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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六壬指南注解-明-陈公献*导航地图-第29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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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二句论克应之理,最为绝妙。方朔克应歌云:起岁年华问,逢蟾月里寻,占旬旬里应,值日日前辰,气动蟾分体,候来旬折身,诸门从此起,万类若通神。苗公云:七位克应诀,季神总用同,墓中见的实,吉凶取合冲,阴阳分墓绝,七位应须通。又云:看发用是何季之神,如见寅卯则应在辰月辰日辰时,如见巳午则应在未月未日未时,故言与日同也。
此二句正是应期之正理。如发用在丑,日辰在子则次日应,日辰在亥则第三日应,日辰在戌则第四日应,日辰在酉则不以此论。用加丑上亦如前法。但应期之法变化多端,课体不同,应期之法却当活论。
吉神旺相事皆吉,凶神旺相事必凶。
旺气求官吉,争财相气亲,死言丧祸起,囚动见官刑,休来忧病患,五气仔细寻。此皆以克日论也。吉凶二神,谓三传日干年命兼岁月建正时来方支辰上神,非搜尽此十一处也,须要视何处生我克我,还是生我者多,克我者多。助我生者多或助我克者多,生我者得地,还是克我者得地,宜详察。
官鬼之衰灾旺福又不可不察。
又生我者多不一定吉论,克我者多不一定凶论,当依课体事类活泼之。此“我”字又不可全以日干言,占类不同、课体不同则象义不同。如丁日占官亥贵发用则亥为“我”,占行人则马为“我”。此生克又涵德合鬼墓刑冲破害之义,不可想差。
已上九门定式,次观附卦加临,日临辰而受克为乱首,主行悖逆之道。
如庚午日申加午是日临辰而辰克之。
未申酉戌
午亥戌申子戌
巳子申午戌庚
辰卯寅丑
辰临日而受克为赘婿,不能自立其身。
如庚寅日寅加申,是辰临日而日克之。夫日寄于辰,今反克辰,是自家竟无安顿处矣。
亥子丑寅
戌卯寅申申寅
酉辰申寅寅庚
申未午巳
辰临日而生日名自在,有恢宏之志。
辰来生我可云安享。
主他来就我,但须以三传、空亡、衰旺定能否就我。如空亡,只有意而无形,如受克则有心无力。更有逢生不生不如无生之意。每因他人之助而受其累。亦多验。
日临辰而受生名俯就,有荣显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