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自伯之东”。○正义曰:此时从王伐郑,郑在卫之西南,而言东者,时蔡、卫、陈三国从王伐郑,则兵至京师乃东行伐郑也。上云“为王前驱”,即云“自伯之东”,明从王为前驱而东行,故据以言之,非谓郑在卫东。
首如飞蓬。妇人,夫不在,无容饰。岂无膏沐?谁適为容!適,主也。○適,都历反,注同。为,于伪反,或如字。
其雨其雨,杲杲出日。杲杲然日复出矣。笺云:人言其雨其雨,而杲杲然日复出,犹我言伯且来,伯且来,则复不来。○杲,右老反。出如字,沈推类反。复,扶又反,下同。原言思伯,甘心首疾!甘,厌也。笺云:原,念也。我念思伯,心不能已。如人心嗜欲所贪,口味不能绝也。我忧思以生首疾。○厌,於艳反,下同。嗜,市志反。忧思,息嗣反。
[疏]“原言思伯,甘心首疾”。○毛於《二子乘舟》传曰:“原,每也。”则此“原”亦为“每”。言我每有所言,则思念於伯,思之厌足於心,由此故生首疾。○传“甘,厌”。○正义曰:谓思之不已,乃厌足於心,用是生首疾也。凡人饮食口甘,遂至於厌足,故云“甘,厌也”。○笺“如人”至“不能绝”。○正义曰:笺以甘心者,思之不能已,如口味之甘,故《左传》云“请受而甘心焉”。
始欲取以甘心,则甘心未得为厌,故云“我念思伯,心不能已”。如人心嗜欲,甘口不能绝。“甘与子同梦”,义亦然。
焉得谖草,言树之背?谖草令人善忘,背北堂也。笺云:忧以生疾,恐将危身,欲忘之。○焉,於虔反。谖,本又作“萱”,况爰反,《说文》作“藼”,云“令人忘忧也”,或作“蕿”。背音佩,沈又如字。令,力呈反。忘,亡向反,又如字。原言思伯,使我心痗!痗,病也。○痗音每,又音悔。
[疏]“焉得”至“心痗”。○毛以为,君子既过时不反,己思之至甚,既生首疾,恐以危身,故言我忧如此,何处得一忘忧之草,我树之於北堂之上,冀观之以忘忧。伯也既久而不来,每有所言思此伯也,使我心病。○郑以“愿”为“念”为异。○传“谖草”至“北堂”。○正义曰:谖训为忘,非草名,故传本其意,言焉得谖草,谓欲得令人善忘忧之草,不谓谖为草名,故《释训》云:“谖,忘也。
”孙氏引《诗》云“焉得谖草”,是谖非草名也。背者,乡北之义,故知在北。妇人欲树草於堂上,冀数见之,明非远地也。妇人所常处者,堂也,故知北堂。《士昏礼》云“妇洗在北堂”,《有司彻》云“致爵于主妇,主妇北堂”,注皆云:“北堂,房半以北为北堂。堂者,房室所居之地,总谓之堂。房半以北为北堂,房半以南为南堂也。”《昏礼》注云:“洗南北直室东隅,东西直房户与隅间。”谓在房室之内也。此欲树草,盖在房室之北。
堂者,总名,房外内皆名为堂也。
《伯兮》四章,章四句。
《有狐》,刺时也。卫之男女失时,丧其妃耦焉。古者国有凶荒,则杀礼而多昏,会男女之无夫家者,所以育人民也。育,生长也。○狐音胡。丧,息浪反,下注同。妃音配,下注同。杀,所戒反,又所例反。“所以育人民也”,本或作“蕃育”者,非。长,张丈反。
[疏]“《有狐》三章,章四句”至“人民”。○正义曰:作《有狐》诗者,刺时也。以时君不教民随时杀礼为昏,至使卫之男女失年盛之时为昏,而丧失其妃耦,不得早为室家,故刺之。以古者国有凶荒,则减杀其礼,随时而多昏,会男女之无夫家者,使为夫妇,所以蕃育人民。刺今不然,男女失时,谓失男女年盛之时,不得早为室家,至今人而无匹,是丧其妃耦,非先为妃而相弃也。与《氓序》文同而义异。
《大司徒》曰:“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十曰多昏。”注云:“荒,凶年也。多昏,不备礼而娶昏者多也。”是凶荒多昏之礼也。序意言古者有此礼,故刺卫不为之,而使男女失时。非谓以此诗为陈古也,故经皆陈丧其妃耦,不得匹行,思为夫妇之辞。
有狐绥绥,在彼淇梁。兴也。绥绥,匹行貌。石绝水曰梁。○绥音虽。心之忧矣,之子无裳!之子,无室家者。在下曰裳,所以配衣也。笺云:之子,是子也。时妇人丧其妃耦,寡而忧是子无裳。无为作裳者,欲与为室家。○无为,于伪反
[疏]“有狐”至“无裳”。○正义曰:有狐绥绥然匹行,在彼淇水之梁,而得其所,以兴今卫之男女皆丧妃耦,不得匹行,乃狐之不如。故妇人言心之忧矣,是子无室家,已思欲与之为室家。裳之配衣,犹女之配男,故假言之子无裳,已欲与为作裳,以喻巳欲与之为室家。○传“绥绥,匹行貌”。○正义曰:序云“丧其妃耦”而言,故知绥绥是匹行之貌。○传“之子”至“配衣”。○正义曰:以此称妇人之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