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以经
取之者。谓阴阳之气已调。无虚实之偏僻。而经所不调者。又当取之于经也。夫经脉之血气。本于
脏腑所生。故当先补其
正虚。而后泻其邪实。开之曰。前节论调气而经脉不调。上节论在皮肤以致谷气。此节论取之其经。
三脉动于足大趾之间。必审其实虚。虚而泻之。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凡刺此者。以指按之。
脉动而实且疾者。疾泻之。虚而徐者则补之。反此者病益甚。其动也。阳明在上。厥阴在中。少阴
在下。
此篇论三阴三阳之气。本于五脏五行之所生。而五脏之气。生于后天水谷之精。始于先天之
水火。盖水生木而火生土金也。以上数节。论三阴三阳之气。候于人迎气口。谓本于阳明水谷之
所生。从五脏之经隧。出于皮肤而见于尺寸。此复论五行之气。本于先天之肾藏。下出于胫气之街。
散于皮肤。复从下而上。本经动 篇曰。冲脉者。十二经之海也。与少阴之大络。起于肾。下出
于气街。循阴股内廉。斜入 中。循胫骨内廉。并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后。入足下。其别者。
斜入踝。出属跗上。入大趾之间。注诸络以温足胫。是先天水火之气。下出于胫气之街。故阳气
起于足五趾之表。阴气起于足五趾之里。此水火阴阳之气。出气街而散于足五趾也。其别者。斜入
踝。出属跗上。入大趾之间。是先天之水火。化生五行之气。随冲脉与少阴之大络。注于足大趾之
间。而复上行。故少阴在下者。谓天一之水。地二之火。厥阴在中者。谓天三之木。阳明居中土。
而主秋金之气。阳明在上者。谓地四生金。天五生土也。此言五脏五行之气。生主中焦之阳明。始
于下焦之少阴。其上行者。出于阳明。而走尺肤。其下行者。出于少阴。而动于足大趾之间。
膺俞中膺。背俞中背肩膊。虚者取之上。重舌刺舌柱。以铍针也。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
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夫皮肉筋骨。五脏之外合。脉外之气分也。此承上文而言五行之气。从足上行。如有虚者取之。
取者。谓迎其气之外出也。胃俞在膺中。脾俞在膺旁。肺俞在背肩。心之窍在舌。肝之气在筋。肾
之气在骨。是五脏之气虚者。各随其所在而取之。玉师曰。此论脉外之气。故在心只言舌而不言脉。
本篇重在五行六气之生始出入。故篇名终始。而论刺则曰虚者取之。曰以铍针也。曰在骨守骨。在
筋守筋。读者味之。其义自得。张开之曰。上节曰少阴在下。阳明在上。谓数之始于一而终于五。
气从下而上也。此节先言膺俞。而末言其病在骨。谓数之成于五而归于一。复从上而下也。
补须一方实。深取之。稀按其 。以极出其邪气。一方虚。浅刺之。以养其脉。疾按其 。无
使邪气得入。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脉实者深刺之。以泄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
气得出。以养其脉。独出其邪气。刺诸痛者。其脉皆实。
此论身形之应四方也。一方实深取之。一方虚浅刺之。脉实者深刺之。脉虚者浅刺之。此论四方
之虚实也。经云气伤痛。诸痛者。其脉皆实。言四方之气归于中央而为实也。
故曰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主之。
手太阴阳明主天。足太阴阳明主地。身半以上为天。身半以下为地。故曰。承上文而言。言人
之形气。生于六合之内。应天地之上下四旁。故曰天地为生化之宇。
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头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 。
此言形身之上下。应天地之气交。六微旨论曰。天气下降。气流于地。地气上升。气腾于天。
上下相召。升降相因。是以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因气之上下升降也。邪客篇曰。天
圆地方。人头圆足方以应之。病在头者取之足。以头足之应天地也。病在腰者取之 。以肾脏膀
胱之水气。应天泉之上下也。夫谨奉天道。请言终始。知血气之生始出入。应天地之五运六气。上
下四旁。天道毕矣。
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
上节论上下之气交。此论天地之定位。头以应天。足以应地。手足应四旁。盖天地四方之气。
各有所生之本位。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足者足重。随其所生而取之。重者。守而不动也。开之
曰。前节论四方之气流行。故有一方实。一方虚。如金行乘木。则东方实而西方虚矣。此论上下
四方之定位。故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
春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者。
以秋冬之齐。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
此言三阴三阳之气。应天地之四时。皮肉筋骨。脉外之气分也。阴阳之气。始于肤表。从外
而内。与经脉之出入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