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脉潮动。亦各随其性韵。故呼而脉再至。
吸而脉再至。呼吸之间复一至。合为五至。此为中适者也。春秋中。日夜正等。其呼而脉至
多。吸而脉至少。或吸而脉至多。呼而脉至少。此则不同。为冬夏日夜长短之异也。凡气脉
呼吸。昼夜变通。效于四时。然于呼吸定息。应五至之限。无有亏僻。犹晷刻与四时长短。
而岁功日数无遗也。若人状貌有羸有壮。其呼吸虽相接续。而昼夜息度。随其漏刻。是谓呼
吸象昼夜。变通效于四时也。



<目录>卷第一

<篇名>分寸关尺三部脉位法

内容:夫寸关尺位。多有不同。然脉法始于黄帝。难经起自扁鹊。此之二部。俱是祖宗。诸家
所述。盖并枝叶。今则分其尺寸。定其阴阳。的举指归。用明大要。俾令后学。免更狐疑。
经曰∶凡寸关尺者。脉之要会也。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
阳之所治也。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阴得尺内一寸。阳得寸内九分。尺寸终始。一寸九分
也。夫人之三部。寸口在上。关脉在中。尺脉在下。经云∶先言尺。后言寸。不从上而言。
反从下起者。缘尺泽是人性命之根本。寸口者人身之本。故有命然后有身。所以先言尺泽在
上。盖取命之根本。然后及于身而言之也。凡十二经脉。有病之时。先于尺泽寸口而见之。
故尺寸者。是脉之要会也。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者。夫三部之脉取中。而上下分之。
从关中下至尺泽为内。是属阴。故言内阴之所治也。言尺泽者。尺脉一寸之外。余脉下入不
见。如入深泽而沉。故曰尺泽也。凡诊之者。若寸口关脉不见。唯尺脉在者。其人必不死。
亦如树之有根。枝叶虽枯。其根气元活。故寸关者枝叶也。尺泽者根本也。从关至鱼际是寸
口内。阳之所治者。夫自关而向上分之。上至寸口。故言关至鱼际也。鱼际者是掌骨后际。
如鱼之颈际。故曰鱼际也。言从关上至鱼际。下占一寸属阳。是内阳之所治也。然寸口虽占
一寸。而脉见九分者。言阳数奇。阴数偶故也。是以关上属阳。故言九奇也。关下属阴。故
言寸偶也。故分寸为尺者。夫关以上。虽取一寸。而脉见九分。故曰分寸。为其先取一尺而
言。盖先从根本言之。故一尺内取一寸。一寸内取九分而诊之。故言分寸为尺。从尺而取寸。
从寸而取分是也。分尺作寸者。从关以下至尺泽也。盖取脉长一寸而诊之。其一寸之脉。盖
先取一尺之分。而其中除却九寸。而更取一寸用之。故言阴得尺内一寸。阳得寸内九分。从
始至终。寸尺位脉长一寸九分。此则尺寸始终之法也。凡寸后尺前。两境之内生于关。为寸
关尺也。上部属阳故法天。下部属阴故法地。中部阴阳相共。故法人。关者穿也。言上可以
穿其天。下可以穿其地。上下关通。而取其中。故言关也。而分三部候天地人。以法三才也。
凡古法定尺寸者。皆先取一尺而言之。从尺而取寸。此则是其大纲也。又凡人长短不同。其
形各异。又曰人长则脉长。人短则脉短。据此之言。岂可执其一概。必在医者以意审详。今
则以鱼际骨下为寸口。位占九分。更下行一寸为尺部。合成一寸九分。中间为关部。以安三

不欲备载。深为冗繁。故不可以依凭尔。



<目录>卷第一

<篇名>辨九候法

内容:黄帝曰∶余闻九候于夫子。众多博大。不可胜数。余愿闻要道。以属子孙。传之后世。
着之骨髓。藏之肝肺。歃血而受。不敢妄泄。令合天道。必有终始。上应天光星辰历纪。下
副四时五行贵贱。更立冬阴夏阳。以人应之奈何。愿闻其方。岐伯曰∶妙乎哉问也。此天地
之至数。帝曰∶愿闻天地之至数。岐伯曰∶始于一终于九焉。一者天。二者地。三者人。因
而三之。三三者九。以应九野。故人有三部。部有三候。以决死生。以处百病。以调虚实。
而除邪疾。帝曰∶何谓三部?岐伯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部各有三候。三候者。有
天有地有人也。必指而导之。乃以为真。故下部之天以候肝。地以候肾。人以候脾胃之气。
帝曰∶中部之候奈何?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肺。地以候胸中之气。人
以候心。帝曰∶上部以何候之?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头角之气。人以
候耳目之气。地以候口齿之气。三部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
成人。合则为九。九分为九野。九野为九脏。故神脏五。形脏四。合为九脏。五脏已败。其
色必夭。夭必死矣。帝曰∶以候奈何?岐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调其气之虚实。实则
泻之。虚则补之。必先去其血脉。而后调之。无问其病。以平为期。帝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