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则干道成阳,坤道成阴。
神无方则易无体,
滞于一方则不能变化,非神也;
有定体则不能变通,非易也。
易虽有体,体者象也,假象以见体,而本无体也。
事无大小,皆有道在其间,
能安分则谓之道,不能安分谓之非道。
正音律数行至于七而止者,以夏至之日出于寅而入于戌,
亥子丑三时则日入于地,而目无所见,
此三数不行者,所以比于三时也。
故生物之数亦然,非数之不行也,有数而不见也。
六虚者,六位也,虚以待变动之事也。 六爻六卦
有形则有体,有性则有情。
天主用,地主体,
圣人主用,百姓主体,故日用而不知。
法始乎伏羲,成于尧,革于三王,极于五伯,绝于秦。
万事治乱之迹无以逃此矣。
神者,易之主也,所以无方;
易者,神之用也,所以无体。
循理则为常,理之外则为异矣。
火以性为主,体次之;
水以体为主,性次之。
阳性而阴情,性神而情鬼。
易之首于乾坤,中于坎离,终于水火之交不交,皆至理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