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数。
欲从阴而上升。有用至一两一分者。又如芫花乱发。熬如鸡子。石脂戎盐。大如弹丸。此分两
用法之精微也。夫理中者用丸。行散者用散。行于脏腑经络皮肤者用汤。又如抵当丸、陷胸丸、干
姜散、败酱散之类。捣为丸为散。而复以水煎服。此汤丸散剂之各有所取也。



<目录>卷一

<篇名>官针第七

属性:凡刺之要。官针最妙。九针之宜。各有所为。长短大小。各有所施也。不得其用。病弗能移。
疾浅针深。内伤良肉。皮肤为痈。病深针浅。病气不泻。支大为脓。病小针大。气泻太甚。疾必
为害。病大针小。气不泄泻。亦复为败。失针之宜。大者泻。小者不移。已言其过。请言其所施。
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以 针于病所。肤白勿取。病在分肉间。取以圆针于病所。病在经络痼
痹者。取以锋针。病在脉气少。当补之者。取之 针。于井荥分输。病为大脓者。取之
铍针。病痹气暴发者。取以圆利针。病痹气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针。病在中者。取以长针。病水肿
不能通关节者。取以大针。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泻于井荥分输。取以四时。
官、法也。九针之法。有大小长短之制。有浅深补泻之宜。有三五九十二刺之法。各有所施也。
如不得其用。病勿能移。而反为害焉。
凡刺有九。以应九变。一曰输刺。输刺者。刺诸经荥输脏输也。二曰远道刺。远道刺者。病在
上取之下。刺腑输也。三曰经刺。经刺者。刺大经之结络经分也。四曰络刺。络刺者。刺小络之血
脉也。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间也。六曰大泻刺。大泻刺者。刺大脓以铍针也。七曰毛刺。
毛刺者。刺浮痹皮肤也。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九曰 刺。 刺者。刺燔针则
取痹也。(输 俞互用 音萃燔音烦)
上节论针有九者之宜。此论刺有九者之变。一曰输刺。刺五脏之经输。所谓荥输治外经也。
远道刺者。病在上而取下之合穴。所谓合治六腑也。盖手足三阳之脉。其原皆在足。而上循于颈
项也。大经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结不通。则流溢于大
经之分。而生奇病。故刺大经之结络以通之。络刺者。见于皮肤之小络也。分刺者。分肉之间。溪
谷之会。亦有三百六十五穴会。邪在肌肉者取之。大泻刺者。泻大脓血也。毛刺者。邪闭于皮毛
之间。浮浅取之。所谓刺毫毛无伤皮。刺皮无伤肉也。巨刺者。邪客于十二经别。宜巨刺之。左取
右。右取左也。 刺者。燔针劫刺。以取筋痹也。(大经刺巨刺详素问缪刺论)
凡刺有十二节。以应十二经。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后。
以治心痹。刺此者旁针
之也。二曰报刺。报刺者。刺痛无常处也。上下行者。直内。无拔针。以左手随病所按之。乃出
针复刺之也。三日恢刺。恢刺者。直刺傍之举之。前后恢筋急。以治筋痹也。四曰齐刺。齐刺者。
直入一。旁入二。以治寒气小深者。或曰三刺。三刺者。治痹气小深者也。五曰扬刺。扬刺者。正
内一。旁内四而浮之。以治寒气之博大者也。六曰直针刺。直针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气之
浅者也。七曰输刺。输刺者。直入直出。稀发针而深之。以治气盛而热者也。八曰短刺。短刺者。
刺骨痹稍摇而深之。致针骨所。以上下摩骨也。九曰浮刺。浮刺者。旁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
寒者也。十曰阴刺。阴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后少阴也。十一曰旁针刺。
旁针刺者。直入旁刺各一。以治留痹久居者也。十二曰赞刺。赞刺者。直入直出。数发针而浅之
出血。是谓治痈肿也。
节、制也。言针有十二节制。以应十二经也。偶刺者。一刺胸。一刺背。前后阴阳之相偶也。
旁取之。恐中伤心气也。报刺者。刺痛无常处。出针而复刺。故曰报刺。恢、大之也。前后恢荡
其筋之急。以治筋痹也。齐刺者。中正以取之。故直入一以取中。旁入二以为佐。故又曰三刺。
治寒痹小深者也。扬刺者。从中而发扬于四旁也。直刺者。以亳针刺在皮毛。得气而直竖也。输
刺者。直入直出。如转输也。短刺者。用短针深入而至骨。所以便上下摩之而取骨痹也。浮刺者。
旁入而浮浅也。阴刺者。刺少阴之寒厥也。旁针刺者。直刺旁刺。治留痹之久居者也。赞、助也。
数发针而浅之出血。助痈肿之外散也。按十二刺中。独提少阴者。少阴主先天之阴阳水火。五运
六气之生原也。
脉之所居深不见者刺之。微纳针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脉气也。脉浅者勿刺。按绝其脉乃刺之。
无令精出。独出其邪气耳。
此言经脉内合五行之化运。外应六气之司天。用针者不可不知也。夫经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