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既受邪,不即与阴气通调,则阳邪不化,法当攻阴以救其阳也。若不攻阴救阳,复发其汗,
是为见阳攻阳;不知攻阳救阴,复下之,是为见阴攻阴。二者均之为逆,皆因治不如法,阴阳未能透解,所以致有百合
之病。若于百合病中并无汗下之证,毋用汗下之法也。下之,汗、吐、下皆此意。此处“阴阳”二字,但就营卫讲,不
说到气血脏腑上。
百合病,发汗后者,百合知母汤主之。
得之汗后者,其阳分之津液必伤,余热留连而不去,和阳必以阴,百协议知母、泉水,以清其余热,而阳邪自化也。
○按∶初病邪重,故上节言救、言攻,此病后余邪,当用和法。
百合病,吐之后者,百合鸡子黄汤主之。
其得之吐后者,吐从上逆,较发汗更伤元气,阴火得以上乘,清窍为之蒙蔽矣。故以鸡子黄之纯阴养血者,佐百合
以调和心肺,是亦用阴和阳矣。
百合病,下之后者,百合滑石代赭汤主之。
其得之于下后者,下多伤阴,阴虚则阳往乘之,所以有下焦之热象,百合汤内加滑石、代赭,取其镇逆利窍以通阳
也。是谓用阳和阴法。
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黄汤主之。
不经吐、下、发汗,正虽未伤,而邪热之袭于阴阳者,未必透解,所以致有百合病之变也。病形如初,指百合病首
节而言,地黄取汁,下血分之瘀热,故云∶大盒饭如漆,非取其补也。百合以清气分之余热,为阴阳和解法。
百合病,一月不解,变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百合病,至一月不解,缠绵日久,变成渴者,津液消耗,求水以自滋也。渴而不致下消,病犹在肺,肺主皮毛,故
以百合汤洗之,使毛脉合行,精气于腑也。食煮饼,假麦气以助津液。勿以盐豉,恐夺津增渴也。
百合病,渴不瘥者,栝蒌牡蛎散主之。杨云∶此条证比上条较重。
雄按∶尤在泾曰∶病变成渴,与百合洗方而不瘥者,热盛而津液伤也。栝蒌根苦寒,生津止渴。牡蛎,咸寒,引热
下行,不使上铄也。此注已极该括,陈注较逊,故从尤本。
百合病,变发热者,百合滑石散主之。
变发热者,余邪郁久,淫于肌表,热归阳分也。百合,清金退热,加滑石,以利窍通阳,日当微利,指小便利言,
谓热从小便去也。
狐蜮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得安,蚀于喉为蜮,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恶闻食臭也。
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蚀于上部则声嗄,甘草泻心汤主之。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洗之。蚀于肛者,雄黄熏之。
百合病是余热留连于气机者,狐蜮病是余毒停积于幽阴者。狐蜮,水虫也。原疫邪不外湿热,久留不散,积而生虫。
顾听泉云∶疫邪久留,人不活矣。久留上宜加“余邪”二字。喉与二阴为津液湿润之处,故虫生于此也。声嗄因知其蚀
于喉,咽干而知其蚀于阴者,因其热郁于下,津液不能上升也。余热内郁,故状似伤寒。内热,故默默欲眠。内烦,故
目不得闭,卧起不安。面目乍赤、乍黑、乍白,以热邪隐见不常,非虫动也。苦参、雄黄,皆燥湿杀虫之品,甘草泻心,
不特使中气运而湿热自化,抑亦苦辛杂用,足胜杀虫之任也。略参尤氏。
病者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七八日,目四 黑。若能食,脓已成。赤
豆当归散主之。
此疫邪热毒蕴伏于内也。故有脉数、身不热、微烦、欲卧之证。初得之汗出,表气尚通也。至三四日目赤如鸠眼,
热伤血分也。七八日,目四 黑,血已腐败也。能食者,病不在胸腹,脓成于下也。赤小豆,清热去湿,兼以解毒。当
归,和血化脓,使毒从下解也。
先辈喻嘉言将《辨脉篇》中“清邪中上焦,浊邪中下焦”一节,为仲景论疫根据,可谓独具只眼者矣。其治法以逐
秽为第一义。上焦如雾,升而逐之,兼以解毒;中焦如沤,疏而逐之,兼以解毒;下焦如渎,决而逐之,兼以解毒。此
论识超千古。
雄按∶林北海亦云∶喻氏论疫,高出千古,直发前人所未发。盖仲景于吐利、霍乱等,不过感一时冷热之
气者,犹且论及,而谓疫病之为流行大毒者,反不之及耶!然则《伤寒论》中之必有疫证,是非臆说,坤学识浅陋,不
敢妄自搜罗,扰乱经旨,但将《伤寒》《金匮》中证治,与风寒等法不合,寓有毒意者,均归之疫!
雄按∶守真论温,风
逵论暑,又可论疫,立言虽似创辟,皆在仲景范围内也。
杨按∶此篇搜辑甚佳,俱古人所未及,然原论不可解处甚多,其用方与病不相登对处亦有之,读者师其意,而于其
不可解者,勿强事穿凿则善矣。汪按∶此评大妙,如此方不为昔人所愚,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也。



<目录>卷三

<篇名>叶香岩外感温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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