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易乘。驳气所乘,阴阳相混,无所为主,不可属左,不可属右,受气于两歧之间,随所得驳气之轻重而成形,
故所兼之形有不同也。
慎斋按∶以上三条,序受孕有双胎之异,有不成男女之形,此皆阴阳变常,驳气所感,理之所不可稽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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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妊娠时月分经养胎之始

属性:巢元方曰∶妊娠一月,名胚胎,足厥阴脉养之。二月名始膏,足少阳脉养之。三月名始胎,手心主脉养之。
当此时,血不流行,形象始化。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脉,手少阳脉养之。五月始受火精,以成气,足太阴脉养
之。六月始受金精,以成筋,足阳明脉养之。七月始受木精,以成骨,手太阴脉养之。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肤革,
手阳明脉养之。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发,足少阴脉养之。十月,五脏六腑、关节、人神皆备。其大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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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十二经脉养胎以五行分四时

属性:陈良甫曰∶推巢氏所论,妊娠脉养之理,若厥阴肝脉,足少阳胆脉,为一脏腑之经。四时之令,必始于春木。
故十二经之养始于肝,所以养胎在一月二月。手心主心胞络脉、手少阳三焦脉,属火而夏旺,所以养胎在三月
四月。手少阴、手太阳,乃心脉也,君主之官。足太阴脾脉、足阳明胃脉,属土而旺长夏,所以养胎在五月六月。
手太阴肺脉、手阳明大肠脉,属金而旺秋,所以养胎在七月八月。足少阴肾脉、足太阳膀胱脉,属水而旺冬,所
以在腹中,受足诸脏之气脉所养,然后待时而生。此论微奥有至理,世有明者,未有过于巢氏之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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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十月养胎始于足厥阴肝木

属性:《圣济经》曰∶原四时之化始于木,十二经之养始于肝。滋肝之经,足厥阴之脉也。自厥阴次之。至于太
阳,自一月积之,至于十月,五月相生之气,天地相合之数,举在于是。然手少阴、太阳之经,无所专养者,以
君主之官,无为而已。是皆母之真气,所赖
以养形者也。
慎斋按∶以上三条,序受胎之始,分十二经脉以养胎也。人自受胎于胞门,则手足十二经脉,其气血周流,
俱以拥养胎元。岂有逐月分经,某经养某月之胎之理。马玄台已驳之矣。但在巢氏一月二月,是论受胎之月数,
犹为近理也。至良甫所论,是以年岁之一月二月,而以五行分四时论也。夫人受胎,不拘时月。必欲以木火土金
水,配定某月养胎,则受胎在正月二月者,犹可以木配之也。若在四五六月者,何以配之,不经甚矣,当俟正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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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胎疾宜治

属性:《圣济经》曰∶或者以妊娠母治,有伤胎破血之论。岂知邪气暴戾,正气衰微,苟执方无权,纵而勿药,则
母将羸弱,子安能保。上古圣人谓重身毒之,有故无殒,衰其大半而止。盖药之性味,本以疗疾,诚能处以中
庸,与疾适当,且知半而止之,亦何疑于攻治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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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疗母安胎二法不同

属性:王海藏曰∶安胎之法有二,如母病以致动胎者,但疗母则胎自安。或胎气不固,或有触动,以致母病者,宜
安胎则母自愈。
慎斋按∶以上二条,序胎疾不可不疗。而疗之之法,则当分母病、胎病,以处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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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胎前用药从厥阴经治法有三禁论

属性:张洁古曰∶妇人童幼,天癸未行属少阴,天癸既行属厥阴,天癸既绝属太阴。治胎产病从厥阴者,是祖气生
化之源也。厥阴与少阳为表里,故治法无犯胃气,及上中二焦,谓之三禁。不可汗、不可下、不可利小便。若
发汗,则同伤寒下早证。利大便,则脉数而动于脾。利小便,则内亡津液,而胃中枯燥。用药能不犯三禁,则荣
卫和而寒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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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胎前以清热养血为主论

属性:王海藏曰∶胎前气血和平,则百病不生。若气旺而热,热则耗气血而胎不安,当清热养血为主。若起居饮食,
调养得宜,绝嗜欲,安养胎气,虽感别证,总以安胎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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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胎前清热养血宜兼顺气为主论

属性:朱丹溪曰∶胎前当清热养血为主,白术、黄芩为安胎之圣药。俗医不知不敢用,反谓温热剂可以养胎。不知
胎前最宜清热,令血循经不妄行,故能养胎。黄芩安胎,为上中二焦药,使降火下行。益母草活血行气,有补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