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少阴心经也。手厥阴心包络
经也。经虽分二。脏实一原。但包络在外为心之卫。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
乃精神之所居。其脏坚固。邪不可伤。伤及于心无不死者。故凡诸邪之在心者。皆在心外之包络耳。然心为居
主之官。而包络亦心所主。故称为心主。凡治病者。但治包络之 。即所以治心也。故少阴一经。所以独无
焉。详义出本输篇。
\x少阴独无 者\x(止)\x因天之序\x 甲乙。不病上有心字。外经下有脉字。张云。凡脏腑经络。有是脏则有
是经。脏居于内。经行于外。心脏坚固居内。邪弗能容。而经则不能无病。故少阴经病者。当取掌后锐骨之端。
即神门 也。其余脉之出入。屈折余疾。皆如手少阴心主之脉行者。言少阴心主之 。其行相似。故曰本 者。
言少阴本经之 。非上文皆在心包之谓也。然则邪在心包脏者。当治心主之 。邪在少阴经者。当治本经之 。
因其虚实以取之。则邪气去而真气固。乃不失诸经天道之序也。按本 篇。所载五脏五 。六腑六 。独手少
阴经无 。故此篇特以为问。正欲明心为大主。无客邪伤之义。然既曰无 。而此节复言取其经于掌后锐骨之
端。及如心主脉行本输等义。可见心脏无病。则治脏无 。少阴经有病。则治经有 。故甲乙经备载少阴之
云。少冲为井。少府为荥。神门为 。灵道为经。少海为合。于十二经之 。始全其义。盖本诸此。马云。外
经有病。独取其掌后锐骨之端神门穴耳。其余脉之出入曲折。所行之徐疾。皆如手厥阴心包络之脉行也。故本
经本输篇。谓治手少阴者。即治心包络经。皆调其气之虚实。疾徐以取之。是谓因邪气所冲而泻之。真气衰而
补之。如是者。则邪去而真固。有以循天道四时之序。简案、少阴无 云云。王冰三部九候论注引之云。灵枢
经持针纵舍。论曰乃知古篇名。与今本不同。
\x阴阳如一者病难治\x 马云。人迎气口若一。则脉为关格。病当难治。张云。表里俱伤。血气皆散者。
是为阴阳如
一。刺之必反甚。当舍而勿针也。志云。皮肤筋骨之浅深。皆病也。
\x其本末尚热者病尚在\x 甲乙。作察其本末上下。有热者病常在。马云。胸腹为本。四肢为末。凡本
末尚热者。其病尚在。张云。胸腹脏腑为本。经络四肢为末。尚热者。余邪未尽也。宜从缓治。其病亦去者。
可舍针也。
\x持其尺\x(止)\x寒热痛痹\x 志云。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故
持其尺。察其尺肤之坚脆大小滑涩。以知皮肤分肉之寒热燥湿也。五脏之血色见于目。因视目之五色。以知五
脏。而决死生。盖病在脏者。半死半生也。视其血络。察其皮毛。以知痛痹之寒热也。皮部论曰。凡十二经络
脉者。皮之部也。其色多青则痛。多黑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五色皆见。则寒热也。
\x余未得其意也\x 张云。不惟病形轻重有纵舍。而持针之际。其进止退留。亦有纵舍。未得其详。因而复问。
\x持针之道\x(止)\x真气得居\x 甲乙。左指作左手。(赵熊道脏正脉张同)果、作裹。(马同)辅、
作转。邪下有气不二字。张云。持针之道。宜审而慎。必从和缓从容。庶可无误。故欲端以正。安以静。先知
病之虚实。以施疾徐之法。左手执之。右手循之。必中其穴。无中其肉。而与肉果。果、即裹也。泻者欲端以
正。补者必闭其肤。以手辅针。导引其气。必使邪气溃决而散。真气得复而居。然后可以去针。此持针纵舍之
道也。志云。无与肉果者。刺脉无伤肉也。简案、甲乙改字。似是。
\x因其分肉\x(止)\x邪气得去\x 马云。所谓 皮开腠理者。因其分肉之在何经而捍分其皮。以开其腠理而
入刺之也。先以左手别其皮肤。然后右手微纳其针。而徐徐端正其针以入之。斯乃捍皮开腠理之法。其神气自
然不散。而邪气乃得以去矣。
\x八虚\x 张云。即五脏生成篇。所谓八溪也。是皆筋骨之隙。气血之所流注者。故曰八虚。
\x肺心有邪\x 张云。人之五脏。惟肺与心居于膈上。其经属手。脾肝肾俱在膈下。其经属足。故肺心
有邪。乘虚而聚。其气必留于两肘。在肺则尺泽。在心则少海之次。
\x肝有邪\x 张云。肝与胆合。其经自足而上。皆行胁腋之间。故肝邪乘虚而聚者。其气当流于两腋。即
期门、渊腋、等穴之次。
\x脾有邪\x 张云。脾与胃合。其脉皆自胫股上出冲门、气冲之间。故邪气留髀 间者。知为脾经之病。
\x肾有邪\x 张云。肾与膀胱为表里。其经皆出膝后阴谷、委中、之间。故邪气留于两 者。知为肾经
之病。马云。前四留字。俱当作流。简案、肝独作流。余并作留。义俱通。
\x凡此八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