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感。慎毋恣肆。以遗胎息之患。若大醉后媾精。精中多着酒湿。则子多不育。
大怒后媾精。精中多挟怒火。即子多乖戾。大劳后媾精。精中不满真气。则子多孱弱。若夫热药
助战。作意秘精。精中流行毒悍。则子多异疾。至于风雨雷电媾精。感触震气。则子多怪类。以
此言之。则三元五腊。宜确遵禁戒。诞育自是不凡。宗祧重务。安得视为嬉戏哉。



<目录>卷十\妇人门上

<篇名>胎前

属性:(脉辨 验胎 养胎 恶阻 胎动 漏胎下血 惊胎僵仆 胎上逼 安胎 半产 胎不长养
过期不产 咳嗽 子烦 类中风 伤风 伤寒 疟 痢 子淋 遗尿 诸血 吐衄 诸痛 子肿
不语 谵语 子悬 子痫 乳泣腹啼 鬼胎 下私胎法 断子法)
经云。何以知怀子之且生。身有病而无邪脉也。人有重身。九月而喑。此胞络之脉绝也。胞络者。
系于肾。少阴之脉贯肾。系舌本。故不能言。无治也。当十月复。妇人重身。毒之何如。曰。有
故无殒。亦无殒也。
言有是病而用是药。药虽峻克。可无伤于胎息也。
金匮云。师曰。妇人得平脉。阴脉小弱。其人渴。不能食。无寒热。名妊娠。桂枝汤主之。
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有医治逆者。却一月。加吐下者。则绝之。
平脉者。言其无病之脉也。惟阴脉小弱。以其营气不足耳。凡感邪而营气不足者。则必恶寒
发热。今无寒热。妨于食。是知妊娠矣。妊娠血聚气搏。经水不行。至六十日始凝成胎。斯时营
气并于胎元。而胃气不足。津液少布。故其人渴不能食。宜桂枝汤和营益胃。设有医以他治。反
加吐下者。此为恶阻。则绝之。谓绝止医治。候其自安。不可用药更伤其胃气也。楼全善云。尝
治一妇恶阻病吐。愈治愈逆。因思仲景绝之之旨。遂停药月余自安。
妇人宿有 病。经断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动在脐上者。为 痼害。妊娠六月动者。
前三月经水利时。胎也。下血者。后断三月 也。所以血不止者。其 不去故也。当下其 。桂
心茯苓丸主之。宿有 痼。谓妇人行经时遇冷。则余血留而为 。然 病妇人恒有之。或不碍子
宫。则仍行经而受孕。虽得血聚成胎。胎成三月而经始断。断未三月而 病复动。遂漏下不止。
在下。迫其胎。故曰 痼害。胎以脐上升动不安。洵为真胎无疑。若是鬼胎。即属阴气结聚。
断无动于阳位之理。今动在于脐上。是胎已六月。知前三月经水虽利。而胎已成。后三月经断。
而血积成 。是以血下不止。故用桂心、茯苓、丹皮、桃仁以散其 。芍药以护其营。则血方
止而胎得安。世本作桂枝茯苓丸。乃传写之误。详桂枝气味俱薄。仅堪走表。必取肉桂之心。方
有去。 之功。安常所谓桂不伤胎。勿疑有碍于妊。观下条子脏开用附子汤。转胞用肾气丸。俱
用桂、附。内经所谓有故无殒是也。妇人怀妊六七月。脉弦发热。其胎愈胀。腹痛恶寒者。少腹
如扇。所以然者。子脏开故也。当以附子汤温其脏。妊娠脉弦为虚寒。虚阳散外。故发热。阴寒
内逆。故胎胀。腹痛恶寒者。其内无阳。子脏不能司闭藏之令。故阴中觉寒气习习如扇也。用附
子汤以温其脏。则胎自安。世人皆以附子为堕胎百药长。仲景独用以为安胎圣药。非神而明之。
莫敢轻试也。
师曰。妇人有漏下者。有半产后。因续下血。都不绝者。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腹中痛。
为胞阻。胶艾汤主之。行经与结胎。皆属冲任。冲任虽持乎阴阳交合。为肝肾之用事。然长养成
胎。皆坤土所资。盖阴阳抱负则不泄。坤土堤防则不漏。若宿有瘀浊客于冲任。则阴自结。不得
与阳交合。故有时漏下半产不绝也。凡妊娠胎气。阳精内成。阴血外养。今阴血自结。与胎阻隔。
不得相和。独阴在内。作腹中痛下血。皆阴阳失于抱负。坤土失于堤防。此方皆治之。芎、归宣
通其阳血。芍、地宣通其阴血。阿胶血肉之质。同类者以养之。甘草缓中解急。此方调经止漏。
安胎养血。然加减又必从宜。若脉迟缓。阴胜于阳。则加干姜。或见数大。阳胜于阴。则加黄芩。
可不言而喻矣。妇人怀娠。腹中 痛。当归芍药散主之。
此与胞阻痛者不同。因脾土为木邪所克。谷气不举。湿淫下流以滞阴血而痛。故君以芍药。
泻肝利滞。佐以芎、归补血止痛。苓、泽渗湿益脾。则知内外六淫。皆能伤胎成痛。不独湿也。
妊娠呕吐不止。干姜人参半夏丸主之。
此即后世所谓恶阻病也。先因脾胃虚弱。津液留停蓄为痰饮。至妊二月之后。浊阴上冲。中
焦不胜其逆。痰饮遂涌。中寒乃起。故用干姜止寒。人参补虚。半夏、生姜治痰散逆也。
妊娠小便难。饮食如故。当归贝母苦参丸主之。
此小便难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