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上射”至“并行”。
○注“亻并东行”。
○释曰:知并行并东行者,以其既言升,乃言并行,故知并东行向物也。云“少左”者,言上射先升,少左,避下射升阶也。
皆当其物,北面揖,及物揖。皆左足履物,还,视侯中,合足而侯。司马堂西,不决、遂、袒,执弓。(不决遂,因不射,不备。)
[疏]“皆当”至“执弓”。
○注“不决”至“不备”。
○释曰:“皆左足履物”者,谓先以左足履物,东头合足而俟,司马命去侯。云“因不射,不备”,此决司射诱射行事,袒即决、遂,执弓挟矢,今司马不射,故不备,直袒而已也。若然,《大射》司马正不射而袒,又复决、遂者,彼《大射》志於射,故司马正虽不射,袒复决、遂,以其不为射,仍不挟矢也。
出于司射之南,升自西阶,钩楹,由上射之後,西南面立于物。右执箫,南扬弓,命去侯。(钩楹,以当由上射者之後也。箫,弓末也。《大射》曰:“左执付。”扬犹举也。)
[疏]“出于”至“去侯”。
○注“钩楹”至“举也”。
○释曰:“钩楹”者,於西楹西而北,东行过。由上射之後,乃西南面立于物者,欲取南扬弓,向侯便故也。右执箫者,不可一手扬弓,故引《大射》曰左手执付,左当却手,则右执箫者,右当覆手也。
获者执旌许诺,声不绝,以至于乏,坐,东面偃旌,兴而俟。(声不绝,不以宫商,不绝而已。乡射威仪省。偃犹什也。)
[疏]“获者”至“而俟”。
○注“声不”至“仆也”。
○释曰:云“而俟”者,待射者发矢当坐,故下云“获者坐而获也”。云“乡射威仪省”者,决《大射》云:“负侯皆许诺,以宫趋,直西及乏南,又诺以商,至乏,声止。”是其唱诺为宫商,是其威仪多,此至者,威仪省故也。
司马出于下射之南,还其後,降自西阶,反由司射之南,堂西,释弓,袭,反位,立于司射之南。(围下射者,明为二人命去侯。)
[疏]“司马”至“之南”。
○注“围下”至“去侯”。
○释曰:司马由上射之後立於物,命去侯讫,物南行,西向,阶降,是其顺矣。今命去侯讫,乃围下射之後,绕下射之东南行,而西阶去。若出物西行,则似直为上射命去侯,是以并下射围绕之,明为二人命去侯也。
司射进,与司马交于阶前,相左,由堂下西阶之东,北面视上射。命曰:“无射获,无猎获。”上射揖,司射退,反位。(射获,谓矢中人也。猎,矢从傍。)
[疏]“司射”至“反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