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居肉后,言肉而脉在其中。故曰刺皮者刺入皮分,无伤其肉;刺肉者刺入肉分,无伤其筋;刺筋
者刺入筋分、无伤其骨。此言刺宜浅勿深,深则非分矣。
\x帝曰∶余未知其所谓,愿闻其解。\x
刺宜深者勿浅,宜浅者勿深,是浅深有一定之分。帝欲详明其
说,以昭后世,故曰未知所谓,愿闻其解。
\x岐伯曰∶刺骨无伤筋者,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x
\x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脉也。\x
所云刺骨无伤筋者,言针至筋而去,不及骨分,则伤筋也;所云刺筋无伤肉者,言针至肉而去,
不及筋分,则伤肉也;所云刺肉无伤脉者,言针至脉而去,不及肉分,则伤脉也;所云刺脉无伤皮
者,言针至皮而去,不及脉分,则伤皮也。此解上文其刺宜深,不及则伤之意。
\x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无\x
\x伤筋者,过肉,中筋也;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x
过,平声。中筋、中骨之中,去声。上文所谓刺皮无伤肉者,如病在肉中,则针入皮中,无过分,
而伤肉也;所谓刺肉无伤筋者,病在肉中,针入肉中,如过肉,则中伤其筋也;所谓刺筋无伤
骨者,病在筋中,针入筋中,如过筋,则中伤其骨也。此解上文其刺宜浅,过分则伤之意。
\x此之谓反也。\x
通承上文之意,而言刺非其分,浅深不得,此之谓反也。知其反则知其正矣。



<目录>卷之五

<篇名>刺禁论第五十二篇

属性:承刺要、刺齐而复申明刺禁也。禁者,脏有要害,不可不察也。
中伤脏气,则死,中伤经脉,或病或死。刺之所禁,不可不知。盖从之则有福,逆之则有咎也。
\x黄帝问曰∶愿闻禁数。\x
数,条目也。帝承上二篇之意,谓刺要、刺齐,其中必有所禁,故愿闻禁数。
\x岐伯对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x
五脏之气,从内达外,由经隧而出于孙络皮肤,有紧要为害之处,不可不察也。
\x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x
藏,如字,为使,皆去声。人身面南,左东右西。肝主春生之气,位居东方,故肝生于左。肺主
秋收之气,位居西方,故肺藏于右。心为阳中之太阳,故心部于表。肾为阴中之少阴,故肾治于里。脾主
为胃行其津液,以灌四旁,故脾为之使。胃为水谷之海,众物所聚,故胃为之市。
\x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中有小心。从之有福,逆之有咎。\x
膈,胸膈也。肓,脐旁肓俞穴也。膈之上,肺也,天也。肓之上,脾也,地也。天为父、地为母,故
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乃自上而下,第七节之两旁,膈俞穴也,小,微细也。中有
小心,言心气出于膈俞之穴,极微极细也。从,顺也。从之者,刺得其宜,顺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气之所出,
则神转不回,故有福。逆之者,刺失其宜。逆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气之所出,乃回则不转,故有咎。
\x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x
中,去声,下同。《诊要经终》论云∶中心者环死。故刺失其
宜,中伤心气,周时一日而死。《宣明五气篇》云,心为噫。故其动为噫。噫,心气虚也。
\x刺中肝,三日死,其动为语。\x
三,旧本讹五,今改。刺失其宜,中伤肝气,则三日死。三者,水之生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肝
为语。故其动为语。语,肝气虚也。
\x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x
刺失其宜,中伤肾气,则六日死。六者,水之成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肾为欠为嚏。嚏,肾气虚也。
\x刺中肺,五日死,其动为咳。\x
五,旧本讹三,今改。《诊要经终》论云∶中肺者五日死。故刺失其宜,中伤肺气,则五日死。宣明五
气篇云∶肺为咳。故其动为咳。咳、肺气虚也。
\x刺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x
刺失其宜,中伤脾气,则十日死。十者、土之成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脾为吞。故其动为吞。
吞,脾气虚也。
\x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x
刺失其宜,中伤胆气,则一日半死。六节脏象论云∶十一脏取决于胆。胆主生阳上升,今一日之间,
生阳不升,复逾半日,生气并绝,故死,灵枢邪气脏腑论云∶胆病者呕宿汁。故其动为呕。呕,胆气虚也。
\x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x
胃足阳明之脉,下足跗。其支者,别跗上,入足大趾,交于足太阴。刺跗上,刺胃脉也。中大脉,
中伤大指之经脉也。中大脉而血出不止,则太阴之脉,不能循大指而上,故死。
\x刺面,中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