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甜瓜子散。治肠痈肿痛。如闷气欲绝。
于本方中。加薏苡败酱当归槟榔。
又赤茯苓散。治肠痈小腹牢强。按之痛。小便不利。时有汗出恶寒。脉迟未成脓。
于本方中。加赤茯苓。
奇效良方。梅仁散。治肠痈。里急隐痛。大便闭涩。
于本方。桃仁。代梅仁。加犀角。
问曰。寸口脉浮微而涩。法当亡血。若汗出。设不汗者
云何。答曰。若身有疮。被刀斧所伤亡血故也。(脉经。无浮字。斧。作器。赵本。法。作然。)
〔尤〕血与汗皆阴也。阴亡则血流不行。而气亦无辅。故
脉浮微而涩也。经云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兹不汗出。
而身有疮。则知其被刀斧所伤。而亡其血。与汗出不止者。迹虽异。而理则同也。
病金疮。王不留行散主之。
〔沈〕此金刃所伤。皮肉筋骨。故为金疮。乃属不内外因。
〔尤〕金疮金刃所伤。而成疮者。经脉斩绝。
荣卫沮弛。治之者必使经脉复行。营卫相贯而后已。王不留行散。则行气血和阴阳之良剂也。
\x王不留行散方\x
王不留行(十分八月八日采) 蒴 细叶(十分七月七日采) 桑东南根(白
皮十分三月三日采) 甘草(十八分○赵本无八字) 川椒(三分除目及闭口去汗) 黄芩
(二分) 干姜(二分) 芍药(二分) 浓朴(二分)
上九味。桑根皮。以上三味。烧灰存性。勿令灰过。各别杵筛。合治之为散。服方寸匕。小疮即粉之。
大疮但服之。产后亦可服。如风寒。桑东根。勿取之。前三物皆阴干百日。
〔魏〕王不留行为君。专走血分。止血收痛。而且除风散痹。是收而兼行之药。于血分最宜也。佐
以蒴 叶。与王不留行。性共甘平。入血厘清火毒。祛恶气。倍用甘草。以益胃解毒。芍药黄芩。助清血热。
川椒干姜。助行血瘀。浓朴行中带破。惟恐血乃凝滞之物。故不惮周详也。桑根白皮。性寒。同王不留
行蒴 细叶。烧灰存性者。灰能入血分止血也。为金疮血流不止者设也。小疮则合诸药为粉。以敷之。
大疮则服之。治内以安外也。产后亦可服者。行瘀血也。风寒之日。桑根勿取者。恐过于寒也。前三物皆阴
干百日。存其阴性。不可日曝及火炙也。此金疮家之圣方。奏效如神者也。
〔沈〕金疮。当取生气为本。故
用桑东南根。乃得生气而生气血。烧灰存性。取黑色而能止血。
案徐云。若风寒。此属经络邪。桑皮止利肺气。不能逐外邪。故勿取。沈及金鉴义同。此解似不允当。
王不留行。本经云。治金疮。止血逐痛。蒴 。本草不载治金疮。而接骨木一名木蒴 。唐本草云。治折伤
续筋骨。盖其功亦同。桑根白皮。本经云。治绝脉。别录云。可以缝金疮。知是三物为金疮之要药。
\x排脓散方\x
枳实(十六枚) 芍药(六分) 桔梗(二分)
上三味。杵为散。取鸡子黄一枚。以药散。与鸡黄相等。揉和令相得。饮和服之。日一服。
〔尤〕枳实。苦寒除热破滞为君。得芍药则通血。得桔梗
则利气。而尤赖鸡子黄之甘润。以为排脓化毒之本也。
\x排脓汤方\x
甘草(二两) 桔梗(三两) 生姜(一两) 大枣(十枚)
上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温服五合。日再服。
〔尤〕此亦行气血和营卫之剂。
案以上二方。徐注为疮痈概治之方。沈云。此两方。专治躯壳之内肠胃之痈而设。魏云。排脓散。为疮
痈将成未成治理之法也。排脓汤。甘草桔梗。即桔梗汤。盖上部胸喉之
间。有欲成疮痈之机。即当急服也。数说未知孰是。程本。金鉴。并不载此两方。似有所见矣。
浸淫疮。从口流向四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
〔鉴〕浸淫疮者。浸谓浸浸。淫谓不已。谓此疮浸淫。留连不已也。从口流向四肢者轻。以从内走外也。
故曰可治。从四肢流走入口者重。以从外走内也。故曰不可治。
〔魏〕不可治者。难治之义。非当委之不治也。
案玉机真脏论。身热肤痛而为浸淫。汉书五王传。师古注。浸淫犹渐染也。巢源浸淫疮候云。浸淫疮。
是心家有风热。发于肌肤。初生甚小。先痒后痛。而成疮汁出。侵溃肌肉。浸淫渐阔。乃遍体。其疮若从口
出。流散四肢者轻。若从四肢生。然后入口者则重。以其渐渐增长。因名浸淫也。千金云。浸淫疮者。浅搔之
蔓延长不止。瘙痒者初如疥。搔之转生汁相连着是也。又云。疮表里相当。名浸淫疮。乃知
此疥湿疮之属。沈云。脱疽游丹之类。金鉴云。犹今之癞疠之类。皆非。(外台。载七方。可参考。)
浸淫疮。黄连粉主之。(〔原注〕方未见。)
〔尤〕方未见。大意以此为湿热浸淫之病。故取黄连一味为粉。粉之。苦以燥湿。寒以除热也。
〔魏〕按外科精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