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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圖通變
  經名:易圖通變。原題臨川道士雷思齊學。五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玄部。參校版本: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經部易類(簡稱四庫本)。
  空山先生易圖通變序
  《道德》數千言,吾教之所獨尊,古今未有能廢之者?然傳注層出,渺茫叢惑,莫適指歸,徒見多岐之紛紛也。雷思齊嗜學有要,精研是書,探竅本旨,為之傳釋,合儒、老之所同,歷詆其所異,條分緒別,終始一貫,不翅入老氏之室,避之席以相授受也。其將學是者,終#1究其說,知其玄之玄,而不昧其所嚮,傳之將來,庶幾於吾教非小補也。至元丙戌#2嗣天師簡齋張宗演序。
  雷先生思齊,字齊賢者,臨川之高士也。遭宋亡,獨居空山之中,著《易圖筮通變義》、《老子本義》、《莊子旨義V凡數十卷,《和陶詩》三卷。去儒服,稱黃冠師,與故淳安令曾公子良、今翰林學士昊公澄相友善。四方名士、大夫慕其人,往往以書、疏自通,或聞其講學,莫不爽然自失。故翰林侍講學士袁公桶,博雅君子也,稱其所著書,援據切至#3感厲,奮發合神以窮變,盡變以翼道。且日:知齊賢不如是齊賢之意。不明方今天下稱為斯文宗#4莫先昊公;天下稱善著書,莫先昊公。亦曰:與談《老子》甚契。又稱其詩精深工緻,豪健奇傑,有杜、韓風。蓋皆以為知言。嗚呼,古稱虞卿非窮愁不能著書,太史公世掌天官,使不遇禍,《史記》不作。夫求雷先生之志,讀雷先生之書,遑與世俗道哉。遑與世俗道哉。余讀其所著之書,想其為人幾五十年。今又得其詩文二十卷,於其徒孫傅性真與周惟和傳入京師來,因識以辭。至順三年三月揭俱斯書。
  昔世祖皇帝既定江南,首召三十六代天師入朝。未幾,天師奉旨掌道教。還山,遂禮請先生為玄學講師,以訓迪後人。余時雖幼,而有志於學,遂受學於先生。先生嘗誨余曰:文章於道一技耳。人之為學,將以明斯道也。不明斯道,不足以為聖賢之學矣。余由是日知所省,益自奮發。及弱冠,入侍先師。開府公於朝,遂不得事先生以終學焉。先.生嘗註《易圖筮通變義》、《老子本義》、《莊子旨義》凡數十卷,詩文二十卷。至順二年秋,先生之徒弟傅性真,遣徒孫周惟和持所註諸書,來京師示余,且日:先生所註之書,雖有黃公震、曾公子良、昊公澄為之序,而未得公一言以發明之,敢以為請。余日:嗟夫,先生之歿,迨三十年矣。今不可得見,得見所註之書斯可矣。然先生之學,豈所註之書可能盡.哉?後之觀者,考諸書則知先生之學,誠不止若是也。余今且老,久留於朝,常欲集先生諸文而序之,未果也。今諸文既已成編,又豈敢嘿嘿無一言以發明先生之學哉?故續為之序。先生諱思齊,字齊賢,學者尊之日空山先生,撫之臨川人也。至順三年,歲在壬申六月旦日,昊全節序。
  河圖,八卦是也。圖之出,聖人則之。包犧氏仰觀象,俯觀法,近取身,遠取物,以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始因之畫八卦以作《易》者也。孔子謂其則之,豈欺我哉?圖之數以八卦成列,相蕩相錯,參天兩地,參伍以變,皆自然而然。後世不本其數,實惟四十,而以其十五會通于中,乃妄計天地之數五十有五,以意增制於四十之外,以求其合幸其中,故愈說愈迷,紛紛迄今。余因潛心有年,備討眾說,獨識先聖之指歸,遂作《通變》,傳以與四方千載學《易》者,同究於真是焉。兼筮法亦乖素旨,附見後篇,求古同志宜能明其非敢誣也。大元大德庚子九月,臨川道士雷思齊齊賢序。
  河圖
  河圖本數兼四方四維,共四十,員布為體,以天五地十虛用以行其四十,故合天地之數五十有五。
  河圖四十徵誤之圖
  舊圖改作方體,且實以天五於中,故不可推用。今首出圓體,先徵元誤,覽者詳審後圖,則自可見也。
  河圖參天兩地倚數之圖
  參伍以變錯綜數圖
  參兩錯綜會變總圖
  易圖通變卷之一
  臨川道士雷思齊學
  河圖傳上
  則河圖以作《易》,其數之所由起乎?數之起,不過一陰一陽之道而已。《易》道之所以一陰.一陽者,不過以奇耦之數互為分且合,以生且成而已。
  陽奇陰耦,變而通之,繩繩兮雜而不亂者,不過《大傳》所謂天一、地二,以至天五且地十而已。《易》有太極;極,中也,一也;中自一也。是生兩儀;儀,匹也,二也;匹而二也。兩儀生四象,一、一不三、四分之以為四生數;四象生八卦,則六、七、八、九合之以為四成數也。四奇為陽,陽雖有生成之異,而各列於四方之正;四耦為陰,陰亦有生成之異,而同均於四維之偏,由正生偏,由偏成正也。一與三為奇,為陽之生數,而必待於六與八之陰數以為成。二與四為耦,為陰之生數,亦必賴於七與九之陽數以為成也。
  自北而東,一而三,乃陽生之進數;而其自八而六,東而北,陰成之退數者,固已寓乎其中。自西而南,二而四,乃陰生之進數;而其自九而七,南而西,陽成之退數者,亦兼具乎其中矣。四方者,各以其陽奇居于正;四維者,各以其陰耦附于偏。然天數之有五,地數之有十,均合於陰陽之奇耦,而同謂之生成,乃獨無所見於四方之位,何也?四象元五,八卦元十故也。然《易》之所以範圍不過,曲成不遺者,正由假此天五與地十之虛數,以行其實用;於四象、八卦而成河圖者,特不當傚世習置五虛點於圖中心,而附以十點,謬云五十,而不知其用也。
  坎以一始於正北,而一五為乾六於西北;坤以二分于西南,而二五為兌七於西;震以三出於東,而三五為艮八於東北;巽以四附於東南,而四五為離九于正南。故陽得五而陰,耦得五而奇,陰得五而陽,奇得五而耦,是生數之所以成,成數之所以生者也。生數少於五,元所待以制中也,故陽數之一與三,自為中於乾六艮八成數之外。陰眾而陽孤,坎故謂陷也。成數多於五,不能自適於中也,故陰數之二與四,取五於離九兌七成數之陽之內。陽正而陰偏,離故謂麗也。陷必止而求動,故帝出乎震。動所以取合,由分而。也。麗必順而相說,故說言乎兌。說所以致分,由合而分也。
  陽之進數坎,獨為生數之始,由北順行,東交於巽四;陰之進數坤,亦為生數之次,由西南逆行,東合於震三,.是陰陽之生數三、四俱前而合。考於時,今四月為乾月,卦六陽之交;坤月,卦六陰之承,故有巽元乾,帝出震而齊乎巽也。
  陽之退數離,獨得成數之中,由南順行,西終于兌七;陰之退數艮,實始之由東北逆行,既北而西,究於乾六,是陰陽之成數六、七俱後而分。考於時,今十月為坤月,卦六陰之終;乾月,卦六陽載始,故有乾而元巽,說言、乎兌,戰乎乾也。
  天數始於一,則太極之全也,陽之正也;一析而二,則太極之分也,陰之偏也。一二參而三,則陽既唱而奇;一三轉而四,則陰遂隨而耦。由一與四唱於前,交對而為五,而其二與三隨於後,亦交對而為五,是兩其五。兩五相伍,則十也。參以天五,是參伍也。古文之五久,古今文之十皆十,是其象也。變而通之,生數之所以成,成數之所以生也。
  坎一、巽四而五,故乾六、離九而十五也,合之而二十。坤二、震三而五,故兌七艮八而十五也,合之亦二十。是一、二、三、四之十成六、七、八、九之三十,故河圖之數止於四十,而虛用天五與地十,而為天地之數五十有五也。
  生數之二五而十,雖分陰分陽,而俱以生數之陽載成數之陰,以維北若東,而中由以立。兩其十五而三十,遂互陰'互陽,而又以成數之陰奉生數之陽,以維南若西,而中所以行也。立者,寄於虛以體其實;行者,布其實以用其虛也。一、二、三、四,交羅四象,而四互其虛五以為十,而為生數之體;六、七、八、九并包八卦,而四分其實五以為二十,而為成數之用;兩五之合十,固已旁正而交為二十之分體。二十之分五,乃離合而統為天五之全用;十交五體,五周十用也。
  坎一、離九而十,坤一不艮八而十,震三一兌七而十,巽四、乾六而十,皆一生一成也。一必九,三必七者,四方四奇之十陽十也。二必八,四必六者,四耦四維之十陰十也。是四五本二十,今則四十四。伍而什,皆所以分中於成數之實十四;什而伍,又所以合中於生數之虛五也。是五五而十,十什而五,參伍錯綜,其數從橫斜正,倒之顛之,元不十五者也?
  伍之而十,均十也。一與九之十,維坎維離。坎一居陰北,陽之始生,陰中之陽,陰極而生陽也。陽之一初而獨立於中。離九居陽南,陽之終極,陽、中之陽,陽極生陰,麗於巽四、坤二生數之陰。陰不專立,而當九陽之盛際,陽旱合而制中者也。《說卦》謂水火相逮而不相射者,冬、夏之至也。冬至坎之自中,夏至陽極而陰中也。
  二與八之十,維坤維艮;三與七之十,維震維兌。陽自下而升,由北東而極于南;陰自上而降,由南、西而極于北。此其交進交退以適于中者,陰陽東西之所緯,往復啟閉之所塗,否泰通塞之期,而出震致坤,說言成言,而山澤通氣以為春秋之分,所以曲而暢、旁而通之也。
  至於四與六之十,維巽維乾,此又陰陽之始終。終始,天地之窮變,變通莫不由此制用。何以明之?陽自乾、坎,而艮、震自後而前,以合於東南之巽。陰自巽、離,而坤、兌自前而後,而分於西北之乾。
  陽之生數一而三,總而四,而巽兼之;陰之生數二而四,總而六,而乾兼之。四而倍分之,則八節,與經卦所以序者,類而長之也。六而倍分之,則六陰六陽,十有二月,與重卦之所以列者,引而伸之也。、況乾之六雖二與四合而成,然以一合五亦成也。由五外交乎一而六,五猶生數,六已成數矣。乃自有生成之道焉。況合乎坎之一即中,故乾特以老陰而變九也。若巽但#5以一與三之生數而限之以四,陽氣不足於數,元以自達於中,故借數於離九之中五,乃始得中而與坎對。中以四合五,乃至於陽之極位,極而必反,是巽、離兼數,所以九為老陽而變六也。
  是特以乾、巽對十,而九六之變為然。至於乾、巽之互為分合、始終,則有不止此。震三、巽四合而雷風相薄,見於《怛》卦。巽當四月,則己如前說。若兌七乾六分而西北,乾當十月,則又未易以乾、巽對十為說而止者。乾陽也,數乃陰六,而位於坎前;兌陰也,數乃陽七,而位於坤後。故於乾、兌六、七之中,各借五為之乘除,而變乾之六而於參伍之前,有一乾在坎前,是乾之一出而為坎之一;兌之七而於參伍之後,有二兌在坤後,是坤之二入為兌之二也。乾、兌雖以成數之六、七互分,而坎、坤乃以生數之一、二互起於中矣。然而兌不名二,而坤名二;坎名一,而乾不名一。乾之所以不自名其一者,蓋以寓其不入於數,而并包八卦之五與十生成之用,而為太極之全也。此以數言,則天一、地二,天地設位。以氣言,則分陰分陽,陰陽相薄。而《易》所以行乎其中者,始由於是,則陽生之進數所以為陰成之退數,陰生之進數所以為陽成之退數,乃互進互退,迭生迭成,此其生生之易,一陰一陽之道,元所終窮也。豈不至精至變而至神者與?
  又況《易》以一其三畫,因得析而生八卦;二其三畫,遂得錯而成八八之卦。若其卦之成畫,則止於六矣。乃復於乾獨三,其三以至謂之九,何也?凡卦畫如圖,以五為中,必有九而後中,乃在五既中五之後。六為上爻者,蓋其卦氣之餘也。生數既終,成數攸始,此九、六虛實之所以寄也。坤起於成數之六而實,乾極於成數之九.而虛。六乃坤數成始,附於圖位,則以寄其乾九。九乃乾數成終,附於卦位,則以同於坤六。其六居退數之極,而進居乎坎中之前;九居進數之極,而退附乎離麗之後,故六於卦猶有位,九於卦已無位,而并寄位於六。而迭為九六者,九虛六實,因兼著其體用也。
  且乾老陽也,坤老陰也,父母之謂也。少陰、少陽,則六子男女之謂也。少陰、少陽之數,則七、八也。乾元用九,坤元用六,合六十四卦,元有七、八,而唯有九、六。是男女者,亦由父母之所變,而隨以變者也。凡物之產,莫不由於母,而莫名其父之德之在,故《坤》猶見於六畫之體。而《乾》之九有其九用,而莫究其體之由,是所以神元方而《易》元體者也。
  天一兼天五而六,地二合地四而六,五與六當十數生成互中之地,納甲以戊己為中,納戊以中乎坎,納己以中乎離。戊己,即五六也,置於坎、離之中,所以見其互中也。六合二四,為地數之成始,見於卦之《坤》曰:龍戰于野。即戰乎乾。疑於陽而嫌於元陽,見陰之有待於陽也,故其道窮。而《坤》之用六不過,日:利永貞。天數之一、五、九,是所謂始中終九為天數之成終,見於卦之《乾》日:亢龍有悔。盈不可久,而不可為首;而《乾》之用九,則天下治,而見天則是見其行健,元所待於陰也。
  一與九合為乾,則其數十,而十乃寄於天九之外,元所致其用矣。地道元成,而代有終,又有在於是,是築論九、六之大凡,可以意討也。河圖之列,衹.為經卦設,今而并及於重卦之體用也。經卦、重卦元往而不一陰.一陽,由奇耦之分合,以生始成終者也。
  一、二、三、四而五同為生數,一至四,其實體;五,其虛用也。六、七、八、九而十同為成數,六至九,其實體;十,其虛用也。四象元五,八卦元十,坦然明白矣。
  四方各具十數,總而四十,四隅各包五數,共為二十。二十則四其五,而虛用者各居其半;四十者八其五,而實體者兼會其全,故四象合八卦,而總之則四十也。五為立中之體而生,十為行中之用而成也;且五分於成數六、七、八、九之內,皆陰數少而陽數多。陰固偏,陽固正。五不得中而寄於四隅之偏,十合於生數一、二、三、四之外,皆陽數少而陰數多。陰亦偏,而陽亦正。十各成中而居四方之正,然則正則中,中則正也。五始既所以正位於虛用之中,十中又所以中立於實用之外,皆所以為一陰一陽之中道也。由陰陽中既復有陰陽,此體用中所以復有體用虛實,實虛始終,終始變化,生成相與為元所終窮者也。
  又況五其五,而二十有五,亦天數也。六其五,五其六,三其十,而十其三,而三十,亦地數也。一且九,二且八,三且七,而四且六之各十,與本數虛用之十,以之伍其什,什其五,斯則大衍之數五十矣。而其兆始之一,寄中之五,藏其用於元形之天,則又出乎五十、十五之外,大衍所不得而用也。又惡知不用之用,乃所以用大衍者,以是見一陰一陽之謂道,參伍而錯綜之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有以見天下之蹟,見天下之動,而知神之所為者,斯羲皇所以則河圖而作《易》者也。孔子贊《易》,謂其至精至變以至於至神。吁,斯其至神者矣。
  易圖通變卷之一竟
  #1『者終』,原作『終者』,據四庫本乙正。
  #2『至元丙戌』,四庫本作『至元丙辰』,疑兩說皆誤。查《中國歷代紀年手冊》,元順帝至元年問,無『丙戌』和『丙辰』年,唯至正年問有『丙戌』年。
  #3『切至』,四庫本作『精切』,疑當作『精切至』為宜。
  #4『斯文宗』,四庫本作『斯文宗主』。
  #5『但』,四庫本作『特』。
  #6『祇』,原作『祇』,據四庫本改。
  易圖通變卷之二
  臨川道士雷思齊學
  河圖傳中天地之理,未始不有數行乎其中。然或有餘於數,不足於數。唯其餘、不足而為之中制,故雖陰陽奇耦之數,有分有合,有虛有實,有進有退,有自然互相生成之中道焉。一陰一陽之謂道者,陰陽分一以為天地,上下合一以為乾坤,天地上下分為四方,而中元以合,乾坤陰陽合為四時,而中有可分,是同一道也。天地以形言,則南北為經,上天下地;而水、火、木、金之為形者,既可以圖而分,故日法象莫大乎天地,廣大配天地也#1。陰陽以氣論,則東西為緯,乾陽坤陰;而冬、夏、春、秋之為氣者,亦可以理而合,故日變通莫大乎四時,變通配四時也。於斯二者,元以異也。四方有中,中元定體,而四象八卦以之立;四時有五,五元定著,而四時八節以之行。孔子著《大傳》,不存河圖,而特存天地之數者,示其有得於數,則圖在其中矣。
  圖之數生以天一者,成以地六;生以地二者,成以天七;生以天三者,成以地八;生以地四者,成以天九,至謂天五地十之生成,則何自而求哉?按圖索駿也。故制五於八卦之虛中,猶可容其數;而制十於其中,則元所容其數矣。是知數之有生有成,而不知其所以生且成者,徒得其貌,而元以得古聖人之所以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極者,千載可為之長太息,則古猶今也。
  夫奇數皆天,耦數皆地,生以天者成以地,生以地者成以天,其為天若地,特陰陽之進退、出入,奇耦之體用,分合而已。《說卦》曰: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大傳》日: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孰能與於此?其曲盡乎至妙之用者,河圖法也。
  數始於一,而中於五,而終於十。中於五者,分其四之偏;終於十者,合其八之正。蓋一之始,其全體元餘不足,不可得而用,而獨得於中。既以其一寄生於五,遂以其一寄成於十以終之,故四象有五,八卦有十,皆有數而元所定其位,以五生其偏,以十成其正,而所謂一者,遂莫知所尋,獨見於五,見於十之為中者以上齊焉耳。
  故嘗求其所以然而莫之得,適記兒時於牧堅問見所謂八格戲者,其局不過口中加十 之文而已。時極厭薄之,以為至鄙、至賤,未嘗加之意也。不謂年瑜七十,乃知其然。所謂百姓日用而不知,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古之人豈欺我哉?蓋今謂#2 即古之○,今之五即古文之 ,今之十猶古文之十,而畫為十。 於 中,此十五之法由之以有所見矣。況又十下畫一,則土文之為中者,汰可知已,故云中土也。其中直筆之 ,即可見南北為經,天尊地卑,天地設位;橫筆之-,則可見東西為緯,分陰分陽,陰陽成列。從而久之則四維之偏,各得其均;四方之正,亦隨以定其氣之互進互退,交相生成,‘率由五與十以立中道也。故河圖之十五,大衍之五十,皆虛有其十與五之數,以為之用,而實元其位之體也。欲知十、五之道,所以為中,始於一,而中於五,而終於十者,十即一也,以十求一,則其一於此固亦可以目存而心得於中矣。
  因參稽自擬《易》以來,其會十久之為中為土者,惟司馬氏《潛虛》似為得之,然《港虛》乃以久著為基,十著為冢,而分列為五十五數以為名,則是其中者已先實之矣,非虛用也。與河圖虛五寄十之理,自不相入也。河圖之數,雖五十有五,而其實體之數正只四十,所餘十有五,特虛以用於四十之中,不過通為之數,而實非有體位者也。'
  其曰參、日兩、日參五者,通其數之所變以用也。參也者,一二之所以變也。由一自分其一以為二,起自為之對,則見其二而不見其一矣。其一又自參出於二之中,故三也。於參之法是即為一小成,是三畫之立見人參於天地之中以生也。積三小成,參其三而合於乾元用九,是參之始制,即陽奇之所謂天者所由然也。
  兩也者,由一生二,起而對,並以立,既以象兩儀,因之兩其二以象四象。夫一本自一而二,而參,其一以為三,況二本一之對,豈不得二其三#3而反對之乎?故汰而三其二以成六,即合於坤元用六,是又兩之始制,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因之六畫成卦,六位成章,即陰耦之所#4謂地者亦由以然也。
  由是參其兩二,而交久以合之,是伍也。兩其二伍,則又什矣。十特見於參、九之外,則又一之所由以寄者也。何以明之?參之,兩之,而伍而什之,皆人文之為。而自然與天地合者,參文之血斗,兩文之雨仄,至維伍維什,皆立人於維中維旁者,斯可默識古人立心立極之制,有在於是矣。
  必參其三三,兩其三二,是參兩之一小成矣。故必又參其三三,而參之為參天;兩其三二,而兩之為兩地,是天地之數元汰而合且分矣。乃以其初不入於用之一數,寄於十以行其中,而為之分且合,以成其中制者,是一也。而求於圖之數,如環元端,其一莫見何在,而所見惟十爾。夫參其三三,與兩其三二,合而為大。參兩,斯有以見天地渾成一始終者所以然矣。至所謂參伍錯綜,則未究也。
  其謂之參伍錯綜者,五以前之數少於五,元所用伍;五以後之數多於五,故參以五。伍於其中,錯且綜之,而行其制中之法也。然《大傳》於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