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曰:正经不云纳柩车时节,故记人明之。既朝正柩於两楹之,当此之时,遂匠纳柩车於阶。云“遂人,匠人也”者,以其《周礼》有遂人、匠人,天子之官,士虽无臣,亦有遂人、匠人主其葬事。云“遂人主引徒役,匠人主载柩窆,职相左右也”者,案《周礼遂人职》云:“大丧,帅六遂之役而致之,掌其政令。及葬,帅而属六及窆,陈役。”注云:“致役,致於司徒,给墓上事。陈役者,主陈列之耳。”是遂人主引徒也。
又《乡师职》云:“及葬,执以与匠师御柩而治役。”谓监督其事。又此遂人与匠人同纳车于阶,即匠人主载窆,与遂人职相左右也。云“车,载柩车”者,以其此云纳车于阶,正谓载柩。若乘车、道车之等,则当东荣,不在阶,故知此是柩车也。云“《周礼》谓之蜃车”者,案《遂师职》云“大丧,使帅其属以幄先,及蜃车之役”,注云“蜃车,柩路,四轮迫地而行,有似於蜃,因取名焉”是也。
云“《杂记》谓之团,或作辁,或作抟,声读皆相附耳,未闻孰正”者,言或作辁,或作抟者,皆或《礼记》别本,故云皆相附耳,但未知孰正也。云“其车之舆,状如床,中央有辕,前後出”者,观郑此注,其舆与盾车同,亦一辕为之。云“设前後辂”者,正经唯云前辂,言前以对後,明知亦有後辂。云“舆上有四周”者,此亦与盾车同。云“下则前後有轴,以辁为轮”者,此则与盾异,以其盾无轮,直有转辚,此有辁轮。
引“许叔重说”者,案许氏《说文》云“有轮无幅曰辁”,证此辁无辐也。
祝馔祖奠于主人之南,当前辂,北上,巾之。(言馔於主人之南,当前辂,则既祖,祝乃馔。)
[疏]“祝馔”至“巾之”。
○注“言馔”至“乃馔”。
○释曰:正经直云祖还车及还重讫,“乃奠如初”,不云馔处,故记人明之。祝馔祖奠於主人之南当前辂,云“则既祖,祝乃馔”者,以其未祖以前,柩车乡北,辂在主人之北,今云“馔于主人之南”,明知既祖还,乃乡馔之。
弓矢之新,沽功。(设之宜新,沽示不用。今文沽作古。)
[疏]“弓矢之新沽功”。
○注“设之”至“作古”。
○释曰:自此尽篇末,论死者用器弓矢粗恶之事。以其正经直云“用器弓矢”,不辨弓矢善恶,及弓矢之名,故记人明之。“设之宜新”者,为死者宜用新物。云“沽示不用”者,沽谓粗为之。
有弭饰焉,(弓无缘者谓之弭,弭以骨角为饰。)
[疏]“有弭饰焉”。
○注“弓无”至“为饰”。
○释曰:案《尔雅》云:“弓有缘谓之弓,无缘谓之弭。”孙氏云:“缘系约而漆之,无缘不以系约,骨饰两头。”是此弭也。《诗》云“象弭鱼服”,是用象骨,弓隈既用角,明两头亦得用,故郑总云“骨角为饰”。
亦张可也。(亦使可张。)
[疏]“亦张可也”。
○注“亦使可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