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而急奔也。但食积之泻。其腹必胀满。泻后则顿减。泻下皆是稀粪。酒积泻下。都是稀沫。或
有兼血积者。与肾泻之纯清水液。迥乎不同也。审系何积。即以何积治之。
石顽曰。泄泻诸治法颇详。何独不及虚损之泄泻也。盖肾脏真阴虚。则火邪胜。火邪上升。必伤
肺而为咳逆。真阳虚则水邪胜。水气内溢。必渍脾而为泄泻。既嗽且泄。上下俱病先后天之气并
伤。故虚损关捩。全系乎此。余尝用理中丸加五味子以治下泄。异功散加细辛以治上咳。每每获
效。若服之作胀发热者。终难挽回。不可以其咳泻俱缓。轻许其治也。
〔诊〕内经云。脉细。皮寒气少。泄利前后。饮食不入。是谓五虚。死。其浆粥入胃。泄注止。
则虚者活。泄而脉大者难治。大便赤瓣。飧泄脉小者。手足寒难已。飧泄脉小。手足温者易已。
脉经云。泄注脉缓。时小结者生。浮大数者死。又洞泄食不化。脉微小留连者生。紧急者死。脉
滑按之虚者。必下利。肾脉小甚为洞泄。脾脉小为泄泻。仲景云。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腹鸣而满。四肢清。诊其脉。洪大者死。腹大胀。四肢清。脱形。泄甚。不及一时而死。下则泄
泻。上则吐痰。皆不已。为上下俱脱。死。
滑伯仁治一人年老色苍。夏月与人争辨。冒雨劳役受饥。且犯房事。夜半忽病发热恶寒。上
吐下泻。昏闷烦躁。头身俱痛。因自发汗。汗遂不止。脉皆洪数。盖吐泻内虚。汗多表虚。兼之
脉不为汗衰泻减。法在不治。姑以大剂参、 。兼白术、干姜、甘草、茯苓、陈皮。水煎不时服。
至七剂见面赤。四肢发出红斑。凡斑证自吐泻者吉。谓邪从上下出也。但伤寒发斑。胃热所致。
今之发斑。由胃虚而无根之火游行于外。可补不可泄。可温不可凉。若用化斑、升麻、黑参之类。
则死生反掌矣。仍服前方十余剂而愈。
又治一人。每日早起大泻。或时腹痛。或不痛。空心服热药不效。令至晚食前服即效。以暖
药一夜在腹。可胜阴气
也。与酒客湿泄。服汤药不效。服丸散即效同意。
石顽治总戎陈孟庸。泻利腹胀作病。服黄芩、白芍之类。胀急愈甚。其脉洪盛而数。按之则
濡。气口大三倍于人迎。此湿热伤脾胃之气也。与浓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二剂。痛止胀减。而
泻利未已。与干姜黄芩黄连人参汤二剂。泻利止而饮食不思。与半夏泻心汤二剂而安。



<目录>卷七\大小府门

<篇名>痢

属性:内经云。贼风虚邪者。阳受之。饮食不节。起居不时者。阴受之。阳受之则入六腑。阴受之
则入五脏。入六腑。则身热不时卧。上为喘呼。入五脏。则 满闭塞。下为飧泄。久为肠 。
贼风不云实邪。而言虚邪者。以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也。设阳气充盛。虽有贼邪。莫能为害
也。起居不时者。非特劳役失宜。而饮食失节。亦在其中矣。阳受之则入六腑者。言六腑之经气
受邪于外则营卫气塞。而身热不时卧上为喘呼者。邪并于气之象也。阴受之则入五脏者。言五脏
之神气受伤于内则水谷不能克运。留于肠胃而腹满飧泄也。久为肠 者。言脏气久滞。不能统运
津液。乃至移于二肠而为 积崩迫。此则阴气受伤所致也。肠 便血。身热则死。寒则生。
肠 为肠胃受病。不当更见表热。表热则内外俱困。阳无所根据。故云热则死。寒则生耳。
肠 下白沫。脉沉则生。浮则死。
肠 下白沫。为里气不守。反见脉浮。中宫无主。安得不死。
肠 下脓血。脉悬绝则死。滑大者生。肠 之属。身不热。脉不悬绝。滑大者生。弦涩者死。
以藏期之。
悬绝弦涩。皆气血殆尽之脉。故主死。滑大为邪实可攻之象。故主生。
脾脉外鼓沉。为肠 。久自已。肝脉小缓。为肠 。易治。
脾脉外鼓沉。言气口脉盛。而按之有力。虽久可治。肝脉小缓。谓人迎缓而不大。无客邪乘
脾之候。故易治。
肾脉小搏沉。为肠 下血。血温身热者死。心肝 亦下血。二脏同病者可治。其脉小沉涩。
为肠 。其身热者死。热见七日死。
肾脉小搏沉而乏阳和之气。且见血温身热。为真阴下脱。故死。心肝 亦下血。即前外鼓沉
及小缓之脉证。以脾为心之子。心为肝之子。故二脏同病者可治。若见脉小沉涩。为营血内竭。
加以血温身热。不出七日必死也。
肾移热于脾。传为虚。肠 。死。不可治。
土衰不能制水。先后天脾胃俱败也。
阴阳虚。肠 。死。
阴虚则血温身热。阳虚则支冷不食。
泄而脱血。脉实。皆曰难治。
下脱而见脉实。脉证相反。纯属邪气用事。故为难治。
仲景云。夫六腑气绝于外者。手足寒。上气脚缩。五脏气绝于内者。利不禁。下甚者。
手足、不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