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脉者。出于会阴。
根于长强。上行脊里至于巅。附足太阳膀胱之脉。膀胱者。谓阳之首。又曰巨阳。荣卫之气

焉。督脉为附。督
冲督二脉。系根在下焦。下焦者。里也地道也血也阴分也。自脐以下至足少阴分。下至骨髓。
主行阴二十五度
有定止。其邪之
状。 目则魂如
大盛。大势之来
先泻冲督。以
如渎。经云。在
如便溺已通。不
甘温热于阳分。
助阴气。从权泄
升。气平乃止。
三十六难曰、脏各有一耳。肾独有两者何也。曰。肾两者非皆肾也。左为肾右为命门。
命门
洁古云。一者男子妇人皆以左为肾右为命门。男子藏精者气海也。妇人系胞者血海也。
所主
骨。
强。
成唾
气汤
三十七难曰、邪在六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脉盛矣。邪在
五脏
阴气太盛。则阳气不得荣也。故曰格。阳气
不得相荣也。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其命
曰。气之所行也。如水之流不得息也。故阴
其纪。终而复始。而不覆溢。人气内温于脏
解云。邪在五脏者、以明水谷之寒热。感则害人六腑。是饮食不节。劳役形体。以伤六
府。元
阴盛生
天有八
脏明之
者。谓
也。又
也。六
乃病
变。
所伤



<目录>卷五\方脉药性总论

<篇名>药性总论

属性:论曰。流变在乎病。主治在乎物。制用在乎人。三者并明。然后可以举七方十剂之法也。

十剂
气者
中气
急昏
味有

精为本。故地产养形。形不足者温之以气。



所以为全生之术。故五谷五畜五菜五果。苦甘酸咸辛。此为补养之要也。何则。谷入于口。
而聚于胃。胃为水谷之海。喜谷而恶药。药之所入。不若谷气。此又以之先达。故制病之法
。必以谷气为先。是以圣人论真邪之气者。谓汗生于谷。不归于药石。辨死生之候者。谓安
谷则生。失谷则死。是五脏皆以胃气为本。以此知五味能养形也。虽攻毒邪。亦犹之用兵。
盖出于不得已也。是以圣人发表不远热。攻里不远寒。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故辛
散酸收甘缓苦坚咸 。随五脏之病证。施药性之品味。然后及于奇偶大小缓急之制也。故
偶者四方四制之法。四制者小大缓急也。经谓气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
故大小者。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
偶之制也。而又曰。奇方云君一臣二。君二臣三。偶方云君二臣四。君二臣六。所以立方者
四制之法。奇偶四制何以明之。假令小承气调胃承气为奇之小方也。大承气抵当汤为奇之大
方也。所为因其攻下而用之者如此。桂枝麻黄为偶之小方。葛根青龙为偶之大方。所为因其
发而用之者如此。经所谓近者奇之。远者偶之。身之表者为远。身之里者为近。汗者不以奇
。下者不以偶。不以者不用也。故补上制以缓。补下制以急。急则气味浓。缓则气味薄。故
味浓者为阴。薄是阴之阳。为味不纯粹者也。故味所浓则泄之。味所薄则通气者也。王注曰
。味浓则泄。薄则通气。气浓者为阳。薄者为阳之阴。故附子干姜味大热。为纯阳之药。为
气浓者也。丁香木香味辛温。薄为阳之阴。气不纯粹者也。故气所浓则发热。气所薄则发泄
。经曰。薄则发泄。浓则发热。王注曰。阴阳润下。故曰。味薄则发。发者阳气炎上。故气
浓则发热。味薄为阴少故涌泄。气薄为阳少故汗出。是以论气味之薄浓。合奇偶之大小。故
肾肝在远。数多则其气缓。不能速达于下。必大剂而数少。取其迅急可以走下也。心肺位近
。数少则其气急。不能发散于上。必小剂而数多。取其气丛易散可以补上也。王注曰。肺服
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三。肾服一。五脏乃生成之常数也。若奇之不效则偶之。是谓重
方也。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各从其病也。王注曰。是以圣人反其佐以
同其气。令声气应合。复令寒热参合。使其终异。而使其润燥而散坚。刚强必折。柔脆自消
矣。故逆者正治。从者反治。从少从多。观其事也。张仲景曰。少阴病下痢而脉微者。与白

必行热物冷服。下胃之后。冷体既消。热性便发。由是病气随愈。呕哕皆除。情且不违。而
治大逆。此加人尿猪胆汁。咸苦寒物。于白通汤热剂中。要其气相从。可去 拒之寒也。经
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