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三才之大道。反逆伤其旋转之机。又胜五兵之杀人矣。大络者。十
二脏腑之经别也。五里者。手阳明之穴。在肘上三寸。盖脏腑之大络。与经相干。而布于四末。手阳
明之大络。与手阳明之经相干。循五里而散于尺肤。夫脏为阴。腑为阳。经脉为阴。皮肤为阳。手阳
明者。手太阴之腑也。五脏之血气。行于脉中者。因胃气而至于手太阴。以应尺寸之脉。五脏之气血。
行于脉外者。因胃气而出于手阳明之络。以应于尺肤。是以脉急者。尺之皮肤亦急。脉缓者。尺之皮
肤亦缓。善调尺者。不待于寸。此十二脏腑之血气。行于经脉皮肤之外内者。大会于手太阴阳明也。故
迎之五里。中道而止。至者。迎其气之至也。往者。追其气之行也。故五至而迎其五脏之气至即已。
若五往而追之。则五脏之气。尽泄于外矣。五脏各有五输。五五二十五输。若皆取之。则竭其输矣。
此所谓夺其天气者也。非由命之自绝。寿之自倾。实所以杀生人也。窥者。窥俟其所出也。门者。卫气
篇之所谓契绍之门户。乃气血从孙络而出于皮肤之门也。故俟其气之出门而刺之者。稍缓而死于家中。
入门而逆刺于络内者。即死于医者之堂上也。夫天气一日一夜。绕地环转一周。逆则不过一周而死。
况针刺之伤乎。是以着
之玉版。以为重宝。传之后世。以为刺禁。令民勿敢犯也。任谷庵曰。人之皮表以应天。经脉应地
之经水。天气营运于地之外。而复通贯于地中。升降出入。环转无端。而人亦应之。肤表之气血。从
五脏之大络。而出于皮肤分肉之外。复从手足之指井而溜于荥。注于输。行于经。而与经脉中之血气。
相合于肘膝之间。此人合天地阴阳。环转出入之大道也。故曰五往而脏之气尽矣。谓迎之五里。复五
往而追之。则五脏之气。尽泄于外。盖谓皮肤之气血。由五脏之所出也。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输。此谓
夺其天气。谓手足五输之气血。从皮肤之所入也。若尽取其五脏之五输。则竭其输中之血。而夺其皮
表之天气也。血气之生始出入。参合天地阴阳。乃端本澄源之学。大有裨于治道。学人当以为首务焉。
余伯荣曰。按内经论经脉之血气。曰藏之金匮。论皮肤分肉之血气。曰着之玉版。盖因金玉之黄白。而
分血气之阴阳也。类而推之。如金银花王不留行花开黄白。陶隐君即用之以行气血。张仲祖以鸡卵黄治
血。卵白治气。此皆体先圣之遗意。学人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事物之理。用之不穷矣。



<目录>卷七

<篇名>五禁第六十一

属性: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刺有五禁。何谓五禁。岐伯曰。禁其不可刺也。黄帝曰。余闻刺有五夺。岐伯
曰。无泻其不可夺者也。黄帝曰。余闻刺有五过。岐伯曰。补泻无过其度。黄帝曰。余闻刺有五逆。岐
伯曰。病与脉相逆。命曰五逆。黄帝曰。余闻刺有九宜。岐伯曰。明知九针之论。是谓九宜。
余伯荣曰。此承上章。复论刺有五禁。五夺。五过。五逆以为刺禁。令民勿犯者也。五过者。五脏
外合之皮脉肉筋骨。有邪正虚实。宜平调之。如补泻过度。是为五过。九宜者。九针之论。各有所宜。
神而明之。是为九宜。
黄帝曰。何为五禁。愿闻其不可刺之时。岐伯曰。甲乙日自乘。无刺头。无发 于耳内。丙丁日
自乘。无振埃于肩喉廉泉。戊己日自乘四季。无刺腹去爪通水。庚辛日自乘。无刺关节于股膝。壬癸
日自乘。无刺足胫。是谓五禁。
余氏曰。天之十干。始于甲乙。终于壬癸。故甲乙以应头。壬癸以应足。丙丁应身半以上。庚辛
应身半以下。配天之四时也。戊己属土。故乘于四季。夫甲为阳木。乙为阴木。自乘者。阴阳自合。
非化气也。发 振埃者。所以通气也。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通气者。通五运之化气。此天干自
乘。故为取气之禁。
黄帝曰。何谓五夺。岐伯曰。形肉已夺。是一夺也。大夺血之后。是二夺也。大汗出之后。是三
夺也。大泄之后。是四夺也。新产及大血。是五夺也。此病不可泻。
余氏曰。形肉血气已虚脱者。虽有实邪。皆不可泻。
黄帝曰。何谓五逆。岐伯曰。热病脉静。汗已出。脉盛躁。是一逆也。病泄脉洪大。是二逆也。
着痹不移。 肉破。身热。脉偏绝。是三逆也。淫而夺形。身热。色夭然白。及后下血 。血 笃
重。是谓四逆也。寒热夺形。脉坚搏。是谓五逆也。
余氏曰。热病脉静者。阳病见阴脉也。汗已出。脉盛躁者。阳热之邪。不从汗解。阴液去而邪
反盛也。病泄者脉宜沉弱。反洪大者。阴泄于下。阳盛于上。阴阳上下之相离也。着痹不移。 肉破。
身热者。湿邪伤形。久而化热。
脉偏绝者。脾胃之气败也。淫者。酷虐之邪。夺形者。邪伤形也。如但热不寒之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