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条。俱与原注并合。不可分析矣。
雄按∶此条本文但云“热证”,是感受暑热而不挟湿邪
者也。暑热之气,极易伤营,故有是证。章氏乃云∶此篇所谓湿热,即是暑也。然则此条不曰湿热,而曰热者,又是何
病耶?夫寒暑二气,《易经》即以往来对待言之矣,后之妄逞臆说者,真是冷热未知。辛甫云∶辨得是。
三十四湿热证∶七八日,口不渴,声不出,与饮食亦不却。
雄按∶吴本有“二便自通”句。默默不语,神识昏迷,
进辛香凉泄、芳香逐秽,俱不效,此邪入。
雄按∶吴本下有“手”字。厥阴,主客浑受。宜仿吴又可三甲散∶醉地鳖虫、
醋炒鳖甲、土炒穿山甲、生僵蚕。
雄按∶吴本无此味。柴胡、桃仁泥等味。
暑湿先伤阳分,然病久不解,必及于阴,阴阳两困,气钝血滞而暑湿不得外泄。
雄按∶据章氏以此为薛氏自注,然
叠以暑湿二气并言,以解湿热病证,若谓暑中原有湿,则暑下之湿,又为何物乎?一笑。余恐后学迷惑,故不觉其饶舌
也。遂深入厥阴,络脉凝瘀,使一阳少阳生气也。不能萌动,生气有降无升,心主阻遏,灵气不通,所以神不清而昏迷
默默也。破滞通瘀,斯络脉通而邪得解矣。
海昌许益斋云∶此条即伤寒门百合病之类;赵以德、张路玉、陶浓堂以为心病。徐忠可以为肺病。本论又出厥阴治
法,良以百脉一宗,悉致其病,元气不布,邪气淹留。乃祖仲景法,用异类灵动之物,鳖甲入厥阴,用柴胡引之,俾阴
中之邪,尽达于表。 虫入血,用桃仁引之。俾血分之邪,尽泄于下。山甲入络,用僵蚕引之,俾络中之邪,亦从风化
而散。缘病久气钝血滞,非拘拘于恒法所能愈也。汪按∶此有神昏一证,可知其非百合病矣,故与百合病异,治百合病
究宜治肺为是。
三十五湿热证∶口渴,苔黄起刺,脉弦缓,囊缩舌硬,谵语,昏不知人,两手搐搦,津枯邪滞。宜鲜生地、芦根、
生首乌、鲜稻根等味。若脉有力,大便不通,大黄亦可加入。
雄按∶吴本无此条。汪按∶首乌味涩,似未妥。
胃津劫夺,热邪内据,非润下以泄邪则不能达,故仿承气之例,以甘凉易苦寒,正恐胃气受伤,胃津不复也。
三十六湿热证∶发痉撮空,神昏笑妄,舌苔干黄起刺,或转黑色,大便不通者,热邪闭结胃腑。宜用承气汤下之。
雄按∶此下十一条,从吴本补入。
撮空一证,昔贤谓非大实即大虚。虚则神明涣散,将有脱绝之虞。实则神明被逼,故多撩乱之象。今舌苔黄刺干涩,
大便闭而不通,其为热邪内结,阳明腑热显然矣。徒事清热泄邪,止能散络中流走之热,不能除胃中蕴结之邪,故假承
气以通地道。然舌不干黄起刺者,不可投也。
雄按∶第二十八条有曾开泄下夺之文,则湿热病原有可下之证。惟湿未化
燥,腑实未结者不可下耳!下之则利不止。如已燥结,亟宜下夺,否则垢浊熏蒸,神明蔽塞,腐肠烁液,莫可挽回,较
彼伤寒之下不嫌迟,去死更速也。杨云∶通透之论。
承气用硝、黄,所以逐阳明之燥火实热,原非湿热内滞者所宜用,然胃中津液,为热所耗,甚至撮空撩乱,舌苔干
黄起刺,此时胃热极盛,胃津告竭,湿火转成燥火,故用承气以攻下,承气者,所以承接未亡之阴气于一线也。湿温病
至此,亦危矣哉!汪按∶治温热与伤寒异,而温热坏证多与伤寒同。
雄按∶董废翁云∶外感之邪,既不得从元腑透达,则必向里而走空隙。而十二脏腑之中,惟胃为水谷之海,其上有
口,其下有口,最虚而善受,故诸邪皆能入之。邪入则胃实矣,胃实则津液干矣,津液干则死矣。杨乘六云∶此言道尽
感证致死根由,彼肆用风燥之剂,劫液夭人生命者,正坐不知此义耳。余谓凡治感证,须先审其胃汁之盛衰,如邪渐化
热,即当濡润胃腑,俾得流通,则热有出路,液自不伤,斯为善治。若恃承气汤为焦头烂额之客,讵非曲突徙薪之不早
耶?杨云∶陈修园自谓读《伤寒论》数十年,然后悟出“存津液”三字,而其用药仍偏辛燥,不知其所悟者何在?得孟
英反复申明,迷者庶可大悟乎。汪按∶此条语语破的。杨评亦妙。存津液固为治温暑诸证之要务。然非专恃承气汤急下
存津一法也。
三十七湿热证∶壮热口渴,自汗,身重胸痞,脉洪大而长者,此太阴之湿与阳明之热相合。宜白虎加苍术汤。
热、渴、自汗,阳明之热也。胸痞身重,太阴之湿兼见矣。脉洪大而长,知湿热滞于阳明之经,故用苍术白虎汤以
清热散湿,然乃热多湿少之候。
雄按∶徐氏云∶暑不挟湿,苍术禁用。
白虎汤仲景用以清阳明无形之燥热也。胃汁枯涸者,加人参以生津,名曰白虎加人参汤。
雄按∶余于血虚,加生地。
精虚,加枸杞。有痰者,加半夏。用之无不神效。身中素有痹气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