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愼无罪。《方言》:“愼,忧也。宋卫之间,忧或谓之愼。”此诗言天之降威已怃,将无所别于善恶,予不得不为无罪者忧也。《集传》诠“愼”作“审”,于文义不畅。
曓,《毛传》曰:“曓也,苏也,皆畿内国名。”按《春秋》:“公子遂壬午及赵盾盟于衡雍,乙酉及雒戎盟于曓。”相去三日,就盟两地,曓去衡雍甚近可知。杜预解曰:“衡雍在荣阳卷县。”晋文公作天子宫于衡雍而会于温,其地皆在今懐庆府。杜预又云:“曓,郑地。”盖东迁之后,曓公亡而郑并之,非地近新郑也。苏者,苏忿生之国,其地在温,一曰苏,一曰温。
《春秋》狄灭温,《左氏传》曰:“苏子叛王,王即狄人,狄人伐之,王不救,故灭。”传言苏子而经言温,苏之即温可知矣。温今懐庆温县。二国境土犬牙相入,故嫌忌而相谤。云畿内者,东都之畿也。
埙篪,《风俗通》云:“埙,围五寸半,长三寸半,有四孔,其二通。”郑司农众曰:“埙六孔。”未言其二通。篪,《风俗通》云:“十孔,长尺一寸。”《世本》云:“有觜如酸枣。”郑司农云:“七空[读如孔]。”张揖云:“有八孔,歬一上三后四头一。”诸说不同。《集传》所云,则据《五经要义》之文。要不审其孰是。凡此类无从考定,博记以俟折中可尔。
杼柚,《方言》:“杼柚,作也。东齐土作谓之杼,木作谓之柚。”谭地正在东齐,云杼柚者,其方言也。序言“困于役而伤于财,杼柚其空”,言空国以从役也。郑笺以杼柚为持纬受经之具,则职贡有丝麻而无布帛,与后世庸调用绢者不同。觐问虽有币,自有常制,不致遂空机杼。《毛传》云:“空,尽也。”言人力尽于输作,是已。
佩璲,《毛传》曰:“璲,瑞也。”郑笺云:“以瑞玉为佩。”《集传》因之。按瑞者,诸侯命圭之名,瑞信也,以为述职之信也。藻藉而执之,觐于天子,纳之于王,其归国仍反与之。且五等圭璧颁自王廷,非诸侯之贡,王者各有常制,不可得而长短,尤非琚瑀衡璜之属可为佩者。则郑氏瑞玉之说不典明矣。按崔豹《古今注》曰:“縌者,古佩璲也。佩绶相迎,故曰縌。”许慎之所谓“绶维也,长三尺,与绶同采而首半之”。
然则璲者,绶下之维,以缀佩,用丝为之,故曰“鞙鞙”,不以其长也。《说文》无“璲”字,其字作“繸”。《后汉书·舆服志》云:“古者君臣佩玉,五霸迭兴,战争不息,于是解去韨佩,留其系繸以为章表。故《诗》曰‘鞙鞙佩璲’,此之谓也。秦以采组连结于繸,光明章表,转相结受,故谓之绶。”徐广注曰:“今名繸为縌。”则繸为绶维,亡疑。而青州贡丝,则固为谭之职贡也。
先祖匪人,笺云:“先祖匪人乎?何……”“为使我当此难乎?”以不胜乱离之苦而遂詈及先祖,市井无赖者之言,而何以云“小雅怨诽而不伤”乎?“其匪人”者,犹“非他人”也。《頍弁》之诗曰“兄弟匪他”,义与此同。自我而外,不与己亲者,或谓之“他”,或谓之“人”,皆疎逺不相及之词,犹言“父母生我,胡俾我愈”也。
郑氏说诗,滞于文句而伤理者不一,如言“从之迈”则云“欲自杀求见古人”,“匪上帝不时”则云“纣之乱非其生不得其时”,如此类迂鄙不成理者,《集传》俱辟之,而于此独未削正,何也?
“我从事独贤。”《小尔雅》云:“我从事独贤,劳事独多也。”“贤”之训多,与《射礼》“某贤于某若干纯”之“贤”同义。故《孟子》曰:“我独贤劳。”言多劳也。以为贤不肖之贤,则于文义不通。
“鼓钟将将。”“将将”,声之大也;“喈喈”,声之和也;“汤汤”,流之盛也;“湝湝”,流之徐也。大与盛、和与徐,各以类兴。毛传无所分别,《集传》因之,失之疎。
“笙磬同音。”毛传曰:“笙磬,东方之乐也。”盖笙磬者,磬名,非笙与磬也。《周礼》:“眂瞭击颂磬、笙磬。”郑注:“笙,生也。颂,或作庸,功也。”有谓笙磬与笙声相应、颂磬与镛声相应者,失之。颂声犹《春秋》之有颂琴,颂为磬名,则笙非有簧之吹器可知。《大射礼》:“笙磬西面,其南笙钟,其南鑮,皆南陈;颂磬东面,其南钟,其南鑮。”注曰:“东为阳中,万物以生。太蔟所以金奏赞扬出滞,姑洗所以修絜百物,考神纳宾。
是以东方钟磬谓之笙。笙之为言生也。”笙磬一物,而曰“同音”者,毛传所谓“四县皆同”是也。笙磬、笙钟、鑮,一县也;建鼓在西者与应鼙,二县也;颂磬、钟、鑮,三县也;建鼓在南者与朔鼙,四县也。统诸笙磬以该三县者,笙磬在阼阶东北上,为四县之尊,以振诸乐,羣声之统也。
“或肆或将。”毛传曰:“肆,陈;将,齐[依下去声]也。”郑笺曰:“或肆[依下音剔]其体骨于俎者,或奉持而进之者。”今按,此连剥、烹而言,未及陈列奉进。“肆”当从郑,“将”当从毛。《仪礼》“肆”与“鬄”同,析解之登俎也。《尔雅》:“将,齐也。”郭注曰:“谓分齐也。”“齐”音才细切。所谓分齐者,如肵俎用心舌、祭用肺、尸俎用右肩、祝俎用髀之类,各有所宜分,故谓之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