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过,不可便用玉龙,
盖肌
未死也。恐药力紧,添痛苦。宜于此方加肉桂、当归,以唤起死血,自然黑晕退,见功效。
血回即除加药,只以正方取效。
一、如用正方痛不住,可取酒化乳香、没药,于火上使熔,然后将此酒调药热涂痛止。
一、流注筋不伸者,可于此方加乳香敷之。其性能伸筋故也。
一、如疮口有赤肉突出者,其证有三∶一是着水,二着风,三是刀破后,刀口翻突。宜
以此
方加少南星以去风,用姜汁酒调。其不消者,必是庸医以手按出脓核大重,又以凉药凉了皮
,以致如此。若投以热药,则愈糜烂。此又有口诀焉。宜用白矾枯朴硝二味为末敷之,次用
硫黄 之外,服荣卫加对金饮,外贴冲和。
一、若病势热盛者,不可便用凉药。热盛则气血壅会必多,大凉则血退不彻,返凝于凉
,故宜温冷相半用之。血得温则动,挟凉则散。可用此方加对停洪宝丹,用葱汤调涂贴之。
一、此方乃发背流注之第一药也。学人当通变妙用,表里相应,则病在掌握之中。但发
背甚
者,死生所系,惟此药功最稳重,终始可恃,决无变坏。若发之轻者,草医亦能取效,然有
变证流弊之患。此无他,发于阴则非草医之可治矣。岂如是剂兼阴阳而并治,夺造化之神功
哉。至如流注一疾,虽不能死人,而十有九为废疾。废疾流连,死亦随之。纵有医之能愈者

亦必半年周岁之后,方见其效。此乃百中之一,然终为残弱之身矣。惟吾此派仙方,药奇效
速,万不失一,端有起死回生之效,非言所能尽述。夫流注乃伤寒之余毒也。故有表未尽者
,余毒客于经络,气血不匀,则为热流注。所谓医之能愈者热也。热病少见,有表散大过气
血衰者。余毒流入腠理,腠理或疏或密为冷流注,所谓医之难愈者冷也。冷病常多,故伤寒
表未尽者,非特为热证而已。其余毒亦多为冷证,皆原于肾虚,故作骨疽。冷则气愈滞而
血愈积,故但能为肿而不能为脓。若医者投之以凉剂,则所谓冷其所冷,而阴死于阴,惟有
坏烂肉腐,毒瓦斯着骨而为骨痈,流为废疾。故曰∶骨痈者,流注之败证也。又曰∶骨痈非流
注之罪,乃医者凉剂之过也。流者动也,注者住也。气流而滞,则血注而凝。气为阳,血为
阴。阳动则阴随,气运则血行。吾所以能移流注于他处而散之者,取其能动故也。动则可移
,阳既移而动矣。阴岂能独住而不随之者乎。是故以独活引之者,以其性能动荡气血也。引
之一动,则阴阳调和,不能为脓,而散之于所移之处,势必然矣。
一、流注在背膊腰腿紧要处,当用此方,浓敷患处。却单用一味独活末,酒调热涂一路
,其
尽处以玉龙诱之,此移法也。使血气趋于他所,聚于无紧要处作脓,又或消之。若以成脓,
则引不下,急将此药拔之出毒瓦斯,免作骨疽。如庸医用了凉药,犯了针刀,使成骨痈,非药
所愈。又待其碎骨出尽方愈。若怯用针刀取之,则用玉龙。治法在后。若正骨出无治法,副
骨出可安。
一方用白芷、紫荆皮酒调,以内消初生痈肿,名一胜膏。又方只用赤芍药、木腊、紫荆
皮作箍药,名三胜膏。
一方治大人小儿偶含刀在口,割断舌头,已垂落而未断,用鸡白软皮袋了舌头,用破血
丹蜜
调涂舌根断血,却以蜜调和蜡,稀稠得所,调此正方敷在鸡子皮上,取性软薄,能透药性故
也。如在口溶散,勤勤添敷,三日舌接住,方可去鸡子白皮。只用蜜蜡调药,勤勤敷上,七
日全安。学人观此,则知通变活法,妙用不在师傅之功。如无速效,以金疮药参错治之,尤
妙,尤妙。
一、治痈肿未成脓,不可使用洪宝丹敷贴头上,恐为冷药一冰,血凝不消,不能成脓,
反能
烂肉。只用此方敷贴。如不消,欲其成脓,却以玉龙贴痈头以燥之。次用此正方在玉龙之下
,四围用洪宝丹箍住,以截新潮之血。又若病未甚冰于凉药者,玉龙之下,不必用此方。只
以洪宝丹围之。
一、如救坏病,未见可用玉龙,只用此方自然稳当,免病患苦。
一、发背初生未成,单用紫荆皮末酒调箍住,自然撮细不开,服药只用柞木饮子,乃救
贫良剂也。
一、此方加南星、草乌二味三分之二,热酒调敷,诸痈可以溃脓不痛。若单玉龙,要洪
宝丹箍住,实此法妙。
一、 犬咬人,单用紫交沙糖调涂留口,金丹退肿,嚼杏仁置口中去毒。一法加南星、
草乌二味,与此方各一半,热酒调敷,可治久损,至妙至妙。
一、小儿软节,用此方加军姜酒调敷。若初发,只用此方酒调敷,成脓而止。若初发之
时,用紫荆皮、木腊酒调敷,可以必消,切不用洪宝丹。
一、 疽,心火热毒也。见于五心,痛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