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曰:自此尽“北面立”,论将射,立司正察仪安宾之事。
公许,摈者遂为司正。(君许其请,因命用之,不易之者,俱相礼,其事同也。)
司正洗,洗角觯,南面坐奠于中庭。(奠觯者,著其位以显其事,威仪多也。)
[疏]注“奠觯”至“多也”。
○释曰:《燕礼》及此《射礼》,司正不以觯升而奠之於地,比《乡饮酒》及《乡射》为显,其威仪多,自此已後,还与二乡同也。
升,东楹之东受命于公,西阶上北面命宾、诸公、卿大夫:“公曰‘以我安宾’。”诸公、卿大夫皆对曰:“诺,敢不安!”(以我安者,君意殷勤,欲留之,以我故安也。)司正降自西阶,南面坐取觯,升酌散,降,南面坐奠觯,(奠於中庭故处。)兴,右还,北面少立,坐取觯兴,坐,不祭,卒觯,奠之,兴,再拜稽首,左还,南面坐取觯,洗,南面反奠于其所,北面立。(皆所以自昭明於众也。
将於觯南北面则右还,於觯北南面则左还,如是,得从觯西往来也。必从觯西往来者,为君在阼不背之也。)
司射次,袒、决、遂,执弓,挟乘矢於弓外,见镞於付,右巨指钩弦。(司射,射人也。次,若今时更衣处,张帏席为之。耦次在洗东南。袒,左免衣也。决,犹也,以象骨为之,著右巨指,所以钩弦而之。遂,射也,以朱韦为之,著左臂,所以遂弦也。方持弦矢曰挟。乘矢,四矢。付,弓杷也。见镞焉,顺其射也。右巨指,右手大擘,以钩弦,弦在旁,挟由便也。古文挟皆作接。)
[疏]“司射”至“钩弦”。
○注“司射”至“作接”。
○释曰:自此至“于次”,论射事将至,誓射者及比三耦之事。云“司射,射人也”者,案《燕礼》“射人告具”,注云:“射人主此礼,以其或射。”又云:“射人纳宾。”又云:射人“请立司正,公许,射人遂为司正”。则射人、司正一人也。又云:“乃荐司正与射人一人。”注:“天子射人、司士皆下大夫二人,诸侯则上士,其人数亦如之。”又曰:“若射,则大射正为司射。”注:“大射正,射人之长。
”此篇云“射人告具”,又曰“大射正摈”,自此以後皆止云“摈”。摈者自阼阶下请立司正,公许,遂为司正,则此篇司正与大射正为一人也。下云:“公就物,小射正奉决、拾以笥,大射正执弓。”注云:“大射正舍司正,亲其职。”“乃荐司正”,注云:“司正,大射正是也。”云“耦次在洗东南”者,此无正文,案《乡射》记云:“设横奉之,南面坐奠之,南北当洗。”此下云三耦出次,西行拾取矢,又当北行向,则次在洗东南矣。
云“方持弦矢曰挟”者,以矢横为方,《乡射》记云“凡挟矢,於二指横之”是也。
自阼阶前曰:“为政请射。”(为政,谓司马也。司马,政官,主射礼。)
[疏]“自阼”至“请射”。
○注“为政”至“射礼”。
○释曰:云“为政,谓司马也”者,案《大宰》云:“四曰夏官,其属六十,掌邦政。”是为政谓司马也。云“司马,政官,主射礼”者,其属有射人,主射事,故司马政官主射礼也。
遂告曰:“大夫与大夫,士御於大夫。”(因告选三耦於君。御犹侍也。大夫与大夫为耦,不足,则士侍於大夫,与为耦也。今文於为于。)
[疏]“遂告”至“大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