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足太阴。二写少阴。补足太阳。二补一写。二日一取之。脉口三盛。写足太阴。补足阳明。二补一写。日二取之。所以日二取之。太阴主胃。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也。(以上补写。皆必切而验之。

  疏取之。上气和乃止。)人迎与脉口俱盛三倍以上。命曰阴阳俱溢。如是者不开。则血脉闭塞。气察脉盛衰。以知病在何经。乃可随病以施针刺也。苟不诊视。则经脉之虚实。补写之多寡。

  病症之死生。懵然皆无所知矣。于此而妄施针灸。宁免粗工之诮哉。故集见于此。俾后之针士。必先以诊视为务也。)

  经曰。脉之诸急者。多寒。缓者。多热。大者。多气。少者小者。血气皆少。滑者。阳气盛热。大者。微写其气。无出其血。滑者。疾发针而浅内之。以写阳气而去其热。涩者。必中其脉。顺其逆。顺而久留之。必先按而循之。已发针。疾按其 。小者。阴阳形气俱不足。

  勿取以针。而调以甘药也。

  经曰。凡刺之属。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而止。所谓谷气至者。

  已补。阴盛而阳虚。先补其阳。后写其阴而和之。阴虚而阳盛。先补其阴。后写其阳而和之。三脉动于足大指之间。(三脉盛虚和也)必审其实虚。虚而写之。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凡刺来也。徐而和。脉实者。深刺之。以写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气无得出。以养其脉。

  独出其邪气。久病者。邪气深入。深内而久留之。间日而复刺之。必先调其左右。去其血脉。刺道毕矣。(机按。此节不惟详于刺法。而亦详于诊法。但诊则以指行间动脉也。脉实而疾。则深刺以写。脉虚而徐。则浅刺以补。邪气脉来。紧而疾。谷气脉来。徐而和。学人于此而察识之。则临病施针。庶免妄治之失矣。)

  经曰。必先明知十二经络之本末。皮肤之寒热。脉之盛衰滑涩。其脉滑而盛者。病日进。虚办。飧泄。脉小。手足寒难已。手足温而易已。审其尺之缓急大小滑涩。肉之坚脆。而病形定矣。(机按。今之针士。多不诊脉。未免有误刺害论焉。)

  或曰。针家亦察色否。

  经曰。视目之五色。以知五脏。决死生。视其血脉。察其色。以知其寒热痹。故目赤色。病多青多痛多黑为久痹。多赤多黑多青皆见者。寒热身痛。而色微黄。齿垢黄。爪甲上黄。黄疸也。诊目痛。赤脉从上下者太阳病。从下上者阳明病。从外走内者少阳病。耳间青脉起者。

  亦十无一二也。故集次灵枢察色数条于此。后之学人。扩而充之。庶几如经所谓能合色脉。

  可以万全者矣。)

  或曰。经云五脏五俞。五五二十五俞。六腑六俞。六六三十六俞。经脉十二。络脉十五。

  凡二十七气以上下。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俞。所行为经。所入为合。又云。五脏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者。何谓也。

  曰。井譬如谷。井。泉源之所出也。经穴之气所生。则自井始。而溜荥注俞。过经入合。

  (合乙。阴木也。乙与庚合。故阳井属庚金。庚。阳金也。阴木柔。阳金刚。刚柔相配。夫妇之道。则有父子之相生。是以肝木大敦阴井。木生阴荥行间火。火生阴俞太冲土。土生阴经中封金。金生阴合曲泉水。心之少冲井木。少府荥火。神门俞土。灵道经金。少海合水。脾之隐白井木。大都荥火。太白俞土。商丘经金。阴陵泉合水。 肺之少商井木。鱼际荥火。太渊俞土。经渠经金。尺泽合水。 肾之涌泉井木。然谷荥火。太溪俞土。复溜经金。阴谷合水。心包之中冲井木。劳宫荥火。大陵俞土。间使经金。曲泽合水。此阴经之穴。以次而相生也。 胆之窍阴阳井。金生阳荥侠溪水。水生阳俞临泣木。木生阳经阳辅火。火生阳合阳陵泉土。 小肠少泽井金。前谷荥水。后溪俞木。阳谷经土。小海合火。 胃之厉兑井金。

  内庭荥水。陷谷俞木。解溪经火。三里合土。 大肠之商阳井金。二间荥水。三间俞木。阳溪经火。曲池合土。 膀胱之至阴井金。通谷荥水。束骨俞木。昆仑经火。委中合土。 三焦之关冲井金。液门荥水。中渚俞木。支沟经火。天井合土。此阳经之穴。以次而相生也。

  六腑又有原者。经曰。以三焦行于诸阳。故又置一俞。而名曰原。五脏则以俞为原。 肺俞太渊。心俞大陵。肝俞太冲。脾俞太白。肾俞太溪是也。 膀胱俞束骨。过于京骨为原。胆俞临泣。过于丘墟为原。胃俞陷谷。过于冲阳为原。三焦俞中渚。过于阳池为原。小肠俞后溪过于腕骨为原。大肠俞三间。过于合谷为原。盖五脏阴经。止以俞为原。六腑阳经。既有俞。仍别有原也。脏之俞。腑之原。皆三焦之所行。气之所留止也。主治五脏六腑之有病也。

  名之曰原。以脐下肾间动气。人之生命。十二经之根本。三焦则为原气之别使。主通行上中下之三气。经历于脏腑也。故曰。下焦禀真元之气。即原气也。

  经曰。五脏有六腑。六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