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则木繁荣。故曰水生木。故阴井为木。秋月金旺。木上之露其色白。自叶溜根。秋后枝叶虽枯槁。而蒂固根深。金生水。故阳井为金。盖秋金之气。抑制其木之枝叶。增益其地下之水分。此五运(八)相推行之次序。井金井木既定。则根据五运流注之。阴井为木。阴荥为火。阴俞为土。阴经为金。阴合为水。阳井为金。阳荥为水。

  阳俞为木。阳原阳经为火。阳合为土。出为井。溜为荥。注为俞。过为原。行为经。入为合。五脏五 。六腑六 。各行其道。故曰五 之所留。五脏无原。六腑精华注入五脏之俞。故以俞为原。此六腑之所与合。

  至于人体有病。根据经穴旺时取之。甲丙戊庚壬开府之井穴。乙丁己辛癸开藏之井穴。阳日阳时开阳穴。阴日阴时开阴穴。均间时一取之。阳日流注到阴日。仍开阳穴。

  阴日流注到阳日。仍开阴穴。各根据相生之次序。每日十一时共开六穴。阳日气纳三焦(九)

  。六腑皆备。阴日血归包络(九)。五脏悉通。此所谓五脏之所溜处。

  邪气之来。实则泻之。多泻其子。试举四时以为例。春取络脉诸荥。大筋分肉之间。木旺于春。荥为火穴。木能生火。取诸荥乃泻其子。病甚者深取之。病间者浅取之。下云如春法。亦即此义。夏取诸俞。俞为土穴。夏日火旺。取诸俞乃泻其子。秋取诸合。余如春法。盖取其子仍有甚间之分。详见于前。冬取诸井。水生木。冬日水旺。

  取诸井亦泻其子。此四时之常例。详推其变。邪气病患。尤多克我。如土气旺则水受其克。当泻其土穴。针深而留之。故冬取诸井。兼取诸俞。盖井穴过浅。只适宜于间(十)

  者浅刺速入速出。如冬病之甚者。须深针而留之。指间井穴不足取。当取诸俞之分(十一)。

  五脏各有五 。五五二十五 。六腑各有六 。六六三十六 。共六十一穴。扁鹊子午经便于流注干支之推算。增心本脏五穴。共为六十六穴。阳日阴日。根据各脏各腑相生之次序取之。间时一穴。木火土金水。与金水木火士五 得五时。中间四时。共为九时。阳日增三焦一穴。取其生我者(十二)。阴日增包络一穴。取其我生者(十二)。一日六穴。计六时。间五时。合十一时。十日共一百十时。始于癸日亥时。终于癸日子时(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其间缺癸日十时。此流注中天然之缺点。

  天之十干(十三)。下合地之五运。地之十二支(十四)。上应天之六元。甲乙木。丙丁火。戊己土。庚辛金。壬癸水。阳奇阴偶。六腑为阳。五脏为阴。甲胆为阳木。乙肝为阴木。丙小肠为阳火。丁心为阴火。戊胃为阳土。己脾为阴土。庚大肠为阳金。辛肺为阴金。壬膀胱为阳水。癸肾为阴水。根据各脏各腑十日环周之次序。其中尤有阴阳交错之至理者。盖五运之始为土。土为四象之母。根据次以生之。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一日一字。甲与己合。同宗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化水。丁壬化木。戊癸化火。奇偶虽不同。而五日中六十时。时干支恰一周。吾国造甲子始。六十年一大周年。五年中有六十月而周月。五日内有六十时而周时。五运六气。古今哲学。年年岁岁不同。日日时时亦各不同。然甲己同宗。则阴阳奇偶交相错落。故甲日开穴。重出于己日之下。己日开穴。又重见于甲日之下。乙庚丙辛丁壬戊癸八日。亦互相交流。同一义理。

  下卷

  终始根结释义

  凡用针者。必通十二经脉之所终始。营卫偕行二十八脉。此其常例。外邪病患。奇邪离经。阴经典阳经各别。则各有根结。各有终始。阴经阳经不同。手经足经各异。用针者应重足不重手。盖阴者主脏。阳者主腑。足三阴三阳。接近于脏腑。手三阴三阳之脉度。不接近于脏腑。但补泻迎随。和气之方。必通阴阳脏腑。故根结偏重在足。然脉会大渊。阴阳之有余或不足。又当从手诊脉。盖人迎主三阳。脉口主三阴。人迎一盛一盛三盛。病在少阳太阳阳明。脉口一盛二盛三盛。病在厥阴少阴太阴。

  人迎脉口。较平人俱盛三倍以上。名曰阴阳俱溢(一)。当以开十宣之法疾泻之。

  不开则血脉闭塞。气无所行。流淫而伤五脏。危证也。

  如四倍以上。左为外格(一)。右为内关(一)。内关不通。死不治。

  人迎脉口。较平人俱盛四倍以上者。名曰关格。与之短期。盖阴阳离绝。生气已竭之死证也。

  其人迎一盛于脉口者。病在足少阳。一盛而躁者。病在手少阳。用针者。皆泻足少阳而补足厥阴。二泻一补。日一取之。

  其人迎二盛于脉口者。病在足太阳。二盛而躁者。病在手太阳。用针者。皆泻足太阳而补足少阴。二泻一补。二日一取之。

  其人迎三盛于脉口者。病在足阳明。三盛而躁者。病在手阳明。用针者。皆泻足阳明。而补足太阴。二泻一补。日二取之。

  其脉口一盛于人迎者。病在足厥阴。一盛而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