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不可下。阳字误。

  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必自愈。

  少阴病脉紧者。寒甚也。至七八日传经尽。欲解之时。自下利。脉暴微者。寒气得泄也。若阴寒胜止。阳虚而泄者。则手足厥而脉紧不去。今手足反温。脉紧反去。知阳气复。寒气去。故为欲解。下利烦躁者逆。此正胜邪微。虽烦。下利必自止。

  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蜷卧。手足温者可治。

  少阴病。下利。恶寒蜷卧。寒极而阴胜也。利自止。手足温者。里和。阳气得复。

  故为可治。

  少阴病。恶寒而蜷。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

  恶寒而蜷。阴寒甚也。时时自烦。欲去衣被。为阳气得复。故云可治。

  少阴中风。脉阳微阴浮者。为欲愈。

  少阴中风。阳脉当浮。而阳脉微者。表邪缓也。阴脉当沉。而阴脉浮者。里气和也。

  阳中有阴。阴中有阳。阴阳调和。故为欲愈。

  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

  阳生于子。子为一阳。丑为二阳。寅为三阳。少阴解于此者。阴得阳则解也。

  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

  经曰。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吐利。手足不厥冷者。则阳气不衰。虽反发热。不死。脉不至者。吐利暴虚也。灸少阴七壮。以通其脉。

  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

  膀胱、太阳也。少阴太阳为表里。少阴病。至八九日。寒邪变热。复传太阳。太阳为诸阳主气。热在太阳。故一身手足尽热。太阳经多血。少气为热所乘。则血散下行。

  必便血也。

  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

  是名下厥上竭。为难治。

  但厥无汗。热行于里也。而强发汗。虚其经络。热乘经虚。迫血妄行。从虚而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诸厥者。皆属于下。但厥为下厥。血亡于上。为上竭。伤气损血。

  邪甚正虚。故为难治。

  王宇泰云。但厥无汗。热入里而外寒甚也。当温之。而强发其汗。则卫寒甚而汗不能出。必内伤其荣血而妄行也。

  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针经曰。多热者易已。多寒者难已。此内外寒极。纯阴无阳。故云不治。

  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

  吐利者。寒甚于里。四逆者。寒甚于表。躁烦则阳气欲绝。是知死矣。

  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下利止。则水谷竭。眩冒。则阳气脱故死。

  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

  四逆恶寒而身蜷。则寒甚。脉不至。则真气绝。烦、热也。躁、乱也。若愤躁之躁。从烦至躁。为热来有渐。则犹可。不烦而躁。是气欲脱而争也。譬犹灯将灭而暴明。其能久乎。

  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肾为生气之源。呼吸之门。少阴病。六七日不愈而息高者。生气断绝也。

  少阴病。脉微、细、沉。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

  不得卧寐者死。

  阴气方盛。至五六日传经尽。阳气得复则愈。反更自利。烦躁。不得卧寐。则正气弱。阳不能复。病胜脏。故死。

  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

  少阴病当无热恶寒。反发热者。邪在表也。虽脉沉。以始得则邪气未深。亦当温剂发汗以散之。

  卷六 辨少阴病脉证并治第十一

  麻黄附子细辛汤方第八十五

  麻黄(二两去节味甘热) 细辛(二两味辛热)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味辛热)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内经曰。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辛润之。麻黄之甘。以解少阴之寒。

  细辛附子之辛。以温少阴之经。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故微发汗也。

  二三日。邪未深也。既无吐利厥逆诸里证。则可与麻黄附子甘草汤。微汗以散之。

  卷六 辨少阴病脉证并治第十一

  麻黄附子甘草汤方第八十六

  麻黄(二两去节) 甘草(二两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

  上三