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神契》曰“兽蛰伏,獭祭鱼”,亦十月也。《王制》曰“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与此一也。《月令》“孟春,獭祭鱼”,则獭亦有二时祭鱼。此类上文为孟冬矣。鹰隼击,然后罻罗设,鹰及隼行威击杀众鸟,然后设罗以田也。案《夏小正》:“五月,鸠化为鹰。”《月令》:“季夏,鹰乃学习。孟秋,鹰乃祭鸟。”则一鹰也。仲春化为鸠,其变从五月始,至八月当全为鹰,与仲春相对,故《司裘》云:“仲秋,王乃行羽物。
”注云:“此羽物,小鸟鹑雀之属,鹰所击者。仲秋鸠化为鹰,顺其始杀,而大班赐羽物。”《王制》亦云:“鸠化为鹰,而罻罗设。”故据此似八月也。但鸠化为鹰,得在八月。言罻罗设,则非八月之事。郑云“顺其始杀”,则鹰八月始击,十月乃甚。又文与隼连,共豺、獭相对,为十月事也。言罻罗设者,《说文》云“罻,捕鸟网”,则是罗之别名,盖其细密者也。自此以上,是取之以时也。既言取之以时,又说取之节度。
天子不合围,言天子虽田猎,不得围之使匝,恐尽物也。《大司马》云:“仲春,鼓,遂围禁。”则四时皆围,但不匝耳。诸侯言不掩群,大夫言不麛不卵,各举其力之所能以禁之耳。其实通皆不得,故《鲁语》云“兽长麛夭,鸟翼壳卵”,《王制》直言“不麛不卵,不杀胎,不殀夭,示人禁取麛卵”,是尊卑皆禁也。但急於春夏,缓於秋冬,差可为,恐尽物,以长养之故也。
若时有所须,如春荐韭卵,秋膳犊麛之属,得取而用,正不得,故田猎以取之。下《曲礼》云“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群,士不麛不卵”,与此异者,此自天子而下,彼自诸侯而下,各为等级,所以不同。亦推此知各禁其所能耳。国君直言春田不围泽,不言夏者,以夏长养之时,弥不得,从可知也。虽秋冬得围之,自然不得匝也。士不隐塞者,为梁止可为防於两边,不得当中,皆隐塞,亦为尽物也。
庶人不总罟,谓罟目不得总之使小,言使小鱼不得过也。《集注》“总”作“緵”,依《尔雅》定本作“数”,义俱通也。罟目必四寸,然后始得入泽梁耳。由其如此,故山不童,泽不竭。童者,若童子未冠者也。山无草木,若童子未冠然。草木之属,不妄斩伐,则山不童也。萑蒲之类,取之以道,则泽不竭也。如是,则鸟兽鱼鳖各得其所然也。是微物众多。然者,语助。此皆似有成文,但典籍散亡,不知其出耳。○笺“酒美”至“又多”。
○正义曰:言“且多”,文承“有酒”之下,则似酒多也。而以为鱼多者,以此篇下三章还覆上三章也。首章言“旨且多”,四章云“物其多矣”,二章云“多且旨”,五章云“物其旨矣”,三章言“旨且有”,卒章云“物其有矣”,下章皆叠上章句末之字。谓之为物若酒,则人之所为,非自然之物,以此知“且多”、“且旨”、“且有”,皆是鱼也。
鱼丽于罶,鲂鱧。鱧,鮦也。○鱧音礼。鮦。直冢反。
君子有酒,多且旨。笺云:酒多而此鱼又美也。
[疏]传“鱧,鮦”。○正义曰:《释鱼》云:“鱧,鲩。”舍人曰:“鱧名鲩。”郭璞曰:“‘鱧,鮦’,遍检诸本,或作‘鱧,<鱼重>’,或作‘鱧,鲩’。若作鮦,似与郭璞正同。若作鲩,又与舍人不异。或有本作‘鱧,<鱼果>’者。”定本“鳣鮦”,鮦与<鱼重>音同。
鱼丽于罶,鰋鲤。鰋,鲇也。○鰋音偃,郭云:“今偃额白鱼。”鲇,乃兼反,江东呼鲇为鮧。鮧音啼,又在私反,毛及前儒皆以鲇释鰋,鱧为鲩,鳣为鲤,唯郭注《尔雅》是六鱼之名。今目验,毛解与世不协,或恐古今名异,逐世移耳。
君子有酒,旨且有。笺云:酒美而此鱼又有。
[疏]传“鰋,鲇”。○正义曰:《释鱼》有鰋、鲇。郭璞曰:“鰋,今鰋额白鱼也。鲇,别名鳀。”孙炎以为鰋、鲇一鱼,鱧、鲩一鱼。郭璞以为鰋、鲇、鱧、鮦四者各为一鱼。传文质略,未知从谁。
物其多矣,维其嘉矣。笺云:鱼既多,又善。
物其旨矣,维其偕矣。笺云:鱼既美,又齐等。
物其有矣,维其时矣。笺云:鱼既有,又得其时。
《鱼丽》六章,三章章四句,三章章二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