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曰。肝病。实则两胁痛引少腹。善怒。虚则目KT KT 无所见。耳无所闻。善恐。如人将
捕之。取其经厥阴与少阳。(非其络病。故取其经。取厥阴治肝气。少阳调气逆。)气逆则头痛。
耳聋不聪。颊肿。取血者。(胁中气满。独异于常。乃气逆之诊。随其左右。有则刺之。)
心病。实则胸中痛。胁支满痛。膺背肩甲间痛。两臂内痛。虚则胸腹大。胁与腰相引痛。取
其经少阴、太阳。舌本下血。其变病。刺 中血。(或呕变也。 在掌后。去腕半寸。) 脾
病。实则身重善饥。肉痿。足不收。行善螈。脚下痛。虚则腹满。肠鸣飧泄。食不化。取其经。太
阴、阳明、少阴血。肺病。实则喘咳逆气。肩背痛。汗出。尻阴股膝髀 足皆痛。虚则少气
不能报息。耳聋嗌干。取其经。太阴、足太阳外。厥阴内血。(太阳外。厥阴内。则少阴也
。视少阴足脉。左右有血满异常者。刺之。) 肾病。实则腹大胫肿。喘咳身重。寝汗憎风。
虚则胸中痛。大小腹痛。清厥意不乐。取其经。少阴、太阳血。(注云。凡刺之道。虚补实
写。不虚不实。以经取之。是谓得道。经络有血。刺而去之。是谓守法。犹当揣形定气。先
去血脉。而后乃调有余不足也。)
或曰。六腑病形刺法何如。
经曰。大肠病者。肠中切痛而鸣。冬日重感于寒则泻。当脐痛。不能久立。与胃同候。
取巨虚上廉。 胃病者。腹胀。胃脘当心而痛。上支两胁。膈咽不通。食饮不下。取之三里。
小肠病者。小腹痛。腰脊控睾而痛。时窘之后。当耳前热。若寒甚。若独肩上热甚。及手小指次
指间热。若脉陷者。此其候也。取之巨虚下廉。 三焦病者。腹胀。小腹尤坚。不得小便。
窘急。溢则水留为胀。取之委阳。膀胱病者。小腹偏肿而痛。以手按之。即欲小便而不得。肩
上热。若脉陷。及胫踝后足小指外廉皆热。取之委中。 胆病者。善太息。口苦。呕宿汁。
心中澹澹。恐人将捕之。嗌仲介介然。数唾。在足少阳之本末。亦视其脉之陷下者。灸之。取
阳陵泉。(凡刺此者。必中气穴。无中肉节。中肉节。则皮肤痛。中筋。则筋缓。邪气不出
。补写反。则病益笃。)
或曰。精气津液血脉。亦有别乎。
经曰。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
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腠理发泄。汗出溱溱。是谓津。谷入气满。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泄
泽补
谓脉。精脱者。耳聋。气脱者。目不明。津脱者。腠理开。汗大泄。液脱者。骨属屈伸不利
。色夭。脑髓消。胫酸。耳数鸣。血脱者。色白。夭然不泽。其脉空虚。
或曰。病有在气分者。在血分者。不知针家亦分气与血否。
曰。气分血分之病。针家亦所当知。病在气分。游行不定。病在血分。沉着不移。以积
块言之。腹中或上或下。或有或无者。是气分也。或在两胁。或在心下。或在脐上下左右。一定
不移。以渐而长者。是血分也。以病风言之。或左足移于右足。或右手移于左手。移动不常
者。气分也。或常在左足。或偏在右手。着而不走者。血分也。凡病莫不皆然。须知在气分
者。上有病。下取之。下有病。上取之。在左取右。在右取左。在血分者。随其血之所在。
应病取之。苟或血病写气。气病写血。是谓诛伐无过。咎将谁归。
或曰。三阴三阳。气血多少之刺。可得闻乎。
曰。经曰手阳明大肠、足阳明胃经。多血多气。手少阳三焦、足少阳胆、手少阴心、足
少阴肾、手太阴肺、足太阴脾六经。少血多气。 手厥阴心包络、足厥阴肝、手太阳小肠、足太
阳膀胱四经。多血少气。故刺阳明。出血气。刺太阳、厥阴。出血恶气。刺少阳、太阴、少阴
。出气恶血。故曰。知脏腑血气之多少。而用补写是也。
或曰。形气病气。何以别之。
经曰。形气不足。病气有余。是邪胜也。急写之。形气有余。病气不足。急补之。形气
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则重不足。老者绝灭。壮者不复矣。形气有余。
病气有余。此阴阳俱有余也。急写其邪。调其虚实。故曰。有余者写之。不足者补之。此
之谓也。(夫形气者。气谓口鼻中喘息也。形谓皮肉筋骨血脉也。形胜者。为有余。消瘦者
。为不足。其气者。审口鼻中气。劳役如故。为气有余也。若喘息气促气短。或不足以息者
。为不足。故曰。形气也。乃人之身形中气血也。当补当写。不在于此。只在病来潮作之时
。病气精神增添者。是病气有余。乃邪气胜也。急当写之。病来潮作之时。精神困穷。语言
无力及懒语者。为病气不足。乃真气不足也。急当补之。若病患形气不足。病来潮作之
时。病气亦不足。此阴阳俱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