瘀。至若胎外之血。因寒湿滞者。皆解之。黄芩减壮火而
反于少火。则可以生气。与脾土湿热来伤。及开血之瘀闭。故为常服之剂。然当
以脉之迟数虚弱加减之。有病可服。否则不必也。药者。但宜攻邪扶正。不比米
谷。性味偏而不正。不可久服。内经曰。味之所入。各归所喜攻。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妊娠养胎。白术散主之。
\x白术散方\x
白术 芎 蜀椒(三分出汗) 牡蛎(四分)
上四味。杵为散。酒服一钱匕。日三服。夜一服。但苦痛。加芍药。心下痛。倍加川芎。
心烦吐痛。不能饮食。加细辛一两。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后。更以醋浆水服之。
若呕。以醋浆水服之。复不解者。小麦汁服之。已后渴者。大麦粥服之。病虽愈。服之勿置。
〔衍义〕四味。本草皆谓能去血而养胎。何也。盖血聚而后成胎。少遇邪则所聚之
血。时宿而不运。反类瘀恶。必生新开陈。然后胎可养也。养胎不惟在血。而胎系
于肾。养之又在于胃。所以补其肾。调其胃。补肾、固其精也。调胃和其中也。用术
调胃。蜀椒开痹。痹开则阳精至。牡蛎治崩。崩止则阴精固。川芎下入血海。运动
胎气。破旧生新。或阴血不利。肝木为害。在内抑屈而痛者。泻以芍药之酸通其
阴。设冲逆而痛者。则欲以芎 之辛温。宣通其阳。或挟瘀恶之气。上逆于胃而
患吐。烦不能食者。用细辛温中。去痰下气。半夏治心下急痛。和胃进食。止吐逆。
若呕而不止者。由肝木不务德。舍己而忘。用小麦饮。养其本气以安之。又且平
胃下气止烦。一举两得。大麦主消渴益气调中。故中气不足而渴者用之。
妇人伤胎。怀身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状。怀身七月。太阴当养不
养。此心气实。当刺泻劳宫及关元。小便微利则愈。
〔衍义〕内经诸腹胀大。皆属于热。诸湿肿满。皆属于脾。三焦病者。腹满不得便。溢
则为水。心、上焦也。而不下行于肾。肾下焦也。不得上和于心。脾、中焦也。心之热
独炎于上。肾不得和。则太阴上下不交。谷气无所输。不得养其胎而成闭塞。上
闭不通。则湿热并而为腹满。下关不利。则腰以下如水状。刺劳宫。心气行矣。刺
关元。肾气化矣。手足少阴交。则小便利矣。便利。则中焦之满。下焦之重。皆愈矣。



<目录>卷二十一

<篇名>妇人产后病脉证治第二十一

属性:(论一首脉证六条方八首)
问曰。新产妇人。有三病。一者病痉。二者病郁冒。三者大便难。何谓也。师曰。新产血
虚。多汗出。喜中风。故令病痉。亡血复汗。寒多。故令郁冒。亡津液胃燥。故大便难。
〔补注〕阴与阳。固相资者也。故曰阳生阴长。又曰阳根于阴。夫血阴也。汗为血液。
则亦为阴。假如血去多。则汗亦少矣。乃偏易出者何哉。血大虚。则卫外之阳因
而不固。必多汗而腠理疏也。疏则邪易入之。血既不足以养脉。乃风入又足以
燥其血液。故令病痉。若汗多者亡阳。阳亡必畏寒。寒多遂令郁冒。至若阴气既
虚。津液必少。胃中燥结。大便转难。容或有之。然三者总因血虚所至。乃若不明
其理而复出汗下。未有不至于危亡者。故圣人先以新产血虚立言。使后世之
工。即出于中才以下。亦必从养阴起见也已。
产妇郁冒。其脉微弱。不能食。大便反坚。但头汗出。所以然者。血虚而厥。厥而必冒。
冒家欲解。必大汗出。以血虚下厥。孤阳上出。故头汗出。所以产妇喜汗出者。亡阴
血虚。阳气独盛。故当汗出。阴阳乃复。大便坚。呕不能食。小柴胡汤主之。
〔补注〕产妇脉证极虚种种者。其理可得而晰言之也。妇人主血。重在冲脉。冲者。
肝幕也。血去既多。邪中特易。邪入则必逆冷畏寒。由于遏抑。是血气亏于中。阴
邪冒于外。卒难解也。而其所以难解者。正以血虚不能作汗。而非汗复不解。故
欲解者。必大汗出。而后邪始退。正始越也。此言周身之汗者也。亦有血虚下厥。
而阳气孤而无偶。遂上升而汗亦出。则其汗又头以下不得汗也。总由血虚阴
亡。其阳独盛。汗出之后。邪退正和矣。然其津液一伤于血去。复伤于汗多。安得大便
不坚乎。假使大便坚而复有呕不能食之证。仍是表邪未去。抑或血室受邪也。小柴胡汤为正治之法矣。
病解能食。七八日更发热者。此为胃实。大承气汤主之。
〔补注〕邪去则不归于府。自能食也。七八日更发热。明系食滞于胃。脾虚不能运
之。能不急下以救其津液乎。然大虚者。当小作汤。要在临证斟酌尔。
产后腹中 痛。当归生姜羊肉汤主之。并治腹中寒疝。虚劳不足。
〔补注〕产后本虚。则寒易入。今腹中为肝之幕。为脾之统。痛非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