在西,隨天之行也。夏在北,冬在南,隨天之交也。天一周而超一星,應日之行也。春酉正,夏午正,秋卯正,冬子正,應日之交也。
日以遲為進,月以疾為退,日月一會而加半日、减半日,是以為閏餘也#48。日一大運而進六日,月一大運而退六日,是以為閏差也。
日行陽度則盈#49,行陰度則縮#50,賓主之道也。月去日則明生而遲#51,近日則魄生而疾#52,君臣之義也。
陽消則生陰,故日下而月西出也。陰盛則敵陽,故日望而月東出也。天為父,日為子,故天左旋,日右行。日為夫,月為婦,故日東出,月西生也。
日月相食,數之交也。日望月則月食,月掩日則日食。猶木火之相剋也。是以君子用智,小人用力。
日隨天而轉,月隨日而行,星隨月而見。故星法月,月法日,日法天。天半明半晦,日半盈半縮,月半盈半虧,星半動半靜。陰陽之義也#53。
天晝夜常見。日見於晝,月見於夜而半不見#54,星半見於夜,貴賤之等也#55。
月,晝可見也,故為陽中之陰。星,夜可見也,故為陰中之陽。
天奇而地耦,是以占天文者觀星而已,察地理者觀山水而已。觀星而天體見矣,觀山水而地體見矣。天體容物,地體負物。是故體幾於道也。
極南大暑,極北大寒。故南融而北結#56,萬物之死地也。夏則日隨斗而北,冬則日隨斗而南。故天地交而寒暑和,寒暑和而物乃生也。
天以剛為德,故柔者不見。地以柔為體,故剛者不生。是以震,天之陽也#57。巽,地之陽也#58。地,陰也。有陽而陰效之。故至陰者,辰也。至陽者,日也。皆在乎天,而地則水火而已。是以地上皆有質之物。陰伏陽而形質生,陽伏陰而性情生。是以陽生陰,陰生陽,陽剋陰,陰剋陽。陽之不可伏者,不見於地。陰之不可剋者,不見於天。伏陽之少者,其體必柔,是以畏陽而為陽所用。伏陽之多者,其體必剛,是以禦陽而為陰所用。故水火動而隨陽,土石靜而隨陰也。
陽生陰,故水先成。陰生陽,故火後成。陰陽相生也,體性相須也。是以陽去則陰竭,陰盡則陽滅。
金火相守則流,火木相得則然,從其類也。
水遇寒則結,遇火則竭,從其所勝也。
陽得陰而為雨,陰得陽而為風。剛得柔而為雲,柔得剛而為雷。無陰則不能為雨,無陽則不能為雷。雨,柔也,而屬陰。陰不能獨立,故待陽而後興。雷,剛也,屬體。體不能自用,必待陽而後發也。
有意必有言,有言必有象,有象必有數。數立則象生,象生則言彰#59,言彰則意顯。象數則筌蹄也,言意則魚兔也。得魚兔而忘笭蹄則可也,以筌蹄而求魚兔則未見其得也。
天變而人效之,故元亨利貞,《易》之變也。人行而天應之,故吉凶悔吝,《易》之應也。以元亨為變,則利貞為應。以吉凶為應,則悔吝為變。元則吉,吉則利應之。亨則凶,凶則應之以貞。悔則吉,吝則凶。是以變中有應,應中有變也。變中之應,天道也。故元為變,則亨應之#60。利為變,則應之以貞。應中之變,人事也。故變則凶,應則吉。變則吝,應則悔也。悔者,吉之兆也。吝者,凶之本。是以君子從天不從人。元者,春也,仁也。春者,時之始。仁者,德之長。時則未盛,而德足以長人,故言德而不言時。亨者,夏也,禮也。夏者,時之盛。禮者,德之文。盛則必衰,而文不足救之#61。故言時而不言德。故曰:大哉乾元,而上九有悔也#62。利者,秋也,義也。秋者,時之成。義者,德之方。萬物方成而獲利義者,不通於利。故言時而不言德也。貞者,冬也,智也。冬者,時之末。智者,德之衰。貞則吉,不貞則凶。故言德而不言時也。故曰:利貞者,性情也。
至哉,文王之作《易》也。其得天地之用乎。故乾、坤交而為泰,坎、離交而為既濟也。乾生於子,坤生於午,坎終於寅,離終於申,以應天之時也。置乾於西北,退坤於西南,長子用事而長女代母,坎、離得位,兌、艮為耦,以應地之方也。王者之法,其盡於是矣。
乾、坤,天地之本。離、坎,天地之用。是以《易》始於乾、坤,中於離、坎,終於既、未濟,而泰、否為上經之中,咸、恆為下經之首,皆言乎其用也。
坤統三女於西南,乾統三男於東北,上經起於三,下經終於四,皆交泰之義也。故《易》者,用也。乾用九,坤用六,大衍用四十九,而潛龍勿用也。大哉,用乎。吾於此見聖人之心矣。
道生天,天生地,及其功成而身退,故子繼父禪,是以乾退一位也。
乾坤交而為泰,變而為雜卦也。
乾、坤、坎、離為上篇之用,兌、艮、震、巽為下篇之用也。頤、中孚、大過、小過為三篇之正也。
《易》者,一陰一陽之謂也。震、兌始交者也#63,故當朝夕之位。離、坎交之極也#64,故當子午之位。巽、艮雖不交而陰陽猶雜也,故當用中之偏位。乾、坤純陰陽也,故當不用之位。
乾、坤縱而六子橫,《易》之本也。震、兌橫而六卦縱,《易》之用也。
象起於形,數起於質。名起於言,意起於用。天下之數出於理,違乎理則入於術。世人以數而入術,故失於理也。
天下之事皆以道致之,則休戚不能至矣。
天之陽在南而陰在北,地之陰在南而陽在北,人之陽在上而陰在下,既交則陽下而陰上。
天以理盡而不可以形盡,渾天之術以形盡天,可乎?
辰數十二,日月交會,謂之辰。辰,天之體也。天之體,無物之氣也。
精義入神以致用也#65。不精義則不能入神,不能入神則不能致用也。
為治之道必通其變,不可以膠柱,猶春之時不可行冬之令也。
陽數一,衍之為十,十千之類是也。陰數二,衍之為十二,十二支、十二月之類是也。
元亨利貞之德,各包凶悔吝之事,雖行乎德,若違于時,亦或凶矣。
初與上同,然上亦不及初之進也。二與五同,然二之陰中不及五之陽中也。三與四同,然三處下卦之上,不若四之近五也。
天之陽在南,故日處之。地之剛在北,故山處之。所以地高西北,天高東南也。
天之神棲於日,人之神棲乎目。人之神寤則棲心,寐則棲腎,所以象天,此晝夜之道也#66。
雲行雨施,電激雷震,亦是從其類也。
吹、噴、吁、呵,風、雨、雲、霧,皆當相須也。
萬物各有太極、兩儀、四象、八卦之次,亦有古今之象。
雲有水火土石之具,化類亦然。
二至相去,東西之度,凡一百八十,南北之度,凡六十。
冬至之月,所行如夏至之日。夏至之月,所行如冬至之日。四正者,乾、坤,坎,離也。觀其象無反覆之變所以為正也。
木之支榦,土石之所成,所以不易。葉花,水火之所成,故變而易也。
自然而然者,天也,唯聖人能索之。效法者,人也。若時行時止,雖人也,亦天。
生者性,天也。成者形,地也。
日入地中,構精之象也。
體四而變六,兼神與氣也。氣變必六,故三百六十也。
凡事為之極,幾十之十則可止矣。
若夏至之日止于六十,兼之以晨昏分之,庶幾乎十之七也。
東赤、南白、西黃、北黑,此五色也。驗之于曉、午、暮、夜之時可見之矣。
圖雖無文,吾終日言而未嘗離乎是#67,蓋天地萬物之理,盡在其中矣。
冬至之子,中陰之極。春分之卯,中陽之中。夏至之午,中陽之極。秋分之酉,中陰之中,凡三百六十,中分之,則一百八十。此二至、二分相去之數也#68。
燈之明暗之境,日月之象也。
月者,日之影也。情者,性之影也。心性而膽情,性神而情鬼。水者,火之地,火者,水之氣。黑者,白之地。寒者,暑之地。
心為太極,又曰道為太極。
形可分,神不可分。
草伏之獸毛如草之叢#69,林棲之烏羽如林之葉,類使之然也。
陰事太半#70,蓋陽一而陰二也#71。
冬至之後為呼,夏至之後為吸,此天地一歲之呼吸也。
皇極經世卷第十二之上竟
#1『觀物外篇上』原脫『上』字,據文義及四庫本補。
#2『反易』原作『變易』,據四庫本改。
#3『支體』原作『交體』,據四庫本改。
#4『三子』原作『一子』據四庫本改。
#5『二百一十六』原脫『百』字,據四庫本補。
#6『也』原脫,據四庫本補。
#7『是以』原脫『以』字,據四庫本補。
#8『而』原脫,據四庫本補。
#9『十有二變』原脫,據四庫本補。
#10『矣』原脫,據四庫本補。
#11『一十六萬為月……十二萬九千六百』原脫,據四庫本補。
#12『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原作『二萬八千三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一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據四庫本改。下同。
#13『每限得』下原有『三十億九千九百六十八萬之』十二字,據四庫本刪。
#14『衍』原作『年h據四庫本改。
#15『乾之初』原作『乾之六』,據四庫本改。
#16『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萬六千一百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萬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萬一千九百三十六兆之數也』原脫,據四庫本補。
#17『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萬六千一百一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萬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萬一千九百三十六兆』原脫,據四庫本補。
#18『二千六百五十二方八千八百七十垓三千六百六十四方八千八百京二千九百四十七方九千七百三十一兆二千方億』原脫,據四庫本補。
#19『以下』原作『而下』,據四庫本改。
#20『自遁以下』原作『自剝以下』,據四庫本改。
#21『一月』原作『一日』,據四庫本改。
#22『一百一十二陰』原作『一百一十一陰』,據四庫本改。
#23『一百四十四陽』原作『一百四十六陽』,據四庫本改。
#24『一百四十四陽』原作『一百四十六陽』,據四庫本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