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脏各得其所。以气论
食。适其寒温。黄 之甘温。
脾胃之中经络之气。肺主诸气
谓也。血不自生。须得生阳气
无阳故也。仲景以人参为补血
黄之属是也。此二味皆大苦寒。葶苈气味俱浓。不减大黄。又性过于
闭也。亦能泻大便。为体轻象阳故也。大黄之苦寒。能走而不守。泻
中壅积有形之物闭塞者也。阳明病。胃家实是也。日晡潮热、大渴躁
便。使通和汗出而愈矣。一则治血病泻大便。一则泻气闭利小便。若
有疼痛。一概用牵牛大黄下之。乖戾甚矣。通则不痛。痛则不通。痛
则疼痛去矣。如轻可以去实。麻黄葛根之属是也。谓如头痛。当以细
所凝滞。即痛随利减也。臂痛有六道经络。究其痛在何经络之闭。以
血通利则愈矣。若表上诸疼痛。便下之则不可。当详细而辨之也。轻。可以去实。麻黄葛根
之属是也。夫六淫有余之邪。客于阳分皮毛之间。腠理闭拒。谓之
之谓也。宜以轻利开腠理致津液通气也。皮毛经络寒邪之实去矣。
象气之轻浮也。寒邪为实。轻可以去之。若大同而小异。盖麻黄微
寒水之经。其经皆下行。本寒而又受外寒。汗出乃愈。当以发之。
燥火之经。身以前所受寒也。非正发汗之药。谓阳明禁发汗利小便
其气和汗自出矣。麻黄专发汗。去皮毛气分寒邪。葛根和解血分
实。不能泻里实。若饮食劳倦杂病自汗表虚之证。认作有余。便
虚。此盖不知表虚宜补。其亡阳其自汗。秋冬用桂枝。春夏用黄
自汗。阳明胃主自汗。
小便数。若以人参甘草之
而出。清气上行。虽飧泄

其表。仲景所论内外不足自
不可禁也。寒邪已出。重发
故也。汗家不得重发汗。小
一云亡阳。一云脱血。病
根之宜禁。故兼及之。



<目录>卷五\方脉药性总论

<篇名>用药偏胜论

属性:天有四时春为始。圣人作经。谓之履端。盖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以时令考之。生气既
至。
大禁



盛。主万物悉皆殒绝而不见。其为肃杀可知矣。寒物寒药。既禀此化而生。施之于人。非肃








当从权用之。以气平而止。如执而有所偏助。令脏气不平。呜呼。死生之机。捷若影响。殆
不可忽。治寒以温。治热以凉。但中病即止。矫枉则过正也。盖凉药频施。必至于疲 沉冷。
温药频施。必至于烦燥闷热。所贵酌量权度。一毫无过用焉。是为活法。牵牛非神农药也。
本草名医续注云。味苦寒。能除湿利小便。治下注香港脚。此说气味主治俱误矣。何以明之。
凡药用牵牛者。少则动大便。多则泄下如水。乃泻气之药。试取尝之。便得辛辣之味。久而
嚼之。猛烈雄壮。渐渐不绝。非辛而何。续注味苦寒。果安在哉。苦以为湿家泻药。尤不知
其的也。何则能泻气中之湿热。不能除血中之湿热。况湿从下受之。下焦主血。是血中之湿
。宜苦寒之味。今反以辛药泻之。其伤必矣。夫湿者。地之别名。有形者也。若肺先受湿。
则宜用之。或有湿无湿。但伤食或动大便。或有热证。或只常服克化之药。但用牵牛。岂不
误哉。殊不知牵牛辛烈。泻人元气。比之诸辛药尤甚。以辛之雄烈故也。经云。辛泄气。辛
走气。辛泻肺气。肺病者无多食辛。况饮食失节。劳役所伤。是胃气不行。心火乘之。肠胃
受火邪。名曰热中。经云、脾胃主血。当血中泻火。润燥补血。泻胃经之湿热。及胸中热。
是肺受火邪。以黄芩之苦寒抑之。以当归之辛温和血。以生地黄苦寒凉血益血。少加红花之
辛温。以泻血络。以桃仁之辛温。油腻之药。除燥润大便。然犹不可专用。须于补中益气汤
。泻阴火之药内。兼而用之。何则上焦元气。已自虚弱。若反用牵牛大辛辣气味俱阳之药。
以泻水泻气可乎。津液已不足。口燥舌干。而重泻其津液。利其小便。元气伤竭。致阴火愈
甚。今重为备言之。牵牛。感南政热火之化所生者也。血热泻气。差误太甚。若病湿胜。湿
气不得施化。致大小便不通。则宜用之耳。湿去则气周流。所谓五脏有邪更相平也。经云。
一脏未平。以所胜平之。火能平金而泄肺者。此之谓也。近代钱氏泻黄散中独用防风。比之
余药过于两倍者。以防风辛温令于土中泻金不助湿者也。经云。从前来者为实邪。谓子能令
母实。实则泻其子。此之谓以所胜者平之也。古人有云。牵牛不可耽嗜。则脱人元气。经云
。秋不食姜。令人泻气。故夏月食姜不禁。为气正王之时。夏宜以汗散火。令其以汗出越其
热。故秋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