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弥者,上旅酬云“若宾若长”,犹言宾,但言赐不言酬己,是宾卑。今乃设宾,不言宾,是宾弥臣,故同臣例也。云“君答拜於上,示不虚受也”者,案《燕义》云:“礼无不答,言上之不虚取於下也。”彼释此言也,但彼言不虚取於下者,总申此燕礼君答拜之事,不独为此言也。
遂升,反坐。士终旅於上,如初。(卿大夫降而爵止,於其反席卒之。)
[疏]“遂升”至“如初”。
○注“卿大”至“卒之”。
○释曰:云“卿大夫降而爵止”者,上文已云“大夫不拜,乃饮实爵,士不拜受爵”,是大夫饮讫爵止也。云“於其反席卒之”者,谓上士受得大夫爵,此经云“士终旅於上如初”,是於大夫反席,士卒之也。
无乐。(升、歌、、合无数也,取欢而已,其乐章亦然。)
[疏]“无乐”。
○注“升歌”至“亦然”。
○释曰:此无对上升歌笙合,各依次第而三终,有次有数。此则任君之情,无次无数,其《诗》乐章亦然,亦无次无数。
宵则庶子执烛於阼阶上,司宫执烛於西阶上,甸人执大烛於庭,阍人为大烛於门外。(宵,夜也。烛,ㄡ也。甸人,掌共薪蒸者。庭大烛,为位广也。阍人,门人也。为,作也,作大烛以俟宾客出。)
[疏]“宵则”至“门外”。
○注“宵夜”至“客出”。
○释曰:凡燕法设烛者,或射之後,终燕则至宵也。或冬之日不射亦宵,夏之日不射未必至宵也。云“烛,ㄡ也”者,古者无麻烛,而用荆ㄡ,故《少仪》云主人“执烛抱ㄡ”,郑云:“未曰ㄡ。”但在地曰燎,执之曰烛,於地广设之则曰大烛。其燎亦名大烛,故《诗》云:“庭燎之光。”毛云“庭燎,大烛”也,郑云“夜未央,而於庭设大烛。”毛、郑并指此“甸人执大烛”之文也。《司ピ氏》云:“凡邦之大事,共坟烛庭燎。
”“玄谓坟,大也,树於门外曰大烛,於门内曰庭燎。”言树,则大烛亦在地,广设之而已。此阍人为大烛於门外者,亦是大烛在地者。案《郊特牲》云:“庭燎之百由齐桓公始也。”注云:“僭天子也。庭燎之差,公盖五十,侯、伯、子、男皆三十。”文出《大戴礼》也。此亦诸侯礼,以燕礼轻,故不言庭燎设大烛而已。云“甸人,掌共薪蒸者”,《天官甸师氏职》文。引之者,以其内有烛ㄡ,故使之在门为大烛也。
云“阍人,门人也”者,案《天官阍人》“掌守王中门之禁”,诸侯亦当然。
宾醉,北面坐取其荐脯以降。(取脯,重得君赐。)
奏《陔》。(《陔》,《陔夏》,乐章也。宾出奏《陔夏》,以为行节也。凡《夏》,以锺鼓奏之。)
[疏]“奏陔”。
○注“陔夏”至“奏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