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相似。八难言父母生气源。已绝于两肾之间。故云死也。此言一脏无气。言呼吸之间。肺行谷气。肾间父母之原气。
亦无谷气所养。原气渐耗。乃知四岁必死。故云肾气先尽也。丁曰。五十动者。是天地阴阳。以漏刻为制度。人之脉息。
为自有损益。故无常数。其益过于六十。心肺有余也。心肺有余。则肾肝不足也。其损者不及四十之数。则心肺不足。
乃肾肝有余也。今阳气虚少。故不满五十也。其言动而止者。谓吸不能至肾至肝而还。此是阳不荣于下。故肾气先绝也。
绝则止也。此法又与生气独绝于内同法也。
十二难曰。经言五脏脉已绝于内。用针者反实其外。五脏脉已绝于外。用针者反实其内。内外之绝。何以别之。然。
五脏脉已绝于内者。肾肝气已绝于内也。而医反补其心肺。五脏脉已绝于外者。其心肺脉已绝于外也。(别本无其字。与
上文一例。)而医反补其肾肝。阳绝补阴。阴绝补阳。是谓实实虚虚。损不足。益有余。如此死者。医杀之耳。
吕曰。心肺所以在外者。其脏在膈上。上气外为荣卫。浮行皮肤血脉之中。故言绝于外也。肾肝所以在内者。其脏
在膈下。下气内养筋骨。故言绝于内也。丁曰。夫五脏内外者。为心肺在膈上。通于天气也。心主于脉。肺主于气。外
华荣于皮肤。故言外也。肾肝在下。通于地气。以藏精血。最于骨髓。心肺外绝。绝则皮聚毛落。肾肝内绝。绝则骨痿
筋缓,诊其脉。学人不能明于内外虚实。致使针药误投。所以实实虚虚。损不足。益有余。如此死者。是医杀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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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卷之二

属性:十三难曰。经言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相胜之脉者。即死。得相生之脉者病。即自已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为之
奈何。然。五脏有五色。皆见于面。亦当与寸口尺内相应。假令色青。其脉当弦而急。
吕曰。色青、肝也。弦急者肝脉。是谓相应也。虞曰。色青脉弦。中外相应也。素问曰。肝部在目下。于此视色以
参脉证。
色赤其脉浮大而散。
吕曰。色赤、心也。浮大而散。心脉也。是谓相应。虞曰。色赤脉大。色脉相应也。素问曰。心部在口。视色合脉。
色黄。其脉中缓而大。
吕曰。色黄者、脾也。中缓而大。脾脉也。虞曰。此色脉相应也。素问曰。脾部在唇。色见其中。以应脉状。
色白。其脉浮涩而短。
吕曰。白者、肺也。浮涩而短。肺脉也。虞曰。肺部见于阙庭。两眉上也。
色黑。其脉沉涩而滑。
吕曰。色黑者、肾色也。肾主水。水性沉。肾亦在五脏之下。故其脉沉濡而滑。虞曰。肾色之见于肌皮。在面取其
地阁。
此所谓五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也。
吕曰。此正经自病不中他邪故也。虞曰。谓应本经虚实之证也。丁曰。经言色青脉弦而急。色赤脉浮而散。色黄脉
中缓而大。色白脉浮涩而短。色黑脉沉濡而滑。此是五脏色脉皆相应。谓正经自病无他色也。脉相则所以言当参相应也。
脉数。尺之皮肤亦数。
丁曰。数即心也。所以臂内皮肤热也。
脉急。尺之皮肤亦急。
丁曰。急者、臂内经络满实。所以坚急也。
脉缓。尺之皮肤亦缓。
丁曰。缓者、肌肉消。故皮肤亦缓弱也。
脉涩。尺之皮肤亦涩。
丁曰。肺主燥。所以臂内皮肤亦涩也。
脉滑。尺之皮肤亦滑。
丁曰。肾主水。其脉滑。所以臂内皮肤亦滑也。此五者。皮肤滑涩急缓数。又与色脉参同也。吕曰。此谓阴阳脏腑
浮沉滑涩相应也。
五脏各有声色臭味。当与寸口尺内相应。
丁曰。其言相应者。脉数、色赤、皮肤热。此是心之一脏。色脉皮肤参相应也。脉急、青色、皮肤经络坚急而青。
(此
二字疑衍文。)此是肝之一脏。色脉皮肤参相应也。脉缓、色黄、皮肤缓。此是脾之一脏。色脉皮肤参相应也。脉涩、色
白、皮肤涩。此是肺之一脏。色脉皮肤参相应也。脉滑色黑、皮肤滑。此是肾之一脏。色脉皮肤参相应也。凡诊脉者。
先须循臂之内外。然后诊脉视色也。虞曰。肝脉弦。其色青。其声呼。其臭膻。其味酸。心脉洪。其色赤。其声笑。其
臭焦。其味苦。脾脉缓。其色黄。其声歌。其臭香。其味甘。肺脉涩。其色白。其声哭,其臭腥。其味辛。肾脉沉。其
色黑。其声呻。其臭腐。其味咸。此谓相应也。
其不相应者病也。
虞曰。相应、谓正经自病也。假令肝病。脉弦。色青。多呼。好膻。喜酸。此曰自病也。不相应者。乃如下说。假
令肝病。脉涩。色白。多哭。好腥。喜辛。此曰相反。声色臭味。皆见肺之证候。金之贼木。此曰贼邪。不相应。必死
也。
假令色青。其脉浮涩而短。若大而缓为相胜。浮大而散。若小而滑为相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