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皆病患。白犬乳酒服,能断酒。犬肾微毒,《内则》云∶
食犬去肾,不利人也。田犬长喙善猎。吠犬短喙善守。白犬虎纹、黑犬白耳,畜之
家富贵。纯白者主凶,斑青者识盗而咬。凡食犬肉伤,用杏仁二三两,带皮研细,
热汤二三盏拌匀,三次服。能使肉尽消。犬智甚巧,力能护家,食之无益,何必嗜之。
\x马肉\x 味辛苦,性冷,有毒。同仓米、稷米及苍耳食,必得恶病,十有九死。
同姜食,发气嗽。同猪肉食,成霍乱。患疥疮下痢者,食必加剧。妊妇食之,令子
过月难产。乳妇食之,令子疳瘦。马生角、无夜眼、白马青蹄、白马黑头者,并不
可食,令人癫。马鞍下肉色黑,及马自死者、形色异常者,并有毒,食之杀人。马
乳味甘性冷利,同鱼 食,作瘕。马肝及鞍下肉有大毒,食之杀人。刷牙用马尾,
令齿疏损。近人多用烧灰揩拭,最腐齿龈。马脑有毒,食之令人发癫。马血有大毒,
生马血入人肉中,一二日便肿起,连心即死。有人剥马伤手,血入肉一夜致死。马
肉上血洗不净,食之生疔肿。马汗有大毒,患疮人触马汗、马气、马毛、马尿、马
屎并令加剧。马汗入疮,毒攻心欲死者,烧粟干灰淋汁浸洗,出白沫乃毒去也。食
马肉毒发而心闷者,饮清酒则解。饮浊酒则加,或饮芦根汁、或嚼杏仁、或煎甘草
汤解之。中马肝毒者,猪骨灰、牡鼠屎、豆豉、狗屎灰、人头垢并水服可解。中疔
疥马毒者,泽兰根汁、猪牙灰、甘菊根汁俱水服,或生菖蒲酒解之。马食杜蘅善走,
食稻足重,食鼠屎腹胀,食鸡粪生骨眼。以僵蚕、乌梅拭牙,则不食,得桑叶乃解。
挂鼠野狼皮于槽,亦不食。遇死马骨,则不行。以猪槽饲马、锻石泥马槽、马汗着门
并令马落驹。系猕猴于厩,辟马病。马头骨埋于午地,宜蚕。浸于上流,绝水蜞虫。
\x驴肉\x 味甘性平。与荆芥茶相反,同食杀人。同凫茈食,令人筋急。多食动
风,脂肥尤甚。屡试屡验。凡驴无故自死者、疫死者、力乏病死者并有毒,忌食。
疥癞及破烂瘦捐者,食之生疔肿。将热驴血和麻油一盏,搅去沫,煮熟成白色,亦
一异也。妊妇食之,令子难产。勿同猪肉食,伤气。
\x骡肉\x 味辛苦,性温,有小毒。其性顽劣,肉不益人。多食令人健忘。妊妇食
之难产。骡大于驴,而健于马,其力在腰,其后有锁骨不能开,故不孳乳。牡驴交
马而生者骡也。牡马交驴而生者为 。牡驴交牛而生者,为 。牡牛交
驴而生者,为HT HT 。牡牛交马而生者,为驱 。今俗通呼为骡矣。
\x鹿肉\x 味甘性温。二月至八月不可食,发冷痛。白臆者、豹文者并不可食。
鹿肉脯炙之不动、及见水而动、或曝之不燥者并杀人。同雉肉、蒲白、 鱼、 鱼、
鸡肉、生菜、鲫鱼、 食,发恶疮。《礼记》云∶食鹿去胃,鹿茸不可以鼻嗅之,中
有小白虫,视之不见,入人鼻必为虫颡,药不及也。不可近丈夫阴,令痿。鹿脂
亦不可近阴。久食鹿肉,服药必不得力,为其食解毒之草故也。勿同猪肉食。
\x麋肉\x 味甘性温。多食令人弱房,发香港脚。妊妇食之,令子目病。不可合猪肉、
雉肉、 鱼、鸡肉、菰蒲食,发痼疾。同虾及生菜、梅、李食,损男子精气。麋脂
不可近阴,令痿。亦不可同桃李食。淮南子云∶孕妇见麋,生子四目。
\x虎肉\x 味酸,作土气,性热。正月食虎伤神。热食虎肉,伤人齿。多有药箭伤者,
食者慎之。虎鼻悬门中,次年取熬作屑,与妇食之,便生贵子。勿令人及妇知,知
则不灵。虎豹皮上睡,令人神惊。其毛入疮有大毒。虎骨勿用中毒药箭者,能伤
人也。虎夜视,一目放光,一目看物。声吼如雷,风从而生,百兽震恐。立秋始啸,
仲冬始交,虎不再交。孕七月而生,虎生三子,一为豹。其搏物三跃不中,则 之。
食狗则醉,闻羊角烟则走,恶其臭也。虎害人兽,而 鼠能制之。智无大小也。
\x豹肉\x 味酸,性微温。正月勿食,伤神损寿。豹肉令人志性粗豪,食之便觉,
少顷消化乃定,久食亦然。豹脂合生发药,朝涂暮生。广西南界有 腊虫,食死人
尸,不可驱逐,以豹皮覆之,则畏而不来。
\x野猪肉\x 味甘性平。多食微动风疾,不可同回鱼、 鱼食。青蹄者不可食,服巴
豆药者忌之。岭南一种懒妇,似山猪而小,善害田禾。唯以机轴纺织之器,置田所,
则不复近也。
\x豪猪肉\x 味甘,性大寒,有毒。不可多食,发风令人虚羸,助湿冷病。
\x驼肉及峰脂\x 味甘性温。能知泉源水脉风候,凡伏流人所不知,驼以足踏处,
即得之。流沙夏多热风,行旅遇之即死。风将至,驼必聚鸣,埋口鼻于沙中,人以
为验也。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