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臂,上至心下。其筋循膈下齐,在此痛下,故曰承也。人肘
屈伸,以此筋为纲维,故曰肘纲也。平按∶唾《甲乙》作吐。)经筋之病,寒则筋急,热则施纵不
收,阴萎不用也。(凡十二经筋,寒则急,热则纵,不用之也。平按∶寒则下《灵枢》有反折二字,
《甲乙》同。)阳急则反折,阴急则俯不伸。(人背为阳,腹为阴。故在阳之筋急者,反折也;
在阴之筋急,则俯而不伸也。)淬刺者,刺寒急,热则筋纵,毋用燔针。(淬,千内反,谓烧针刺
之也。问曰∶热病皆有行灸,筋热为病,何以不用火针?答曰∶皮肉受于热病,脉通而易,故须
行灸;筋自受病,通之为难,寒热自在于筋,病以痛为输,不根据余输也。平按∶纵下《灵枢》、
《甲乙》有不收二字。针下《甲乙》有急刺二字。)名曰季冬痹。(经筋之病下,总论十二经筋;
此之一句,属手少阴筋也。)
足之阳明,手之太阳,筋急则口目为辟,目 急不能卒视,治皆如上方。(检手太阳有耳中
鸣、引颔、目瞑之言,无口目辟,亦可引颔即口目辟也。皆用前方寒急淬刺也。平按∶辟《灵枢》
作,《甲乙》作僻。 上《灵枢》无目字。)



<目录>卷第十三・身度

<篇名>骨度

属性: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四第十四《骨度》篇,又见《甲乙经》卷二第七《骨
度肠度肠胃所受》篇。
黄帝问伯高曰∶脉度言脉之长短,何以立之也?(脉度,谓三阴三阳之脉所起之度,但不知
长短也。)
(平按∶言脉之长短《灵枢》、《甲乙》作言经脉之长短。)伯高曰∶先度其骨节之小大广
狭长短,而脉度定矣。(人之皮肉可肥瘦增减,骨节之度不可延缩,故欲定脉之长短,先言骨度
也。)黄帝问曰∶愿闻众人之度,人长七尺五寸者,其骨节之大小长短各几何?(圣人贤人及无
别与分者之外,众人之骨,度量多同,故请众人之度,及请中度之人大小长短也。平按∶《甲乙》
无愿闻众人之度六字,各上有知字。)伯高答曰∶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众人之中,又为三等∶
七尺六寸以上,名为大人;七尺四寸以下,名为小人;七尺五寸,名为
中人。今以中人为法,则大人小人皆以为定。何者?取一合七尺五寸人身量之,合有七十五分,
则七尺六寸以上大人,亦准为七十五分,七尺四寸以下乃至婴儿,亦准七十五分,以此为定,分
立经脉长短并取空穴。自颈项骨以上为头颅骨,以为头大骨也,当其粗处以绳围也。)胸围四尺
五寸,(缺盆以下 以上为胸,当中围也。平按∶注 原作髑,当系 字传写之误。查蔽心者
为 ,亦曰鸠尾,臆前蔽骨也。谨作 。别本作 。)腰围四尺二寸。(当二十一椎腰输之中
围也。)发所覆者,颅至项长尺二寸,(头颅骨,取发所覆之处,前后量也。平按∶所覆,所字袁
刻误作至。)发以下至颐长一尺,君子参折。(发际以下至颐端,量之一尺。一尺面分中分为三,
三分谓天地人。君子三分齐等,与众人不同也。参,三也。平按∶参折《灵枢》作终折,《甲乙》
作参,注云∶又作三,又作终。)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颐端,横当结喉端也。结喉端至
缺盆中,不取上下量。)缺盆以下至 长九寸,(从缺盆中至 ,皮际量也。平按∶ 说
见前,《灵枢》注云∶音曷于,肩骨也。恐未安。注皮字别抄本亦作歧。)过则肺大,不满则肺
小。(心肺俱在胸中,心在肺间,故不言大小也。) 以下至天枢长八寸,(天枢侠齐,故量
下但八寸。)过则胃大,不满则胃小。(八寸之中亦有脾脏,以其胃大,故但言胃大小也。)
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长,不满则短。(横骨,在阴上横骨。回肠,大肠也。大
肠当齐,小肠在后附脊齐上,故不言之也。平按∶《灵枢》、《甲乙》则短作则狭短。)横骨长
六寸半,(横量非数。)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内辅,膝下内箱骨,辅胫也。平按∶下
至内辅之上廉《灵枢》、《甲乙》作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廉。注胫袁刻误作颈。)内辅之上廉
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内辅骨长三寸半也。)内辅之下廉
以下至内踝长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内踝端至地也。膝 以下至跗属长尺六寸,跗属以
下至地长三寸,(从膝以下,当膝后曲处量也。)故骨围大则大,过小则不及。(故头骨围大,
则过于身骨;头骨围小,不及身骨也。)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缺盆左右箱上下高骨,名曰柱骨。
后额角至此柱骨端,合有一尺,与颐端齐也。计柱骨上下长四寸,经不言也。)行掖中不见者长
四寸,(排手而行,取掖下不见处以上至柱骨,四寸也。)掖以下至季胁长尺二寸,(季肋曰季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