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男女以左右气血论

属性:娄全善曰∶按丹溪云∶男受胎在左子宫,女受胎在右子宫。推之于脉,其义亦然。如胎在左,则气血护胎
而盛于左,故脉亦从之而左疾,为男。左大为男也。胎在右,则气血护胎而盛于右,故脉亦从之而右疾,为女。
右大为女也。亦犹经云∶阴搏阳别,谓之有子。言受胎处,脐腹之下,气血护胎,而盛于下。故阴之尺脉,鼓
搏有力,与阳之寸脉殊别也。
慎斋按∶《难经》云,肾有两,左为肾,
右为命门。命门,男子藏精,女子系胞。则知命门即胞门,而子宫属焉。肾有左右之分,而子宫无左右之分。
今丹溪云,男受胎在左子宫。女受胎在右子宫,是妇人胞门有两子宫矣。甚为凿空无据。今全善以丹溪之言为
证,但云气血护胎而盛于左,则为男;气血护胎而盛于右,则为女,乃可。若云盛于左子宫为男,盛于右子宫
为女,犹为附会之谬。假如妇人有品胎骈胎,则子宫亦有累累耶。



<目录>卷二\嗣育门

<篇名>辨男女以左右之疾胜

属性:潘硕甫曰∶《举要》云∶男女之别,以左右取。左疾为男,右疾为女。沉实在左,浮大在右,左男右女,可
以预剖。盖左脉疾胜于右,是为男孕。以男属阳居左,胎气盅于阳,故左胜。右脉疾胜于左,是为女孕。以
女属阴居右,胎气盅于阴,故右胜也。又更视其腹如箕为女胎,腹如釜为男胎。盖男女孕于胞中,女面母腹,
则足膝抵腹,下大上小,故如箕。男面背母,则背脊抵腹,其形正员,故如釜也。又胎有男女,则成有迟速。
男动在三月,阳性早也。女动在五月,阴性迟也。



<目录>卷二\嗣育门

<篇名>辨刘王论男女脉法之同

属性:杨仁斋曰∶叔和以左手太阳浮大为男,右
手太阴沉细为女。元宾以右手浮大为女,左手沉实为男。较是二说,不无 牾。然即《脉经》本旨而详之,又
有若异而实同者。经曰∶左手沉实为男,右手浮大为女。又曰∶左右手俱浮大者,生二女;俱沉实者,生二男。
元宾之所主者此也。经曰∶左手尺中浮大者男,右手尺中沉细者女。又曰∶尺脉俱浮产二男,尺脉俱沉产二女。
叔和之所主者此也。何者沉细之说与沉实之义不同,右尺浮大之说与右手浮大亦异?欲知男女之法,大抵沉
实者为男,沉细者为女。右尺浮大者,固知其女;左尺浮大者,大抵皆男。沉细为女,沉实为男,即所谓诸阳
为男,诸阴为女是也。左尺浮大为男,右尺浮大为女,即所谓左疾为男,右疾为女是也。元宾言其详,盖合
左右两手而别阴阳。叔和言其略,特不过《脉经》论尺脉之义,尚何有异同之辨哉。
慎斋按∶以上五条,序辨男女之脉也。男女之脉,自叔和而下,纷纷聚讼,益为支离。即明如丹溪,而以
左右子宫分男女,更有以左大顺男,右大顺女。此左右以医者为言,犹属不解。前条唯景岳、硕甫二说,为得
其正也。



<目录>卷三\胎前证上

<篇名>妊娠恶阻有绝之之法

属性:《金匮要略》曰∶妇人得平脉,阴脉小弱,其人渴,不能食,无寒热,名妊娠。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
有医者治逆,却一月,加吐下者,则绝之。
娄全善曰∶恶阻者,谓呕吐恶心,头眩恶食,择食是也。绝之者,谓绝止医治,候其自安也。予尝治一二
妊妇恶阻,病呕吐,愈治愈逆。因思仲景绝之之旨,遂停药月余,自安。真大哉,圣人之言也。
徐忠可曰∶期有未满六十日,则胎未成,又加吐利。因医误治,则脾胃实有受伤处,但当断绝病根为主,不
得泥安胎之说,而狐疑致误也,故曰绝之。



<目录>卷三\胎前证上

<篇名>妊娠恶阻属经血闭塞脏气不宣

属性:巢元方曰∶妊娠恶阻者,心中愦闷,头眩,四肢懈惰,恶闻食气,欲啖咸酸果实,多睡少起,世言恶食,
又云恶阻是也。三四月以上,不自胜举。此由妇人本元虚羸,血气不足,肾气又弱,兼当风饮冷,心下有痰水
挟之。娠后经血闭塞,水渍于脏,脏气不宣,故心烦愦闷,气逆呕吐。血脉不通,经络痞涩,则四肢沉重。挟
风则头目眩,又不知患之所在。脉理和平,即是有胎也。



<目录>卷三\胎前证上

<篇名>妊娠恶阻属五味不化中气壅实

属性:《圣济总录》曰∶妇人所食谷味,化为血气,下为月水。凡妊娠之初,月水乍聚,一月为 ,二月为胚,
三月为胎,成则男女上食于母,口如鸟。在 胚之时,血气未用,五味不化,中气壅实,所以脾胃不思谷味,
闻见于物,即恶心有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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