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骨外旁。安得言项骨上陷者。此必别有所指。诸注并同。今无可考。
\x上天窗四寸\x 高云。浮白穴也。简按与前注异。未知孰是。
\x小指本\x 高云。指本。指头也。肘以下。至手小指本。谓肘骨之下。从侧而下。至小指之头。简按
新校正。以本为爪甲之本。却非。
\x大迎骨空各一\x 吴云。一出足阳明。一出乎此。岂手阳明。足阳明二经。所并发者乎。甲乙。为晚
出之书。未足据也。
\x角上各一\x 吴云。颔厌穴也。张同。高云。头角之上。两天冲穴也。简按王注前文足少阳耳前角下
各一云。谓悬厘二穴。而此注亦云悬厘。误矣。吴以角为额角。高为头角。故其说不一。甲乙。颔厌。在曲周
颞上廉。(周。铜人。作角。)悬
厘。在曲周颞 下廉。铜人。天冲。在耳后入发际二寸。则吴注为得。
\x项中足太阳之前\x 高云。足太阳之脉。下项行身之背。今在足太阳项中之前。乃人迎之下。气舍二穴。
简按在后曰项。在侧曰颈。在前曰喉。今气舍在颈。不可云项中足太阳之前也。当从王注。
\x挟扶突各一\x 高云。承上文气舍而言。故曰挟扶突。谓气舍扶突穴相并也。简按此注亦非。
\x肩贞下三寸分间各一\x 高云。肩贞下三寸。消泺穴也。分间。即肩贞分肉之间。天宗 俞穴也。
\x面中三\x 高云。面之中央。从鼻至唇。有素 水沟兑端三穴。简按此本于张注。诸家载龈交。而不
载兑端。龈交。在唇内齿上。不宜言面中。今从张高。
\x及旁十五穴\x 吴云。从大椎。至长强。十三穴。又会阳。在两旁。各一。共十五穴。张云。会阳二
穴。属足太阳经。在尻尾两旁。故曰及旁。共十六穴。本经连会阳。则二十九穴也。
\xHT 下\x 诸本。作 下。熊音。丁计反。张云。 。音底。尾 也。
\x鸠尾下三寸胃脘五寸胃脘\x 马云。言鸠尾下一寸。曰巨阙。又下一寸半。曰上脘。今曰三寸者。正
以鸠尾上之蔽骨数起也。鸠尾下三寸半。为胃之中脘。今五寸者。字之讹也。张云。鸠尾。心前蔽骨也。胃脘。
言上脘也。自脐上。至上脘五寸。故又曰五寸胃脘。此古经颠倒文法也。高本。鸠尾下三寸。(句)胃脘五寸。
(句)胃脘以下。(句)注云。鸠尾下三寸。自鸠尾之下。有巨阙上脘中脘三穴。当三寸也。胃脘五寸。自上
脘至脐中。有中脘建里下脘水分脐中五穴。当五寸也。
胃脘以下。指脐中也。志注义同。
\x至横骨六寸半一\x 马云。言自中脘以下。有建里下脘水分神阙阴交气海石门关元中极曲骨等穴。共计
一十三寸今曰六寸半一者。疑当为二六寸半者二。则为十三寸也。张云。骨度篇曰。 KT 以下。至天枢。长
八寸。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正合此数。一。谓一寸。当有一穴。此上下共十四寸半。故亦有十四穴。
自鸠尾至曲骨。是也。高云。自胃脘以下之脐中。由中极。至两旁横骨。有阴交气海石门关元中极五穴。五寸。
中极至横骨。约寸半余。当六寸半一分也。自鸠尾至两横骨。凡十五穴。此任脉任于前。而为中行腹脉之法。
简按从鸠尾下三寸。至于此。诸注未清晰。今姑仍张义。吴改作鸠尾下三寸胃脘。四寸胃脘。八寸脐中。以下
至横骨五寸。十四俞。腹脉法也。盖旧经文当如此。然竟不免为肆臆矣。
\x下阴别一\x 吴云。阴别。任脉至阴而支别也。张云。自曲骨之下别络。两阴之间。为冲督之会。故
曰阴别。高云。下阴。下于阴前。会阴穴也。别一。上文横骨不通会阴。别从曲骨至会阴之一穴。简按下阴别。
盖会阴一名。高注恐非。
\x龈交一\x 志云。龈交穴。一在唇内齿下龈缝中。盖上古以龈交有二。督脉之龈交。入上齿。任脉之
龈交。入下齿也。以上下之龈齿相交。故名龈交。高云。齿缝。任督之交。故曰龈交。简按龈交有二。其说难
根据。考上文诸穴。则其误自明。
\x足少阴舌下\x 志云。谓肾脉之上通于心。循喉咙。挟舌本。而舌下有肾经之穴窍也。简按刺疟论云。
舌下两脉者。廉泉也。根结篇云。少阴根于涌泉。结于廉泉。知是任脉廉泉之外。有肾经廉泉。故王云。足少
阴舌下二穴。薛氏口齿
类要云。舌下廉泉穴。此属肾经。马张以任脉廉泉释之。疏矣。
\x毛中急脉一\x 吴云。少阴舌下。厥阴毛中。四穴。古无穴名。张云。急脉。在阴毛之中。凡疝气急痛
者。上引小腹。下引阴丸。即急脉之验。厥阴脉气所发也。今甲乙针灸等书。俱失此穴。马同。图翼云。按此
穴。自甲乙经以下诸书皆无。是遗误也。经脉篇云。足厥阴。循股阴。入毛中。过阴器。又曰。其别者。循胫
上睾。结于茎。然此厥阴之正脉。而会于阳明者也。简按志云。谓肝经之脉。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