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俞在背也。外体有病。则入行于阴。阴募在腹也。故针法云。从阳引阴。从阴引阳。此之谓也。
六十八难曰。五脏六腑。各有井荥俞经合。皆何所主。然。经言所出为井。所流为荥。所注为俞。所行为经。所应
为合。井主心下满。
吕曰。井者木。木者肝。肝主满也。虞曰。井法木以应肝脾。位在心下。今邪在肝。肝乘脾。故心下满。今治之于
井。不令木乘土也。
荥主身热。
吕曰。荥者火。火者心。心主身热也。虞曰。荥为火以法心。肺属金。外主皮毛。今心火灼于肺金。故身热。谓邪
在心也。故治之于荥。不令火乘金。则身热必愈也。
俞主体重节痛。
吕曰。俞者土。土者脾。脾主体重也。虞曰。俞者。法土应脾。今邪在土。土必刑水。水者肾。肾主骨。故病则节
痛。邪在土。土自病则体重。宜治于俞穴。
经主喘咳寒热。
吕曰。经者金。金主肺。肺主寒热也。虞曰。经法金应肺。今邪在经。则肺为病。得寒则咳。得热则喘。今邪在金。
金必刑木。木者肝。肝在志为怒。怒则气逆乘肺。故喘。何以然。谓肝之支别。从肝别贯膈上注肺。脉要精微论曰。血
在胁下。令人喘逆。此之谓也。治之于经。则金不刑于木矣。
合主逆气而泄。
吕曰。合者水。水主肾。肾主泄也。虞曰。合法水应肾。肾气不足。伤于冲脉。则气逆而里急。肾主开窍于二阴。
肾气不禁。故泄注。邪在水。水必乘火。火者心。法不受病。肝木为心火之母。为肾水之子,一忧母受邪。二忧子被刑。
肝在志为怒。忧则怒。怒则气逆。故也。此五行更相乘克。故病有异同。今治之于合。不令。水乘火。则肝木不忧。故
气逆止。邪不在肾。则无注泄。以上井荥俞经合。法五行应五脏。邪凑其中。故主病如是。善诊者审而行之。则知自病。
或相乘虚则补之。实则泻之。
此五脏六腑。其井荥俞经合所主病也。
丁曰。此是五脏井荥俞经合也。经言井主心下满者为肝病。即逆满。当取其诸井以主其心下满也。荥主身热者。荥
者、火也。故身热。当取其诸荥以主其热也。俞主体重节痛。俞者、土也。故令体重节痛。当取其诸俞以主其体重节痛
也。经主喘咳寒热。经者、金也。故喘咳而发寒热。当取其诸经以主其喘咳寒热也。合主逆气而泄。合为水。水主泄。
当取其诸合以主逆气而泄也。虞曰。以上井荥俞经合之生病。各根据其时而调治之。谓四时之邪。各凑荥俞中留止也。



<目录>卷之五

<篇名>用针补泻第十三(凡十三首)

属性:六十九难曰。经言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不实不虚。以经取之。何谓也。然。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当先补之。
然后泻之。不实不虚。以经取之者。是正经自生病。不中他邪也。当自取其经。故言以经取之。
丁曰。此经先立井荥俞经合配象五行。即以十二经中各有子母。递相生养。然后言用针补泻之法也。假令足厥阴肝
之络中虚。即补其足厥阴经合。是母也。实即泻足厥阴经荥。是子也。如无他邪。即当自取其经。故言以经取之也。杨
曰。春得肾脉为虚邪。是肾虚不能传气于肝。故补肾。肾有病则传之于肝。肝为肾子。故曰补其母也。春得心脉为实邪。
是心气盛实。逆来乘肝。故泻心。心平则肝气通。肝为心母。故曰泻其子也。不实不虚。是诸脏不相乘也。春得弦多及
但弦者。皆是肝脏自病也。则自于足厥阴少阳之经而补泻焉。当经有金木水火土。随时而取之也。
七十难曰。经言春夏刺浅。秋冬刺深者。何谓也。然。春夏者。阳气在上。人气亦在上。故当浅取之。秋冬者。阳
气在下。人气亦在下。故当深取之。
丁曰。春夏刺浅。秋冬刺深者。经言春夏剌井荥。从肌肉浅薄之处。秋冬刺经合。从肌肉深浓之处。此是因时随所
在刺之也。杨曰。经言春气在毫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此四时之气也。其四时受病。亦各随正气
之深浅。故用针者治病。各根据四时气之深浅而取之也。
春夏各致一阴。秋冬各致一阳者。何谓也。然。春夏温必致一阴者。初下针。沉之。至肾肝之部。得气引持之。阴
也。
虞曰。经言春夏养阳。言取一阴之气以养于阳。虑成孤阳。致者、都也。及也。言到于肾肝。引持一阴之气。肝肾
乃阴也。
秋冬寒必致一阳者。初内针。浅而浮之。至心肺之部。得气推内之。阳也。
虞曰。经言秋冬养阴。言至阴用事。无阳气以养其阴。故取一阳之气以养于阴。免成孤阴也。心肺。乃阳也。故言
至心肺之部也。
是谓春夏必致一阴。秋冬必致一阳。
杨曰。入皮三分。心肺之部。阳气所行也。入皮五分。肾肝之部。阴气所行也。阳为卫。阴为荣。春夏病行于阳。
故引阴以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