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上清而得之下浊,后下浊而升越上清。先取上之轻清为用神之福,次看浊气居下。上虽清而不秀,则取下浊有用之气,为福所升越为上矣。
甲子己丑,是天地合轻重自分,丁亥壬辰,清洁会支干尤亨。彼我往来,皆在囚死,故虽有贵者不能拔萃,犹不若己丑见甲子是也。丁亥地贵符,壬辰禄清洁,丁壬合气为木生于亥,而更辰与亥为秀德合贵气互换乃清洁也,若壬辰生而得丁亥未为尽善。
寅中有甲得阴土以为妻,方知甲与己合丑寅未会甲乙寅未相合,甲寅同体丑未同己,故寅见丑未为合。
子巳体壬丁之会,卯申同乙庚之交,丙午辛酉无干不为破刑癸始亥中辰戌得同乎戊,此乃有无之相承,异乎六合之配偶。此言皆天地同道而分,一二三生而阴阳数异而为支干,故同体者支配干合矣。
同形则贵在岩廊,六合或清居邦教。辰亥子巳之数,皆同形之合,故贵而遇者必高大,六合专位贵为清选。
连属不言孤寡清绝。一作纯粹可胜乖违如亥得寅戌寅见丑未,或支干朝会包里贵人连属,本命虽犯孤寡亦吉。如壬辰丁亥午巳未,虽主木乖违,却有清纯秀气,可以为福。
大凡多取真形,慎勿专持假体,寅午戌气禧于申,更观干头之轻重,合守安马于戌全要无形,土马守于离阳晶应于子。五行支干配用先推真者为用,则五行之妙见也。火体气病散禧于申,须看干头所配生杀三支轻重以论乎吉凶,三合季地,乃华盖下之暗马,会之者亦当富贵,大忌冲破之处土无正气,寄于离火为精神,而禄应于子也,则土水为夫妇,由水之于火正守子午之位。
三元失地,虽贵而弗贵;上下得真,虽贱而未贱。三元失地,虽贵者必遭贬而不康宁,如甲子得壬子己丑,甲寅乙卯癸亥戊辰,乃天地之吉气,虽贱而不知卑矣。
盖阳盛则禧阳,阴极则杀阴是也。阴阳各得专位而不为遇极,虽身受死绝亦有富贵之理。凡论阴阳胜负,必分真假邪正,斯可矣。
升降清浊
父子之行年同体,子享父利;夫妇之禄马并伤,妻殃夫病。年父时子,生我为父,克我为子,二者气用在行年上分吉凶,各随其用以分休咎,年禄日马,日禄年马,各有时害,则夫妇并伤也。
五墓为岁藏之地,时贵亦妨;四孟是孤绝之方,带煞必克。四季为五行之墓,万物之所终也。生时逢之虽会吉而贵,亦主妨害尊亲也。四孟上有孤辰气绝,若更见亡神动煞岁利,亦主妨害父母也。
子午乃阴阳之至,卯酉为日月之门,死败全逢刑犹寿考。四仲时生,主无妨败,若年死败有生,主有寿及父母。
有禄者干支生成,动则周观;阙禄者财命身禄,行游一理。干禄破伤,五行不秀,须推财命,不可一揆推其官鬼,至于行运,亦不论干头禄马矣。
禄位有无,认于官鬼。官鬼兑驰,灾殃并乱。身有地禄气无刑,更要干中无官鬼,有官鬼虽贵而多殃。
身土遇火生而渐利,命水得金降而优长。金多须火或从革以成名,木重得金揉曲直而任使。水流不止,息土以攘之。火盛无依,惟水以济之。生命喜于生旺,禄干不嫌克制。金重无火而集旺于酉中,亦可以成名。木重须金,如无金而亥卯未,亦为曲直理断之任使。水流不止,惟土以防之,水流不进欲以土克发,仍有水土之轻重如火之盛旺,左右无木,须得水制方成既济使不极也,火轻则不然。
丙寅丁卯,秋冬宜以保持。戊午庚申,彼我得之超异。木不南奔,火无西旺,故火木至秋冬势恐不久。庚申石榴木夏旺故喜戊午,盖天官旺而有榴之木性得时戊午,乃旺极之火气喜于甲见天马相资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