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经曰。中心。一日死。中肝。五日死。中脾。十日死。中肾。六日死。中肺。三日死。
中胆
单布上刺。刺之不愈。复刺。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刺面。中溜脉。为盲。刺头。
中脑户。入脑立死。刺舌下中脉太过。血出不止为喑。刺足下布络中脉。血不出为肿。刺
中大脉。令人仆脱色。刺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仆。刺脊间。中髓为伛。刺乳上。中乳
房。为肿根蚀。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咳逆。刺手鱼腹内陷为肿。无刺大醉。无刺大
怒。无刺大劳。无刺大渴。无刺大惊。无刺大饥人。无刺新饱人。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
死。刺客主人内陷中脉。为聋。刺膝膑出液为跛。刺臂太阴脉。出血立死。刺足少阴脉。重

遗溺。刺腋下胁间内陷。令人咳。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少腹满。刺 肠内陷。为肿。刺
眶上陷骨中脉。为盲。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又曰。无刺浑浑之脉。 之热。漉漉之汗。
如大风大雨。严寒盛暑。卑湿烦燥。便黑吐血。暴然失听。失明失意。失神失便溺。及七情五伤
。皆不可刺。乘车马远来。亦候血气定。然后刺之。机按。今医但问某病。便针某穴。求其如经
所言。不犯针禁。不夭人寿者。几
问曰。针刺失宜。亦能杀人否乎。
经曰。人之所受气者。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谷气血之海也。海之所行云
气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迎而夺之而已矣。迎之五里
。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而藏之气尽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输矣。(气之息道。一呼
一吸为一至。故此云五里者。五至而已。过其数。藏气尽。更过其数。极其输矣。五往者。
五至已往。则六至七至也。)所谓夺其天气者也。非能绝其命而倾其寿乎。又曰。窥门而刺
之者。死于家中。入门而刺之。死于堂上。(机按。胃经固多气血。若写之太过。则夭寿矣
。夫以多气多血之经。尚戒写之太过。余经可轻写乎。)
或曰。针灸宜避天忌日。何也。
经曰。左足应立春。其日戊子己丑。左胁应春分。其日己卯。左手应立夏。其日戊辰己
巳。
立冬。其日戊戌己亥。腰尻下窍应冬至。其日壬子。六腑膈下三脏应四季中州。其日戊巳。
大禁太乙所在日。(即前所云)凡此九者。善候八正所在之处。所主左右上下。身有痈肿欲治
之。无以其所值之日溃治之。是谓天忌日也。又曰。春三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阳。夏
三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阳。秋三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阴。冬三月。人气在左。
无刺左足之阴。
或曰。刺荣无伤卫。刺卫无伤荣。何谓也。
曰。荣为阴。行于脉中。卫为阳。行于脉外。各有浅深。故针阳必卧针之。以阳气轻浮
。过
或曰。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何谓也
曰。此谓刺浅。不至所当刺之处也。如病在骨。当刺至骨。但针至筋而去。则伤筋矣。
或曰。刺皮无伤肉。刺肉无伤筋。刺筋无伤骨。何谓也。
曰。此戒过分太深也。如病在皮中。针至皮中而止。无令深入伤肉也。
或曰。春夏刺浅。秋冬刺深。何谓也。
经曰。春气在毛。夏气在皮。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浅深之应也。是知春夏之气。
浮而
。欲其无不及也。经曰。必先岁气。无伐天和。此之谓也。
或曰。春夏各致一阴。秋冬各致一阳。何谓也。
难经曰。致。取也。春夏气温。必致一阴者。春夏养阳之义也。初下针则沉之至肾肝之
部。
之义也。初内针浅而浮之当心肺之部。候其得气。推针纳之达肾肝之分。所谓致一阳也。此
则古人特推其理。有如此耳。凡用针补写。自有所宜。初不必以是相拘也。
或曰。针家亦诊脉否。
经曰。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言脉
口气
。重竭必死。其死也。无气以动故静。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言脉口气外绝不至)用针者。
反实其内。取其四末之输。有留针以致其阴气。阴气至。则阳气反入。入则逆。逆则死。其
死也。阴气有余故躁。故曰。上工平气。中工乱脉。下工绝气危生。(机按。此言工不诊脉
。妄行针刺。故不免于绝气危生。)
经曰。持其脉口人迎。以知阴阳有余不足。平与不平也。不病者。脉口人迎应四时也。
上下相应而俱往来也。六经之脉。不结动也。是谓平人。少气者。脉口人迎俱少而不称尺寸
也。如是者。则阴阳俱不足。补阳而阴竭。写阴则阳脱。如此亦弗灸。可将以甘药。不已者
。因而写之。则五脏气坏矣。又曰。寸口主中。人迎主外。两者相应。俱往俱来若引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