涕。其状如脓。大如弹丸。从口中若鼻中出。咳论久咳下曰。使人多涕唾。先教论曰。古无
痰字。云唾出如涕。谓吐粘痰也。据此。则浊涕。即是粘痰。非鼻涕之谓也。
肺死脏。
先兄曰。此即浮芤之脉。
肝死脏。
先兄曰。此云浮之弱。尤氏以为其劲直则一也。不知何意。
心中风者。
按徐氏曰。饥者。火嘈也。食即呕吐。邪热不杀谷也。尤氏曰。心中饥。食则呕者。火乱于中。而热格于上也。
二说似是。又徐氏翕翕解未确。弟子村田精一曰。文选。张平子思玄赋。温风翕其增热兮。注。良曰。翕。热儿。
衡曰。说文曰。翕。炽也。是翕有热义。此说是。
邪哭使魂魄不安者。(朱氏曰。哭字疑误。阳气衰。阴气衰。衰字。当作病字解。此说谬。)
脾中风者。
按李氏皮目解。系臆说。辑义过存之。当删。
徐氏曰。金匮缺脾中寒。然不过如自利腹痛。腹胀不食。可类推也。
\x甘草干姜茯苓白术汤方\x
圣惠。治肾着之为病。身体冷。从腰以下痛重。甘草散方。
于本方。加当归。
三因。苓术汤。治冒暑遭雨。暑湿郁发。四肢不仁。半身不遂。骨节离解。缓弱不收。或入浴晕倒。口眼 斜。
手足 曳。皆湿温类也。
于本方。去甘草。加附子。泽泻桂心。
又苓术汤。治脾胃感风。飧泄注下。肠鸣腹满。四肢重滞。(云云)
于本方。加浓朴。青皮。半夏。草果。
宣明论。肾着汤。治胞痹。小便不利。鼻出清涕者。(即本方)
肾死脏。浮之坚。
徐氏曰。肾脏。风寒皆缺。然观千金三黄汤。用独活细辛。治中风及肾者。而叙病状曰。烦热心乱恶寒。终曰
不欲饮食。又叙肾中风曰。踞坐腰痛。则知金匮所缺。肾风内动之证。相去不远。至寒中肾。即是直中。当不越厥
逆下利。欲吐不吐诸条。
〔余述〕本篇所谓。中风中寒。与伤寒中之中风中寒不同。亦与半身不遂之中风自异。如内经五脏风。稍似相
近。而其证未必契合。则知此别是一义。不宜彼此牵凑。且其于风与寒之旨。注家不敢辨晰。殊无可征验。
姑阙其疑已。徐氏诸辈。于脾肾二脏。补出其遗。又于肝着脾约肾着三方。特论其趣。要皆不免臆度也。
问曰。三焦竭部。
〔赵〕尝考伤寒论。脉法中云。寸口脉微而涩。微者卫气不行。涩者营气不逮。营卫不能相将。三焦无所仰。
不归其部。上焦不归者。噫而吞酢。按平脉法。作酢吞。中焦不归者。不能消谷引食。下焦不归者。则遗溺。正
此之谓。
按魏氏曰。师又言不须治。久则愈者。非听其泄脱。不为援救也。言不须治其下焦。但理其中焦可也。朱氏曰。
便溺虽属下焦。而实中焦气紊所致也。故曰。不须治。久则愈。谓不须治下焦。但调理脾胃。久当自愈耳。二说欠
稳。亦姑存之。
师曰。热在上焦者。因咳为肺痿。
按小肠受胃中水谷。而分利清浊。大肠居小肠之下。主出糟粕。而其下口为肛门。因疑此条大肠小肠。系于传
写互错。盖言小肠有寒。故泌别不职。而水粪杂下。其有热者。肠垢被迫。而下出也。大肠有寒。则阳气下坠。
故下重便血。其有热者。毒结肛门。故为痔也。注家顺文解释。竟不免强凑。今大小易置。其义始了。但脉经
以来诸书。皆与今本同。则姑记所疑。以俟有道论定已。
李中梓病机沙篆曰。仲景云。小肠有寒。其人下重便血。以干姜。烧黑存性。磁碗合放冷地上。为末。每服一
钱。
米饮调下。神效。
问曰。病有积。有聚。有HT 气。何谓也。(脉经。HT 气。并作系气。为谷气下。有夫病已愈。不得复发。今病
复发。即为系气也。十七字。乃积也下。有细一作结注文。朱氏。亦以诸积以下为别条。)
〔朱〕凡阴寒凝结。由渐而成者。俱谓之积。故曰诸积。非有一例之证象也。但有一定沉细之脉象。故知其为
积也。病气深沉。不可不分上中下三焦以处之。脉亦必从寸关尺三部以候之。如寸口主上焦。脉细而附骨。知其积
在胸中。如胸痹之类是也。出寸口。上竟上也。主积在喉中。如痰气相搏。咽中如有炙脔等是也。关上主中焦。关
脉细沉。主积在脐旁。(按原文。作关部主中焦。而关有三候。关中主积在脐旁。云云。殊属无稽。今按经文改订。)
如选脐腹痛之类是也。微上关上。积在心下。如胃寒脘痛之类是也。微下关。积在少腹。如少腹寒痛之类是也。尺
候下焦。尺脉细沉。积在气冲。如阴寒疝症之类是也。
按聚者为可治。则积之为难治。可推可知。至HT 气。则固属易治。然恐不得不治自愈矣。
又按十八难。有寸关尺。主胸以上。膈以下。齐以下之言。又载诊积聚法。并与本条相发。宜参。又脉经。载诊五
脏积条。及诊法七条。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